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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100-110(第21/26页)
外面那层硬泥壳,玉米特有的甜香就“呼”地冒出来了。
戴上手套把表面的玉米叶一层层地剥开,油亮亮、金灿灿的鸡就这么露了出来,鸡皮的表面像裹了一层蜜糖的光,外面焦酥,里面却是软烂,最后再把鸡肚子用力扒开,糯米、香菇、火腿、花生黏黏糊糊地粘在肉上,酱汁把米饭都浸透了,整只鸡就这么平躺在玉米叶上,颤巍巍地冒着热气。
“我的天,沈,你竟然是个魔术师?!”
前一秒还是脏兮兮、灰扑扑的土球呢,一眨眼的功夫,就这么变成了一只香喷喷、肥嫩嫩的整鸡?
沈瑶从泥土里变出一只鸡的魔术,成功把旁边那桌人给吓到了。
烘烤过的焦香是霸道的,再加上表面还涂了一层薄薄的辣椒面,被泥土禁锢了许久,以至于在打开后瞬间就在大堂里轰开了。
“好香啊~”
小郭迫不及待地站起身拽下一条鸡腿,却没想到鸡骨头已经和肉脱离了,一用力,只抽出了一根骨头还有满手的鸡汁。
沈瑶给他们拿了一些手套,“小心点,里面的饭还是很烫的。”
小郭已经等不及了,徒手把那块鸡腿肉撕下来放进嘴里。
那是和烤鸡截然不同的味道,带着泥土气的清香,混着烘烤的焦香,接着才是鸡肉醇厚的荤香,鸡皮居然还保留了一点脆感,咬下去“咔”地轻响,接着就是满嘴的油润!最妙的是那股玉米的清甜气钻进每一丝肉里,混合着腌料的咸鲜微甜,一口下去,能吃到丰富的香味。
“好好吃!妈妈你尝尝,好好吃!”
“慢点吃,小心烫。”
说着女人把另一只鸡腿也扯了下来,放进儿子的盘子里。
到底是老吃家,郭云龙并没有盯着那两只肥美的鸡腿,而是瞧上了鸡肚子里的糯米饭,等他们各自往盘子里夹完肉后,这才舀了一大勺糯米饭到自己盘子里,又扯下一块鸡皮和鸡肉和米饭拌在一起。
“嗯~宣!”
吸饱了鸡油和馅料精华变成了金黄色,油润润、黏糯糯的,香菇、玉米、花生、火腿……每一种食材都与鸡油融为一体,同时贡献出自己的香味,再带上一些肉丝和焦皮,这一口下去,可比鸡腿好吃多了!
吃着油滋滋的鸡腿,小郭好奇地问:“爸爸,它为什么叫叫花鸡?”
“因为这在古代,是给叫花子吃的。”
郭云龙曾经看过一些华国的武侠小说,里面的丐帮长老就爱吃叫花鸡。
他之前还一直很纳闷,不就是泥土烤出来的鸡吗,能有什么好吃的?直到今天亲自尝过才知道,能成为洪七公他老人家的“丐帮甄选”,真的是有原因的!
“叫花子?”小郭又问,“叫花子是什么?”
郭云龙解释说:“就是无家可归的人,乞丐。”
“哦~原来是这样啊。”小郭一边吃一边若有所悟地点点头,“那我们的祖国过去一定很有钱、很厉害吧。”
郭云龙:“你怎么知道?”
舔了舔嘴唇上粘着的糯米粒,小郭一脸天真地说:“就连乞丐都能吃到这么好吃的鸡,那普通人家里的饭菜岂不是会更美味嘛~”——
作者有话说:传下去,在古代华国就连叫花子都能吃得起一只鸡
第109章 第 109 章 咸蛋黄肉粽
郭云龙的妻子周莲, 报了沈瑶的中餐课。
听说她学有所成,厨艺突飞猛进, 平常接触的那一圈朋友都迫不及待地想尝一尝她的手艺。
“天啊,那你是不是学会了很多炒菜?”
“那道蚂蚁上树会吗?还有红烧肉?啧啧~郭以后可真是有口福了!”
“莲,中餐难学吗?下周六我有空,要不你带上我一起吧,我也想学做中餐。”
“这桃酥也太香了,比手工点心铺的曲奇好吃多了!”
以前每次家庭聚会,男人们都是风云中心。
聊着工作、聊着社会环境、聊着经济政策, 好像没有什么事是他们不知道的。
光是聚在一起吹牛还不够, 一定要吸烟喝酒,才能配得上他们的话题,搞得屋子里面乌烟瘴气的,老人和孩子即使想加入他们的话题,也会被这味道熏得张不开口。
而家里的女人们, 只有在厨房里才能躲开这难闻的味道。
今天有些不同, 房间里没有了呛人的烟草味, 有的只是糕点散发的一阵阵甜香, 话题的中心也从男人们转移到了周莲的身上。
“莲,你真有烹饪天赋, 这黄金糕做得真香!”
“我点过‘沈’奇小馆的外送,送的几块绿豆糕味道跟你做得一模一样。”
“对了,这个为什么要叫老婆饼?”
头一次也有男人们插不上嘴的话题,原本想点一支烟缓解尴尬, 可又怕打扰了这糕点的味道,只能勉强抿一小口杯子里的酒缓解尴尬。
周莲好久没有被这么多外人夸奖过了,摸了摸自己有些涨红的脸, 她害羞地说:“其实我做的味道挺一般的,跟沈比起来差远了。”
“别这么说,”老爷子摆摆手,拿起那碗双皮奶尝了一口,“人家是专业的,你能做出这个味道,已经比大部分人都出色了。”
称呼她阿姨的小姑娘也跟着说:“是啊,莲阿姨,你做得点心比我们学校厨师做得好吃多了~”
或许是因为感受到冷落了吧,不知谁问了一句:“要不谁打个电话催催?咱们的餐怎么还没送来?”
看了眼挂钟上的时间,郭云龙回他说:“这才过了半个小时,再等会吧,厨房里的粽子不是快煮好了?我们可以先吃点莲特地包的粽子。”
粽子是周莲上次上中餐课时学会的,昨天特地包了六七个就等着今天聚会带给大家尝尝。
“哦对,我们的粽子还在煮着呢。”
从沙发上起身来到厨房,周莲掀开了那一口大锅,随着一股热气从锅盖下涌出,清甜的香气瞬间在这十几平的空间里炸开了。
煮了一个多小时,锅里的水已经被玉米叶染成了清澈的金黄,玉米叶的颜色也从油绿变得更加成熟。
拿起一根筷子从粽子的小孔扎进去,感受到那股粘黏的抵抗感后,周莲这才关了火。
“熟了,可以吃了。”
在周莲把粽子捞出来的时候,其他人都在帮忙摆放着碗筷,只有那个男人依旧端着手里的酒杯,慢悠悠地卖弄着自己对粽子的了解:“粽子,是华国在端午节会吃的一种食物,你们知道为什么要吃粽子吗?”
他故意停顿了几秒,等待着大家的回答。
见没人回应,这才语带得意地继续说:“是为了纪念一位名叫屈原的政治家,所以一定程度上来说,粽子是和政治相关联的产物。”
“除了粽子,端午节还有划龙舟的习俗,而划龙舟又是和经济相挂钩的,因此可以看出来,端午节其实是一项集经济、政治、文化于一体的重要节日。”
男人洋洋洒洒地说了半天,却没几个字能钻进大家的耳朵里。
入座后,大家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尝尝粽子的味道了,谁想听他说些没用的废话。
“不对,你的粽子做错了。”
看到周莲端来的第一盘粽子,男人第一时间指正道:“粽子怎么能是这种形状?应该是金字塔型或者正四角型才对。”
男人还在试图用肚子里的墨水,来证明自己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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