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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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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舒服,怎么待都不够, ”周清玄吻了吻谢冬瑗的脖颈,“我想一直溺死在里面,永远都不出来。”

    真的是……

    很想将他踹下床。

    幸好,过了一个时辰之后,周清玄便起身去上早朝了,谢冬瑗才得以能睡一个安稳的早上。

    这一觉睡得格外香甜,再醒来时,日头已经爬得老高。

    谢冬瑗睁着眼躺了一会儿,只觉得浑身骨节都松快了。她舒了口气,唤人进来伺候梳洗。

    她刚在妆台前坐下,外头便传来一阵轻快的脚步声,紧接着是万献仪清脆的嗓音:“祥妃娘娘可在?”

    谢冬瑗莞尔一笑,朝门口方向道:“进来吧,正用早膳呢。”

    万献仪掀开帘子蹦了进来,见她面前摆着几碟精致的小菜,一碗鸡丝粥还冒着热气,顿时眼睛一亮:“哎呀,你这儿的早膳怎么瞧着比皇后娘娘宫里的还精致?”

    谢冬瑗笑着吩咐宫人多添一副碗筷:“坐下一起吃,我一个人也吃不完。”

    万献仪也不客气,一屁股坐下来,夹了一筷子凉拌三丝,满足地眯起眼:“好吃!这个味道我在皇后宫里可没吃过。”

    谢冬瑗看着她大快朵颐的样子,不禁失笑。待她吃得差不多了,才屏退了伺候的宫人。

    “那天在皇后娘娘寿宴上,”万献仪压着声儿,身子往前探,“你拦着我不让我唤你谢冬瑗,你在这儿的名字,不叫谢冬瑗吗?”

    谢冬瑗捏着调羹的手顿了顿,抬眼看她。

    窗外的日光正好,照在万献仪脸上,那双眼眸清澈见底,满是好奇。

    “我一直想回家,”谢冬瑗放下调羹,声音轻轻的,“若非必要,我不会告诉旁人我的真名。在这儿,我叫木木。”

    万献仪愣住,嘴角还沾着一粒米:“连陛下也只晓得你叫木木?”

    她想起昨日瞧见皇帝与谢冬瑗并肩而行。陛下那样清冷的一个人,对着谢冬瑗时,眉眼却难得柔和。她以为,他们之间应当是没有秘密的。

    谢冬瑗从袖中取出一方帕子,探身替她拭去嘴角的米粒。

    “他也只知道我叫木木。”

    万献仪垂下眼,用勺子搅着碗里的鸡丝粥,那粥已让她搅得有些稀了。半晌,她闷闷地开口:“那我还傻乎乎的,把真名告诉了那么多人。”

    “多大点事儿,”谢冬瑗端起汤碗,喝了一口,“说了便说了。”

    万献仪抬头看她,脸上那点郁色像被风吹散的云,眨眼就不见了,又笑起来:“你说的对,多大点事儿。”说着又低头扒拉起粥来。

    谢冬瑗看着她,不由莞尔。真是个孩子,喜怒都在脸上,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献仪,你可想过要回原来的世界?”

    万献仪夹着竹笋,闻言愣住了。

    她慢慢放下筷子,想了想,说:“刚来的时候想过。那时候可难受了,这儿到处都是沙子,风一吹满嘴的土。我高一才上了两个月,作业还堆着呢,明天有小测,再过半个月又要月考……”她说着说着,自己倒笑了,“后来待久了,也就不想了。”

    她托着腮,望着窗外,眼神有些空:“其实这儿也没什么不好。不用担心写不完作业,不用怕月考排名贴在最后一页。什么都新鲜,什么都稀奇。”

    顿了顿,声音低下去:“就是偶尔,会想我妈。”

    “也不知道,我没了两年,她会不会想我。”万献仪的声音更低了,垂着眼,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桌沿,“刚来那会儿,我穿着睡衣,身上一分钱没有,也不知道往哪儿走。在大街上晃了好几天,饿得实在受不了,就蹲在馄饨铺子门口要饭……”

    她抬起头,笑了笑,眼眶却有些红:“后来铺子里的老婆婆收留了我,认我当干女儿。要不是她,我早就饿死了。”

    谢冬瑗望着她,有些心疼。才十五六岁的姑娘,在本该为月考发愁的年纪,却要学着在一个全然陌生的世道里活下去。

    她没有说话,只是伸手,轻轻覆在万献仪的手背上。

    谢冬瑗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将话题岔开:“那你怎么和那个小侯爷认识的?”

    万献仪闻言,眼睛顿时亮了起来,方才那点低沉的情绪像是被风吹散的沙,转眼便不见了踪影。她坐直身子,眉飞色舞道:

    “他啊,没钱了到处吃霸王餐,到处叫人打得鼻青脸肿的。后来也不知怎的,吃霸王餐吃到我家馄饨铺子来了!”她说着自己先笑起来。

    “我本来要赶他走的,谁知道那人饿得都脱水了,一碗馄饨还没吃完,人先晕过去了。”

    谢冬瑗给她碗里添菜,问:“那后来呢?”

    “那天正是沙漠里最热的时候,”万献仪边吃边说,“我们那儿一到午时,日头毒得能把人晒出油来。他就那么一身狼狈地走到铺子门口,浑身是伤,衣裳也破了,脸上脏得瞧不出本来面目,活像个要饭的。”

    她比划了一下:“他就站在门口,也不进来,哑着嗓子说想讨碗馄饨吃。我一看他那模样,就知道他肯定付不起钱。是我干娘心软,说这孩子怪可怜的,便让我下了一碗。”

    “我想着,先救他,等他醒了再要钱也不迟。”万献仪眨眨眼,顽皮地笑了,“一碗馄饨钱,总归是要得回来的吧?”

    谢冬瑗被她的神情逗笑了:“那要回来了没有?”

    万献仪脸上浮起一层薄红,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又抬起头来,眼里亮晶晶的:

    “他醒过来之后,我干娘让他洗了澡,又找了身干净衣裳给他换上,哎呀,木木你没瞧见,那简直和晕过去的时候判若两人!”

    她双手比划着,像是要描绘出那日的惊艳:“比我在这大沙漠里见过的所有男子都好看,比我在高一的那些男同学也好看。我们学校篮球队的队长,平日里女生们都说他帅,可跟宋华清一比,那简直没法儿比。”

    说着说着,她声音低下去,带着点羞赧的笑意:“然后……我就忘记找他要钱了。”

    谢冬瑗忍不住笑出声来。

    原来是个颜控。和她一样。

    “那你后来怎么跟他来了这儿?我记得东国离周国可远着呢,中间隔着好几千里沙漠。”

    万献仪脸上的红晕更深了些,她垂下眼,手指绕着衣带,声音轻轻的,却带着掩不住的欢喜:

    “他在我们那儿住了几个月,我们日日说话,夜夜看星星……也不知怎的,就说到一处去了。他说他是周国的小侯爷,姑姑是当今的皇后娘娘,要带我来给皇后娘娘贺寿,还要带我去见他爹娘。”

    她抬起头,眼里盛着明晃晃的光:“我们便辞别了干娘,跟着商队,走了整整一个月才到这儿。”

    谢冬瑗望着她那双清澈的眼眸,心里微微一动:“他是你的初恋?”

    “是呀。”万献仪点点头,答得理所当然,脸上是那种提到心上人才有的甜蜜。

    谢冬瑗心里却咯噔一下。

    这地方的男子,三妻四妾是常事,稍微有些家底的,哪个不是屋里几个通房,外头几房姨娘?宋华清既是侯府子弟,又生得那般模样,这个年纪,家里怎会没有安排?

    万献仪才十五六岁,头一回喜欢人,对方又是这样的人物。放在她原来那个世界里,这便是妥妥的高干子弟,长得帅、家世好、又会说话。这样的男孩子,最是容易让小姑娘一头栽进去的。

    她试探着问:“那……献仪,你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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