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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半知未觉》50-60(第4/11页)
子。到点进去接他爸放学。”季珣说着,不免回想起几天前两人见面时,乐乐坐在保安室高大的椅子上晃着腿玩小汽车模型的模样。
“大学生有上幼儿园的儿子?那得很早就确认关系了。”沈确啧啧称奇,“外国佬就是开放。”
“你管呢。”季珣回头敲了一下助理的脑袋,大步往车上走,“机票改签,延后一天吧。明天来给乐乐送样东西。”
作者有话说:
上一章是昨晚下课梦游写的,已重修,大家记得看最新版哦~
第54章 54后遗症
余清嘉连续三天看到余一乐头顶标准的冲天小揪,位置不偏不倚竖在头顶正中间,跟条对称轴似的。小孩跑得脸蛋红扑扑,配上这个板正的冲天辫,看着有点滑稽。
“爸爸!”
余一乐气喘吁吁扑到余清嘉怀里,脸蛋在他身上蹭呀蹭,头发都起了静电,唯独头顶的小辫子屹立不倒。
“跑什么呀?累了吧。”
余清嘉从口袋里掏出湿巾,擦擦小孩儿额间星星点点的汗珠。
“我跟叔叔说再见,所以来晚啦。”
“叔叔?校门口陪你玩小卡片,扎小辫子的叔叔?”余清嘉耐心地问。
“嗯嗯!”
余一乐重重点头,说:“他说要回去啦,回嗯雨城。还说那里会下雪哦。”
“雨城?”余清嘉牵着小朋友胖嘟嘟热乎乎的小手往校门外走,回忆了半天,都没想出国内哪里有个“雨城”。这才意识到余一乐可能是把名字记错了,这个小混血的中文记忆能力还是让他有点头疼。
“以后不能随便和陌生人交朋友,知道吗?你还小,这很危险。”
“我没告诉叔叔我叫一乐,而且他认识好多大汽车,还给我带巧克力”余一乐其实根本没拿季珣当陌生人,这小孩对长相好看的人自带天然好感,更别说对方还会陪自己玩小汽车。
他掏掏口袋,手里攥着一小把圆滚滚的牛奶巧克力,欢天喜地递过去:“叔叔给的!爸爸吃。”
余清嘉接过来,眼神落在糖果外层熟悉的金箔纸上,下意识咬了咬嘴唇。他情绪不怎么好,只是一转头又看到余一乐那张笑眯眯写满了期待的小脸蛋,还是剥开糖纸尝了一颗。又顺便把小崽子头顶的小揪揪扯松了些,看起来饱满可爱,像个圆嘟嘟的小苹果。
校门口的区域拉起了一小片路障,余一乐眨着眼睛问他们在干什么,余清嘉看了看,说有明星来这里拍视频。
余一乐这个年纪,除了动画片外根本分不清电视电影的区别。只知道电视里能动的影相是视频,他又问余清嘉,什么样的人才能拍视频呢?
“长得好看,而且能理解故事的人。”余清嘉回答说。
“真的诶,那里有好看的哥哥!”余一乐指着不远处一身学生气的男人说。
学校里经常有剧组借地拍戏,余清嘉早就见怪不怪。他顺着余一乐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看到一位身穿校服、脚踩白球鞋的男演员。妆造倒是很稚嫩,怪不得余一乐笑着喊人家哥哥。
只是这位演员的样貌看上去很熟悉,余清嘉想了想,也许是从前在大屏广告上见过,便没有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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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住的房子离学校不远,步行几分钟就能到。是一座老小区里面的多层公寓,两室两厅,租金不高,足够父子俩生活。
卢金留下的那笔钱虽然很多,但也没到可以生活挥霍的程度。余清嘉把其中大部分都用在了余一乐身上,小孩儿从小到大吃穿用的都是最好的,上的是国际幼儿园,每个月餐食费就要一万五千块。
不过余一乐是个很好养的小孩儿,穿着最昂贵干净的衣服鞋子,也不妨碍他去抱小区楼下淋了雨的流浪猫崽子。在学校饮食精致,主食和各种加餐花样繁多。但胃口没被养刁,在家也不会挑食。
今天的晚餐是清炒空心菜和虾仁蒸蛋,这么多年过去,余清嘉还是没能彻底攻克中餐这座大山。好在余一乐嚼绿叶菜也嚼得津津有味,肉嘟嘟的小脸一鼓一鼓,像个牙口不好的小仓鼠,半天都没咽下去一根菜。
余清嘉意识到自己又把空心菜炒老了,小孩儿根本咬不动:“宝宝要不吃蛋羹吧。”
谁知余一乐听到后摇摇头,继续皱着眉头嚼啊嚼,“咕咚”一声,囫囵着吞进肚子里。
“爸爸,不好吃。”
不好吃,但也不会浪费食物。
余清嘉哭笑不得,赶紧把空心菜挪到自己这边,往余一乐装米饭的小碗里舀了两大勺虾仁。“对不起啊宝宝,这不是爸爸的拿手菜”
"拿手菜是什么?"
余一乐乖乖吃了一口虾仁。虾是刚刚回家时路过菜市场买的,到家后还活蹦乱跳,烹饪过后肉质鲜嫩紧致,鲜美弹牙。小孩儿尝过后眼睛一亮,伸手指指蛋羹餐盘,“这个好吃!爸爸尝尝。”
“拿手菜就是”余清嘉正思考着这个问题时,忽然被打断思路,也顺着小孩的意思尝了一口蛋羹。
也许是因为下午那几颗金箔纸包着的巧克力勾起了余清嘉许多回忆,关于余一乐餐桌上这些没头没脑的问题,他心里很快就有了答案。
他曾经最拿手的菜是不同食材煮成的醒酒汤,在网上学的,究竟有没有醒酒功能不好说,但季珣总是很给面子地全部喝光。
他做菜不及赵姨一半好吃,当年总想跟在她身边学做菜,可惜季珣一下班就会到厨房黏黏糊糊把小恋人抱走,回到卧室抵着人亲个够。嘴上还说着:嘉嘉不用学这些,嘉嘉是我的宝贝
意乱情迷之间,他的确半点好手艺都没学到。
这些场景回忆起来都像上辈子发生过的事情,临睡前,余清嘉安安静静坐在余一乐的小床边,看着迷迷糊糊打盹的小朋友,心里酸软。
当年收养这个孩子是临时起意,他空得了一笔烫手的巨款,又打心眼里不想花卢金留下的“补偿金”。于是想起了霍德尔庄园中无父无母、即将被送去孤儿院生活的小混血。那时候余清嘉对自己未来的生活感到一片茫然,也没指望这个孩子的出现能带来什么转机。事实上,最初和余一乐一起生活时,他最先感受到的的确是煎熬与无措。
从沄城回莫斯科,一路上时好时坏的重感冒最终在安格尔的父亲下葬后拖成了重度肺炎,痊愈后还留了后遗症。那段时间感冒发烧成了家常便饭,天气一变化,他便很容易病倒。
高烧三十九度的时候家里也只有他和余一乐,那时候孩子还不到两岁,刚接到身边没几天,半夜经常惊醒啕哭。
余清嘉听到声音便慌慌张张顶着高烧下床,连拖鞋都来不及穿,白生生的脚心贴在冰凉的陶瓷地砖上,脚踝骨细得盈盈一握。他手忙脚乱给孩子冲奶,冻得浑身发抖,眼前的场景也模糊发虚,滚烫的热水不慎滴落在手背上,他疼得身体一缩,眼泪也顺着落了下来。
病痛和孩子的状态把他折磨得要死要活,和小一乐一起掉眼泪成了生活常态。恰巧那段时间季珣又时不时出现在他的生活里,双重心理压力让余清嘉产生了想要逃避退缩的心思,但他不可能再把余一乐送回孤儿院,只好带着他逃到一个季珣根本想不到、更不可能找到的地方。
绥市是南方城市,终年温暖如春。他带着余一乐在这里生活了两年,把只会用哭泣表达情绪的瘦弱小豆丁养成了健康漂亮口齿伶俐的小朋友,很讨人喜欢。
两个月后是余清嘉的毕业典礼,他还没想好未来的路该怎么走,是继续留在绥市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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