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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等待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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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托车静悄悄的停在木屋,江牧椿把钥匙从口袋拿出来,摇了摇,金属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这边地势你不熟,我带你过去,一会你骑回来。”江牧椿打开白云身上的小绳子,“白云喜欢下河游泳,不太晚了不方便带它,要不晚上还得吹毛。”

    “好啊。”简淮瑜从他背后把吉他盒拿走,心疼得摸了摸底层的漆面,上面有一小道白痕。

    “骑车琴容易碰到,等回头把我那把吉他从房子里拿下来,再背着出去玩。”

    他刚才扒拉了两下小提琴,没手感,没想到江牧椿直接拿了自己的吉他出门,还在木质的长椅上磕了个道。

    走上半山腰,背琴无所谓,但骑车,这琴盒就不合适,坐一圈回来盒子就成大花脸。

    不说琴,光琴盒就是不便宜。彩色的贝母和金箔泛着光,或许设计者压根没想到会有人背着它骑摩托车,太容易刮花了。

    江牧椿很想说没关系,就算坏了也没关系。

    他定来就是想送给简淮瑜,江牧椿甚至没想过简淮瑜能亲手弹,更没想过他会抱着琴坐在对面弹给自己听。

    “过几天我带你回去拿,你的琴不便宜,不一样都很容易碰吗?这琴你拿着玩吧,没关系。”江牧椿说,“你不是想弹?”

    简淮瑜手在琴盒表面摸了摸,摇头,外地演出琴需要托运,压根用不上精致的盒子。

    什么材质结实能把琴护住买什么,不考虑颜值。

    “嗐,我那是碳纤维的壳子,刮就刮了呗,你这个蹭一下多可惜,挺漂亮的。”简淮瑜说完,提着盒子进了木屋。

    放盒子前,简淮瑜看着白道,再次心痛:你主人怎么一点都不在意你呢,等我和他商量商量找人给你修修。

    琴轻轻摆回沙发,简淮瑜突然灵光一闪,他拉小提琴不需要手感,肌肉已经记住了。而且他有个小礼物,想要送给江牧椿。

    大概会很符合对方的的气质,简淮瑜想着。

    出来时,简淮瑜朝着他摇了摇手里的琴箱:“我还是拉小提琴。”

    “嗯。”江牧椿已经拧了钥匙。

    简淮瑜把箱子背好,跨上后座,手按照江牧椿说的按住油箱。

    车缓缓往前开,风从山丘的另一侧吹来。

    旷野有一种宽阔前的肆意,金灿灿的太阳并不刺眼,它们相互交融,谁也不舍得道别。

    车速不快,简淮瑜抬起头,草原上的一切被夕阳染得鲜红分不清哪里是草原哪里是河流。

    河流对着柔和的山丘,山丘错落明明是柔和坐落在地面,却偏偏挡住了远处的山脚,只剩下白皑皑的山尖。

    世界不再分天空和陆地,唯一的空白被云彩填满。

    上帝打翻了调色盘,把本就美好的景色揉在一起,光落满大地,只剩下风还在简淮瑜耳边提醒这是自然的喧嚣。

    “感觉太阳,要把所有的东西都晒透!”简淮瑜贴近他的耳朵。

    “是啊,所以新疆的葡萄很甜。”江牧椿张嘴呼呼往里灌风,“一会吃点。”

    “什么?”背着风,简淮瑜听不清。

    车停在奔腾的河流边,简淮瑜下车时鼻尖不小心蹭过江牧椿的衣领。

    他闻到了淡淡的草料味和胡萝卜的味道,不难闻,很淡,甚至有些新奇,他从来没问过胡萝卜的香水。

    “你身上有股胡萝卜味。”简淮瑜思考着开口,“感觉和自然的小精灵一样,草原专属的,什么牌子?”

    “喂马了,马蹭的。”江牧椿说,“也是草原专属,想要吗?我带你去蹭蹭,你还能蹭个樱桃味。”

    “?”简淮瑜后退半步,笑着摆手,“婉拒了,这香水我无福消受,太硬核。”

    给卧龙喂胡萝卜,绝对不会有什么温馨的回应。江牧椿被马感谢的蹭蹭,卧龙会把他衣领子当口水巾嚼嚼再吐出来,只剩下口水味。

    江牧椿把外套脱了,只剩下一件黑色的打底,简淮瑜没说还好,一说确实有点怪。

    “所以草原的落日每天都是这样?”

    简淮瑜把话题掰回来,转头去看橙红色的天空。

    无垠的草原,是人类无法创造的景点,生灵将人类存在的痕迹隐藏。在这里渺小的生灵凑在一起,凑出让人记忆终生的夕阳。

    河水在脚下奔腾,从远处的山巅向下,最终流进平原,雪水的冰冷在漫长的路途中失去原本的温度。

    太阳一寸寸的下降,比城市里更慢,简淮瑜不知道光还会亮多久。

    于是他偏过头去看江牧椿,又问,“夕阳会有多长时间?”

    江牧椿斜坐在摩托车的座上,他似乎早已经习惯了草原的夕阳。可江牧椿的视线从广袤的天地移开,最终落回他的脸上。

    简淮瑜看到江牧椿笑了,他站在阳光里。光为他镀上颜色,他突然觉得摩托有些碍眼,江牧椿身边应该站着一匹马,一匹属于草原的马。

    江牧椿却突然伸手,挡住落在脸上的阳光,摇头:“我不知道,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过落日,更没有回来了。”

    “嗯?”

    简淮瑜有些惊讶,转念又觉得正常,他是外来的人,江牧椿是从这里走出去的人。

    他坐在草地上,打开小提琴的盒子,木质的琴面被染成金色。简淮瑜扣开琴盒的侧盖,紫色的丝绒袋静静躺在中央。

    抽出袋子,一把崭新的口琴从中间滑出。

    漆面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最初他只是因为哥哥拉琴。他感兴趣听了几节课,老师发现了他的天赋。

    他开始练琴,一练就是数年,6岁,小小的人在琴房里拉了一天又一天。

    上天真的给了他顶级的天赋,不止是小提琴,弦乐、弹奏乐、每样乐器他都喜欢。可偏偏在16岁那年,他发现比起练琴他更喜欢写曲子,写词,去唱那些他创作出来的歌。

    后来,他放下大多乐器,出道了。

    每个人都说他的嗓子是上天给的礼物,他应该唱下去,他也是这样想的,只留下了弹唱的吉他和最初的小提琴。

    寒来暑往,春去秋来,他不再练习其他的乐器。

    他只需要知道乐器的声音,就足够了。

    可简淮瑜却偏爱口琴的声音,悠扬,婉转,无法被拘束的旋律,虽然公开发过微博说自己喜欢,但他其实从来没有吹过。

    因为吹奏乐不好看,没有人会喜欢站在台上鼓鼓囊囊的脸颊。

    他认同了这个观点,但还是喜欢,想着万一能送出去呢,送给一个自由的人。所以他在琴盒里摆了一只口琴,不吹,只为了送出去,送给合适的人。

    “送你。”简淮瑜把口琴递到江牧椿眼前,“新的,我没有吹过和你很合适。”

    江牧椿愣了一下,伸手接过,拿在手里转了一圈。放在唇边,缓慢的曲调响起,比他弹得吉他好太多。

    简淮瑜仰着头,呆呆地听着口琴声,喉咙微微滚动。

    太阳已经落了一半,藏进雪山中,江牧椿微收下颌。风从他的额间吹过,他手握着口琴两端,绿色的眸子注视着奔腾的河水。

    曲子很熟,小提琴必拉曲目——《鸟之诗》

    他吹的很完整,毫不费力。

    简淮瑜从取出琴,撑着膝盖中站起身,拧紧弓弦,在最后一个音节拉响琴弦。

    江牧椿没试过合奏,那他就降调,降速,让口琴维持主旋律,让琴合着水流的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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