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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脚踏进,才想起母亲今日并未有嘱托他带些什么吃食。

    罢了……来都来了。

    这般说服着自己,一抬首,便见虞蘅姿势不甚雅地猫在柜后,昏黄灯下,俏脸半掩。

    有些诡异的是,正值妙龄的少女,怎会露出祖母那般年纪才有的缅怀?

    谢诏怀疑自己是过于疲惫,看错了,用力闭闭眼。

    ……

    竟然有些慈蔼。

    第37章 第37章蒜泥白肉、四喜丸子

    从正式搬过来起,孙娘子那边便退了租。虽结束了租赁关系,仍是很好的朋友。

    孙娘子跟郑官人来捧场,打眼端详她这脚店,着实可喜。

    看见她就想起自家小妹,郑官人心里颇有些感慨。围屋绕了一圈,点点头:“如今这样好,宽敞,先前到底小了些。”

    他住惯了郊外的大屋,进城见这些小**仄空间,坐立都不自在。

    孙娘子瞥一眼自家不会说话的官人,万分嫌弃:“古谚讲得好,饭要口口吃,路更得步步走。换做你,怕不是还不如人家,还有脸在这挑拣。”

    “你何苦在外边奚落我,落人面子。”郑官人抱怨。

    眼见就要拌起嘴来,虞蘅忙用饭菜堵上了二人的话。

    桌上摆了好些酒菜,有焖鱼有烧羊,郑官人却逮着那拳大的肉丸不放,应当是豕肉罢,嫩得出奇,却不见油腻,夹些脆生生口感,肉里又带笋香气。

    一碟里四丸,郑官人下酒吃了三个,还想伸筷,被孙娘子偷偷掐了腿。

    “嘶!”这一掐下去,郑官人酒醒了大半,也知道不好意思了,替自己找补,“这豕肉圆子怎么做的,我觉得好,倒想买些回去,与家中老娘吃。”

    虞蘅当然不让他买,直接将做法秘诀说与二人听:“取材要精,买新鲜嫩肉,最好是三肥七瘦,肉上不可有经络。”

    “多切少斩,切得越碎越好,再略剁几刀,加葱、姜汁子去腥。”

    “要想蒸出来丸子形整不散,捏搓前抹些芡粉在手上……下锅去,炸黄便捞上锅蒸,大火蒸半时辰,差不多也就行了。”

    孙娘子先前听得已经咂舌,恨不得拿纸笔记下来,只等回头做给家中老小露一手,乍听她说“差不多也就行了”,不禁笑了:“怪道你挣钱,费这般手艺、心思去烹,只光听着,我都晕了,竟还说‘也就’。”

    阿盼点头如捣蒜,那些客人来了,只知道甩开腮帮子吃,嘴里叫着“豕肉也有这般好味”,哪里知道豕肉买回来要经这老些功夫!

    虞蘅替她添了碗饭,笑道:“娘子有福享,不必跟我似的操劳,还不好?”

    因肉里不羼芡粉,只在手上,这样蒸出来的四喜丸子,表面炸过有些紧绷,内里却嫩得与豆腐没什么分别,便是郑官人掉光了牙的老娘也能吃得动。

    四喜丸子这东西,能一年吃到头,不分季节,也能随时节往肉里加些碎虾、荸荠、萝卜,不过在店里卖,考虑到众口难调,虞蘅便原原本本保留了其本味,只在蒸屉里垫上一层转刀冬笋块,借个香气。

    笋是鲜物,揭开笼屉,整个屋子都飘香。蒸碗里还浮着层油,爱清爽的便拿勺撇去,爱香腴的,要虞蘅说,用这汤汁子浇在饭上,那才叫香。

    与虞蘅英雄所见略同的,是先前为一碗炖肉白赠一幅字的闵先。

    与文人间的大势相悖,这闵老先生爱极了豕肉,尤其爱吃猪头肉,虞蘅看他打扮便知道,哦,这又是个“苏粉”。

    虞记名声不显之前,闵先就在市井赵老叟处买炖肉吃。这赵老叟年轻时在大户人家当仆役,学了一手炖肉本事,出来后便拿半辈子积蓄摆了个小摊。

    这些苏子粉丝,不知从何处听说了这赵老叟炖得好猪头,常常光顾,有这些文人口口相传,赵老叟的猪肉摊也渐渐也有了些名气。

    赵老叟炖肉是将猪头上其余毛发与异物去了,整个下锅炖,直到猪肉熟烂后,出锅切成小儿拳头那般大块,再分给客人浇上杏酪吃。

    味道么是不错,只是不能多吃,略吃解解馋想,便得以茶解腻。

    另外,“这赵老叟炖的肉,总有股子膻气!不如虞娘子手艺。”

    闵先送了片沾了蒜汁的白肉到嘴里,闭眼几乎可算是享受地咀嚼着。

    闵行不但自己吃,还让虞蘅也尝尝赵老叟炖肉。

    虞蘅取了干净筷子来,夹下一小块,抿开,唔,皮酥肉烂,不失为一块好肉,只是这味道有些浪费了。

    虞蘅觉得,这赵老叟大约是炖肉没用姜酒去腥?

    闵先听了虞蘅所言,转头叫赵老叟照着她的话试试,果然没有之前那股子膻味!

    赵老叟知道自己占了大便宜,转日就拎着两个大猪头,上门来谢她。

    赵老叟是个利利索索的精干老头,一把年纪了,还能徒手拎动几十斤的重物。

    “小老没有好东西,家里最不缺就是猪头,知道小娘子手艺好,留下煮着吃吧。”

    虞蘅退却一番,实在盛情难却,便笑眯眯地道谢,又请赵老叟用梨汤,“老丈不忙走,喝盏热汤吧,暖暖身子。”

    自个则使唤阿盼拎猪头去了厨间。

    晚上便煮来吃。

    耳朵、鼻子都拿来卤,其他地方,烟熏一半,另一半煮了,切成飞薄的片,用蒜泥、清酱、醋、香橼泥调个料汁子,就这么吃。

    赵老叟走前还得了碗煮好的白肉,尝了片,笑道:“小娘子手艺比我好。”

    客人一向知道虞蘅爱以豕肉入菜,此前的薄荷排骨亦或是四喜丸子,都很好吃,也很受欢迎。

    但那到底是经煎炸焖烩等一系列复杂料理方式烹出来的豕肉,比起豕肉本身意义,烹饪技巧与调味功夫才是它们最大特色,而对于蒜泥白肉这样大剌剌敞开襟怀出现在面前的模样,有人还是接受无能。

    其实就跟榴莲似的,有人不吃是因为不爱吃,有人则是因为心理关难过。

    一旦跨过去了,尝过味道之后,没准还觉得很好吃。

    此前的纠结就成了笑谈。

    裴垣便属于这一种。

    之前虞蘅对这位贵公子的印象不怎么佳,觉得怎会有人这般能生气,属河豚的吗?

    如今倒是沉稳挺多。

    加之大手笔、真阔绰,旧怨已经可以勾销了。

    接受不了这蒜泥白肉的,也不会在店里露出什么嫌恶的神情来。嘿,谁还没个下里巴人的爱好了不是!

    是以,当市井间有些煞风景言论,说虞记“以贱食作贵价”、“粗粝不能入口”之类,甚至在店里,都时有这样的声音,当然,在遭到驳斥后,这声音便只在市井里头出现了。

    她第一直觉便觉得,是有人在背后弄鬼。

    客人都是好客人,那便只能是不讨喜的同行了。

    盘点周边,玉壶春……虞蘅没那个碰瓷心思,何况谢家人正经她已经见识过,另还有一陆家脚店,一宋家酒楼。

    她冷眼瞧着,陆家脚店生意最差,里边的庖厨伙计们也都懒懒的混日子,东家也不怎么上心,不似会费这么大力气坏同行名声的模样。

    那宋家酒楼……前些日子里摊上个不靠谱的鱼贩子,事发后,生意冷清不少,有许多客人不再去他家,倒来了自己这儿。

    虞蘅有些微妙。

    阿盼将拳头捏得咔咔响:“不如让我去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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