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钢笔文学 > 青春校园 > 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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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能让它跑掉!”

    “Woof!Woof!”

    草坪上,孩子们和强尼正在玩警察抓小偷的游戏。

    小偷的任务是把零食从这棵大树下,带到另外一棵树下的小盒子里,而强尼的任务就是在孩子们之中寻找谁是小偷,并且把他藏在身上的零食给找出来。

    这游戏对于强尼来说,几乎没有任何难度可言,更何况他们用的零食还都是沈瑶做的。

    这一局的小偷是乔治,他把零食放进了屁股口袋里,强尼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

    哼哼,哼哼……

    对着乔治的屁股闻了半天,它的口水把他的裤子都给弄湿了,不停地用鼻子拱着,它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吃掉他口袋里的美味了。

    “好啦好啦~别急,让我先拿出来。”

    从草坪上站起身,乔治从口袋里拿出一坨包得里三层、外三层的餐巾纸。

    一层层地剥开,还没等里面的美味露出来,被辣油洇成橘黄色的纸巾上,已经散发出了牛肉的辛香味。

    剥开时,里面装的是一小撮灯影牛肉丝,哪怕被纸巾吸去了表面大半的油脂和芝麻,酥脆的肉丝依旧是诱人的颜色。

    “强尼,不许急,牛肉丝现在还不能给你吃。”

    还好乔治的右手护得及时,这才没有被强尼一口给夺走吃下,“强尼,坐下,坐!”

    哪怕是天天吃好吃的零食,强尼还是没能经受住牛肉丝的诱惑,但为了能够顺利把肉丝吃到嘴里,它只好乖乖按照口令坐好,把脊背挺得笔直。

    等强尼坐好后,乔治这才捏起一点牛肉丝放进自己嘴里,替它把表面的调料味都吃掉。

    吧唧吧唧……

    先卤再炸的牛肉丝有着更醇厚的肉香,最后经过脱水,使得肉丝的表层格外酥脆,当肉丝与唾液融合后,其中的香辛味很快从纤维中渗透出来,舌头稍稍用一点力,肉丝也会随之折断。

    顺着牛肉肌理撕成的肉丝几乎是半透明的,可里面除了麻辣之外,还有一丝丝的甜味和鲜味,当紧实的肉丝在口中散开时,那感觉犹如一颗在舌尖上绽放的绣球。

    乔治好几次都差点没忍住把肉丝咬断、咽下去,没办法,强尼的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他的嘴巴,他要是敢偷偷吃了,强尼肯定会气得躺在地上打滚。

    在嘴里含了好久,乔治终于把牛肉丝表面的味道吮干净了。

    拿出来时,还不等它递到强尼嘴边,它就主动跳起来一口给吞了下去。

    咂了咂嘴里的味儿,强尼先是愣了一下,随后怀疑地拱了拱乔治的手。

    他真的把肉丝给自己吃了吗?怎么感觉还没来得及嚼就没有了?!

    嘴里的余味还没散去,乔治又带着其他小伙伴来到大树下,从盒子里拿出剩下的半包灯影牛肉丝,在中场休息的时候,一人给他们发了一点。

    不止是强尼,小伙伴们也等不及想要再吃一点沈瑶做的新零食了。

    “一定要一根一根地吃,这样才能吃出牛肉的美味。”乔治再三提醒他们道。

    伸出两只手接过他发下来的几根牛肉丝,小伙伴们一个个的表情,像极了接受皇帝赏赐的芝麻官。

    “嗯~”

    “唔!”

    “嘶哈~嘶哈!”

    迫不及待地把牛肉丝放进嘴里,根本不需要任何的语言描述,光是一声声感叹就能知道这味道有多好吃。

    和平常吃到的牛肉干不太一样,酥脆的牛肉丝口感像极了干脆面,但是嚼起来又会有纤维带来的韧劲儿。

    哪怕一根一根的吃,口腔里都满是浓郁的肉香。

    把剩下的牛肉丝放回到抽屉,乔治正商量着下轮由谁来当小偷呢,一转身,就看到强尼叼着剩下的半袋牛肉丝跑走了。

    “强尼!强尼你回来!”

    强尼刚跑出不远,一扭头就看到人行道上,有人牵着一只白色的牧羊犬停在了那。

    那是一只很漂亮的小母狗,它的主人把它的毛梳得很柔顺,比起滚得满身是草屑的强尼,它简直就是一位高贵的小仙女。

    哼哼,哼哼?

    牧羊犬似乎也闻到了袋子里的牛肉味,于是舔了舔唇,试探地朝草坪迈了两步。

    嘴里叼着那袋牛肉丝,在看到那只漂亮的牧羊犬朝自己靠近时,它原本在快乐摇晃的尾巴立刻停了下来。

    身为一只小公狗,在看到异性主动靠近的时候,按理说都会匍匐下身子、快速摇晃尾巴示好。

    但是,强尼却没有这么做。

    当它意识到牧羊犬一直盯着自己嘴里的牛肉丝时,非但没有兴奋地去迎接,反而二话不说就扭头朝另一个方向跑走了。

    想来分我的牛肉丝吃?做梦!

    ……

    “这是两瓶酒吗?”

    看到沈瑶从盒子里小心翼翼地把两只白瓶子拿出来,露比问道。

    沈瑶仔细检查着瓶身,回答说:“对。”

    露比笑道:“是要送给雷蒙德教授吗?”

    “嗯……”

    千里迢迢从华国买来两瓶白酒,要送的对象是谁简直不要太好猜。

    放眼周围认识的人里,最爱喝酒的就只有雷蒙德教授了,更何况沈瑶还把这两瓶酒带到了学校来,不用想就知道是要拿给他的。

    这是沈瑶第一次送礼送的是酒,也是第一次买茅台。

    听说这种酒最容易造假,尤其是在她之前生活的那个社会,十瓶茅台里有八瓶都是假的。

    也不知道这个年代托郭云龙特地从华国买的,会不会有假,万一把假酒送出去,那可就太尴尬了,所以她只能用肉眼观察地方式,看看瓶子表面有没有造假痕迹。

    多亏了雷蒙德提醒,沈瑶才能想到跟各个档口合作的法子。

    送礼要投其所好,既然他这么爱喝酒,沈瑶就准备了这两瓶八六年的陈酿打算送给他以表感谢。

    光是送酒未免单调,沈瑶还做了好几个下酒菜,方便他回家边吃边喝。

    把酒瓶装进袋子里,再带上刚做好的下酒菜,趁着下午放学的这会功夫,沈瑶急忙快步朝教学楼赶去,生怕再慢一点雷蒙德就走了。

    “雷蒙德教授今天下午请假了,没来。”

    沈瑶来到雷蒙德的办公室时,碰到了正在整理文档的助理。

    听他说,雷蒙德是在上午接到一个电话后就离开学校了,后来整个下午就彻底失联,谁也联系不上。

    对于一个生活两点一线的人来说,这样的事很不寻常。但要是这个人时刻被规矩所桎梏,那偶尔的反叛,也会显得很有必要。

    雷蒙德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在外人眼里,他好像一直踩在两条平行线上生活,宽以待人、严以律己,在这两条线上的他,从来都不会行差踏错。

    可他毕竟不是什么圣人,口袋里的手机,总会时不时地冒出一个坏消息,打乱他两点一线的生活,也正是有这样让他表现反常的事情出现,才让他更像一个正常人。

    把那几份文件塞回到书架上,助理看向沈瑶手里的便当盒,挑了下眉:“沈,你想知道教授到底因为什么事请假吗?”

    “不想。”

    助理:???

    助理那句“只要你让我尝一口你今天做得菜,我就告诉你”还没说出口,就被沈瑶不合常理的回答给堵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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