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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第 4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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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青梅竹马的情郎,临近大结局的时候得到女主的帮助,重新恢复了落兰公主的身份,与这位青梅竹马光明正大在一起了。

    明玥看这本书的时候是也没觉得好看,就是在地铁上打发时间罢了,所以好多小情节她都不大记得。

    就如同这落兰公主伽罗楼,如果不是这案子与她有关,明玥险些都忘记了往后她还活蹦乱跳和她的官配名正言顺组c。

    但既然这伽罗楼和女主扯上关系,怎会同这样的案子有关?于是连忙问:“那位公主呢?”

    八角摇着头,“那巫师也不知道,只晓得这公主的尸体被盗了,他们觉得公主的灵魂还在咱们这里,就要用咱们夏人做活人祭,让他们公主的灵魂找到被偷走的尸体,就能活过来了。”

    “谬论,人死了那么久,那尸体就算不变成白骨一堆,也是腐烂不堪了,真有灵魂也不愿意回去。”沈老爹闻言,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但是小孩子们对这种带着奇幻的故事总是充满了兴趣,也不去管这是否符合逻辑,只急忙追问着八角,“那现在呢?”要是叫他们成功了,那被他们抓的人岂不是都被害了?

    八角闻言,一脸自豪:“现在遇着咱们东家,自然是没成,也是他们运气不好,偏要抓白家父子,夫人这里又喊了庞虎去。”

    虽然庞虎也被抓了,但庞虎留下了痕迹,沈煜和秦道几一路追过去,将他们祭祀给打断了。

    沈煜以一人之力拖住那三十多个落兰人,秦道几将被开膛险些被剥心的白阿杰送回来后,又通知了衙门。

    卢大人果断带着人马出击,将这一群落兰人全部给端了。

    眼下总共救了活着的成年人五个,童男童女汝州加上澜州的,有四十三个。

    他们总共要七个成年人和四十九个童男童女的心脏。

    沈煜去的时候,正巧轮到白阿杰,至于他前面那几个可怜孩子,那会儿已经没气了,心脏早就被取出,用碳火在上面刻了些奇怪的符号,高高地用彩线挂成一串。

    这就是八角打探来的消息,不少还是从他表姐夫那里得的内幕,外头的老们都还不知道呢。

    虽是可怜那些丢了性命的,但好在这还算是去得及时,救下了绝大部分。

    晓得了个结果,大家昨晚都几乎没睡好,明天又要过年,明玥只让各自都去小息一回。

    她则去看了一下白阿杰,孩子还没醒过来,屋子用屏风给隔开了,他这边拿了个大些的香炉,里头放满了药草,就让那烟熏一直填满这小半个房间。

    听鲁老头说,这样对他那伤口有宜。

    而这时候,杨氏也来了。

    白屠夫是不在外过夜的,这更何况还带着孩子,在人家哪里方便?所以她见着人一夜没回来,起先以为是下雪的缘故。

    但是丈夫孩子在外,哪里能不担心?夜晚做梦又不大好,所以她天亮就叫她表兄带着她来城里,正好半路就遇到了明玥从秦家借过去传信给她的人。

    因此就一起来了。

    想来路上也知晓了个前因后果,见了明玥便急问,“孩子怎样了?”虽不似自己亲生,可这娃儿他亲娘不在了,他是拿自己做亲生母亲孝顺的,杨氏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一个母亲,也是从因为这孩子。

    “你放心,伤虽有些重,但只要熬过这几日醒来就好了。”明玥才从那屋子里出来,因孩子伤口严重,所以她进去的时候还专门换了衣裳套了头发,又是净手用药烟熏过等等。

    见着杨氏如今有身子,又一路赶来车马劳顿,如何经得起那般折腾?所以见杨氏还想进去,便放了狠话:“他现在那屋子里全是药,且不说里头有没有不利你这身体的,便是你不在乎进去了,可是他眼下要静养,那屋子里也要干净,进去十分麻烦,换衣裳熏药,你若疏忽一下,便会要了他的命。”

    杨氏这样一听,既害怕伤了肚子里的孩子,又怕自己带了什么不干净的进去叫白阿杰伤口感染,终究是忍住了。又问起她男人,晓得在衙门那边,伤不算重,就是腿上叫那些疯子那西域弯刀砍了一下,如今包扎着,等着养两日就能回来。

    杨氏悬着的心也算放了一半,“菩萨保佑。”好歹这父子俩都还活着,不然她这家就不成家,就算有了这孩子,她也高兴不起来了。

    明玥怕她过于着急,影响腹中胎儿,只让余娘子扶她去休息。

    沈煜是晚上才回来的,那时候已经过了晚饭,家里人已经休息了,明玥也不确定他到底回不回来,只叫八角看着些,自己也准备睡了。

    没想到这个时候沈煜回来了。

    “可用了饭?”明玥连忙从床上坐起来,作势要下床去厨房。

    不过被沈煜先一步拦住了,他只解开了身上的披风,衣裳都没换就走过去一把将明玥抱住,头埋进她的颈肩里,随着他带着热气的呼吸,略有些沙哑的疲惫声音在明玥耳边响起来,“我从前经历过很多生死,哪怕是那西域诸国,也都全都臣服在我的铁骑之下,我几次也险些死在他们的刀下,可我不曾怕过。唯有昨晚,我忽然有些害怕自己死了。”

    他说到这里,也不管明玥此刻是如何震惊的表情,抬起头来扶着她的肩膀,与她视线相对,“我怕我死了,旁人欺负你们。”

    “你,你说什么胡话,你不是还好好活着么?”明玥很早就猜到他不是从前的沈煜,毕竟从前的沈煜一颗心都在杜家那上头,而且就算从前的沈煜小有才华,但也没有现在这个沈煜的本事,更不可能忽然就学会了奇功。

    但她怎么都没有想到,沈煜会坦白告诉自己。

    这一刻她心中既然是震撼又惊喜,他愿意告诉自己这些,是不是就是在他这里,自己是不同的。

    又或者是唯一的。

    她抬起手温柔地捧起沈煜的脸庞,“相公,幸好是你,也幸好有你。”千言万语,她也不知该如何表述清楚,她就是很庆幸,她到这里的时机刚刚好,遇到的是这个沈煜。

    经过漫长的担忧过后,如今又得到沈煜的这些话,明玥觉得他告诉自己这样的秘密,比他给自己许什么山盟海誓都要真实得多。

    所以她捧着沈煜的脸吻了上去。

    他们同床共枕也是这么久了,终究是盖被子聊天的室友。

    以前可以说是自己身体不好,但是现在她身体也还不错了,沈煜仍旧只是抱她罢了。

    她便想,多半沈煜可能有些难言之隐,但也无所谓,他的人格魅力和这俊美容貌之前,夫妻生活算什么?

    但人有时候情绪状态到了顶峰,言语已经不足以表达了,因此只能换一种方式。

    可没有想到她的唇才落下,沈煜就慌忙地把她推开。

    明玥到没有失望,只是满脸的不解。

    就算真不行,亲一下怎么了嘛?

    沈煜大概也晓得自己这个下意识的举动有些伤害到了明玥,十分窘迫地回了一句,“我不会。”

    明玥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不然这个能上天入地的沈煜,怎么可能对这种事情一无所知呢?

    她愣了好一会儿,见沈煜那手足无措的样子,好像也不是开玩笑,终于接受了这个事实,“没事,我也不会。”但她理论好啊。

    毕竟就算没吃过猪肉,那肯定见过猪跑。

    但沈煜明显比她紧张,“要不,我先去沐浴?”

    “额,好吧。”明玥见他那神情,仿佛自己是强迫娘家妇女的恶霸一般,终究还是松了手放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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