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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论清冷男高和猛男老大的适配性》160-169(第7/8页)
会让感情升温的技巧。我知道他能看出来我在追求谁,所以才……对不起老大,我总是想着学一下。”
他垂下眼,忽而觉得有些挫败,声音小了一些:不知是想对面前的人认错,还是在自顾自地指责自己:
“我不想逼你很紧的,我知道哥没做好准备,可是我还是忍不住每次都用一些让你无法拒绝的话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无辜者,做的事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都是因为知道你会对我心软。”
就连他总是在赢决面前示弱,也并非真正想要求助,他只是想要赢决心软,想要对方心疼他,如果这种示弱会暴露他的无能,他的自卑,他真实的怯懦,他绝不会这样做的,哪怕强撑体面,他也不会让喜欢的人看见半点自己的不堪。本质上,他仍然是那个自大自负自傲、十几年来没有一个好友,浑身臭毛病的人,喜欢上一个很好的人并没有让他变好,只是加重了他的虚伪。
赢决的纵容并不会总让他良心发现,只会换来他一次一次的试探底线与得寸进尺。赢决知道这一点吗?或许知道的,但他总会佯装视而不见来包容他,他依旧把他当个孩子。
所以做了错事没关系,在他面前放肆没关系,就连他那些出格的行为,也没关系。
“哥,对不……”
赢决忽然动了,余凛之本来蹲在他面前,还没说完话就被抓住胳膊轻轻松松地往上一提,猝不及防差点倒在他身上,只来得及伸出一只手支在人身侧,身躯朝着赢决压了过去,险之又险地覆在他上方。脸对着脸,眼对着眼,近得能清晰感知到对方呼出的热气。
年长一些的角色这次没再露出那种不大从容的神色了,应该说,他终于在余凛之面前恢复了自己面对别人时惯常的模样。
男人眉骨偏高,又是浓眉,低敛着斜斜压眼,不笑不语时,深邃的眉眼间便很自然地流露出不近人情的疏离和凶悍。他鼻梁高耸,唇很薄而色淡,生得一副薄情样,只有曾有幸碰触过的人才知道这处的柔软,只要稍不经意瞧到一眼,就再也移不开目光。
赢决任他把自己压在身下,不知什么时候褪去了那点儿微不足道的怒容之后,他的神态就慵懒得像一只休憩的大猫。不像被压着的,反倒像是主导一切的那个人。看着怔愣的青年漫不经意地抬起一只手,摸到他后脑,插入柔软的发间慢慢地揉,继而毫无预兆地用力、下压——
“!”
热濡的柔软意料之外地落了下来。
余凛之过去未曾想过,仅仅是一个轻吻就会让他心旌摇荡。
但这件事发生了,按照一般小说的套路,他大抵应该去想些“爱让人头脑发昏”之类的酸话。可他的确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这个吻让他的世界安静了下来,让他什么也想不了了。
【📢作者有话说】
老大终于主动了一次……呜呜呜呜(捂嘴)
第169章 叮嘱
这个吻似乎持续了很久, 又似乎只发生了一瞬间。余凛之完全为这意料之外的吻而滞住了,怔怔地连眼睛都忘了闭, 为了努力看清近在咫尺的人的模样,还努力地睁大眼睛去瞧,样子看起来竟还有些滑稽。
赢决的目的本来也不是亲他,扬颈抬头贴着他的唇贴了几刻,就淡淡地分开了,手从他后脑勺挪开, 很自然地放到自己脖子上揉了揉,问道:
“好了吗?”
就算他刚刚又被车撞了经过这么一吻也活过来了,余凛之默然,目光不受控制地移到他嘴唇上,良久才点了点头:“嗯。”
赢决伸手抵在他胸膛上把他推高,掌心压着砰砰跳动的心脏,挑了挑眉:“好了就滚下去, 我饿了,先吃饭。”
余凛之简直不知道他是怎么能这么淡定地提出继续要吃饭的事儿的,他也不知道自己这顿饭是怎么吃的。整顿饭里, 夹得每一筷子他都心不在焉,柔软的触感一直停留在唇上, 像是心口有只猫爪一直在挠,力道不重,有些疼,更多的是痒。
虽然说也不是没亲过……
但是这是他哥第一次主动亲他,第一次!!!
第一次总是值得纪念的……余凛之咬着筷子神游天外, 决定等会就把这件事记到备忘录里, 写一篇日记, 写个论文,等他老了还能出一本回忆录……
普天同庆,赢决今天亲他了!
他真是笨得要死,当时光顾着震惊和惊喜了,根本就没怎么仔细感受,现在想起来后悔莫及,肠子都悔青了。
赢决胃口不错,干完两碗大米饭之后,看他咬筷子咬了两分钟,碗里的米饭还是冒尖的没怎么动,冷不丁地开口说了一句:“还吃不吃?别浪费粮食。”
“啊?哦!我现在就吃。”余凛之眨了两下眼睛迅速回神,下午被工友塞了几包零食,他本就不太饿,又被心里的那点事勾的全无食欲,吃了几口就觉得已经饱了。硬往嘴里塞了两口米饭,有些吃不下去,又不想让赢决觉得他浪费,正犹豫着要继续往嘴里送,赢决实在看不过去了,把他的碗往自己这边挪了挪:“不想吃就别吃了,饱了还吃什么?”
“也不是……”
余凛之刚有些着急想解释,就见对方毫无芥蒂地把碗拿到自己那边扒拉了两口,就着酸甜的汤汁风卷残云般吃完了碗里剩下大半的米饭。
“哥……”
他这下直愣愣地盯着赢决,喉结分明地滚了滚:“我刚才吃过的……”
“我又不瞎,”赢决觉得莫名其妙:“你已经洁癖到不让人吃你剩饭了?”
“……”那倒没有。他艰难地又滚动了下喉咙,眼神盯着某处越发地移不开,那处沾了一点油,显得亮亮的,让他很想亲手帮赢决擦掉。
但对方现在显然对他的靠近十分警惕,注意到他的目光,扯了张纸就给自己擦干净了,赶小狗似的,手背向外忽扇两下,神情警惕:“去去去。离我远点。”
青年蔫头蔫脑地盯着他,十分委屈地往沙发旁边挪了一点。
赢决才不管他,吃完饭就躺在沙发上充大爷,看着他又蔫巴地收拾桌子,端着盘子和碗去厨房的背影,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叫住他:
“不到两周你就开学了,票订好了吗?”
那抹修长的身影慢吞吞地顿住了,余凛之回过头来,答道:“我还没买呢,打算下周买,也来得及。”
他很想和赢决再待一段时间,去京市的事反倒不着急。连蕴出分没多久就联络了他,知道他报了京华之后,就很热情地邀请他到时候来家里玩,还主动说可以当他的向导带着他在京市里玩一圈。他是土生土长的京市人,余凛之接受了他的好意,打算到时候请人家吃个饭,往后要免不得要在首都发展,多深交个朋友没有坏处。
赢决摸着下巴想了想,道:“外婆虽然现在身体好了,但是舟车劳顿的肯定累,你第一回上大学没人送肯定不行,要不我送你去?你早去两天也行,虽然上回去过,但没怎么玩吧,这次放松点好好转一圈。”
余凛之听了心里一跳,却很心机地将眉蹙起故作忧愁,垂下眼问他:“会不会太麻烦哥了,你公司刚起步,天天都这么忙……”
“免了,这段时间我加班搞定了。”
赢决活动了下肩颈从沙发上站起来,端着剩下一个菜盘子走到他身边,顺手又把他手里叠起来的碗拿走了,自己走进厨房开洗:“天天别磨磨唧唧的,有话直说,少跟季愿声学乱七八糟的,我不吃这套。”
不吃这套还起来洗碗……他磨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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