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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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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后,闻怀宴带人找到了“闻笙的尸体”,尸体在水里泡了三天,天气又热,已经完全变了样子,可她身上的衣服还有她手里紧紧握着的白玉簪都证明了她的身份。

    她跳河的时候,什么首饰都没戴,只带了这白玉簪。

    她临死的时候,还紧紧抓着这白玉簪!

    闻怀宴看着那白玉簪,双眼血红。她就这么喜欢谢允,放不下他?

    “郡主。”张顺的哭声震天。

    尸体已经开始腐败,没办法运回京城了,闻怀宴只能把她葬在了河边,他想,或许她在这里更好!

    他带上那白玉簪,回了京。

    张顺选择留下,他要守着郡主,还有就是,找机会报仇!那些逼死郡主的人,他一个都不想放过。

    半个月后,闻怀宴带着人回到了京城。京城十里坡,已经有人在那里等他了,是谢允,他已经接到了飞鸽传书,知道闻笙已死的消息,却不相信,她那样的人,怎么会死呢?

    “她在哪里?”谢允问闻怀宴。

    闻怀宴昼夜赶路,面容憔悴,他将那白玉簪扔在地上,“她一路上只盯着它看,跳下奢延河时,凤冠、华服全脱了,只带了它,临死时手里还紧紧抓着它。”

    “啪嗒”一声,白玉簪撞到地上,裂成三段。

    谢允听着他的话,好似看见了闻笙脱掉凤冠华服,一身素衣决绝跳入涛涛河水中的样子。那时她应该很绝望吧,可她依旧握着他送她的白玉簪……他愣在那里。

    “我们都欠她一条命!”留下这句话,闻怀宴打马进京,留下谢允一个人站在那里。

    他捡起那断成三截的白玉簪,淡漠的心上似添了一道细痕,欠她一条命吗?

    此时也有人把这消息禀告给了狼王牧云野,来人是大邺使者,也是送亲队伍里的一人,他保证,大邺会再送一位公主过来,请狼王等待一段时间。

    牧云野挑眉,谁想要大邺的公主,中原女子全都瘦了吧唧跟纸片人一样,风一吹就能吹倒,哪里美了?也就那些瘦弱的中原男人会喜欢那样的女人,因为他们本身就很弱,只能找比自己更弱的女人彰显自己的能力。

    他还是喜欢草原的女人,热情、有活力。

    “本王要的铁、粮食跟丝绸呢?”他问使者。这些才是他想要的,两万斤铁、三万石粮食、一万匹丝绸,一个大邺公主能跟这些东西比吗?明显不能。

    使者头上冒汗,粮食跟丝绸可以商量,但铁,大邺真的不能给,给完他们用这些铁再攻打大邺,大邺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牧云野也不急,他笑道:“我知道你们还暗中联络了乞颜,给了他们不少铁器支持他们反对我,很可惜,那些铁器马上就是我的了。”

    使者睁大了双眼,他什么意思?

    牧云野站起身,他比使者整整高了一头,使者在他跟前,就跟小鸡仔一样,必须要仰头才能看清他的脸,他来到大帐外,对外面的人说:“都准备好了吗?”

    外面立刻传来震天动地的马蹄声与呼啸声,他们早已经准备好了。

    “好,跟我去灭了乞颜,让所有人知道,谁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

    他翻身上马,看了使者一眼,然后带着人打马而去。这一去,灭了乞颜,也是给大邺一个警示,若大邺还不将他要的东西送过来,他必带人杀到大邺去。

    使者看懂了他眼中的意思,两股战战,这可怎么是好?只希望朝廷快些再送一位公主过来,温柔乡、英雄冢,说不定狼王沉迷公主的美色,就跟大邺修好了呢?

    被牧云野认为根本不值两万斤铁、三万石粮食、一万匹丝绸的闻笙此时却跟沈厌、兰香来到了一个偏远地方的小部落。从奢延河一路向东,中间他们也见到了两三个部落,但那些部落一看就杀气很重,他们都远远避开了,直到来到这里。

    眼前这个小部落位于草原与森林交汇的地方,人口不过几十,且大部分都是老人跟女人,看起来比较安全。也是,被挤到这犄角旮旯的小部落,能有什么战斗力。

    “前面就是森林,不能再往前走了。”沈厌说。

    闻笙点头,决定去部落里看看情况,如果部落愿意收留他们,他们就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等和亲的风波过了,再做打算。如果他们不愿意收留他们,他们就跟他们买些食物,转而向北。

    此时正是晚饭时间,帐篷外的空地上有人正在生火做饭,他们看见闻笙三人过来,第一反应竟然是害怕,女人跟孩子立刻跑进帐篷里,不一时十几个男人拿着各种武器跑了出来。

    他们的武器五花八门,有棍子、铲子,还有一把锤子,根本不像样,也就中间老者手里那把弯刀还算是把武器。

    “我们不是坏人,只是路过,想跟你们买点食物。”闻笙摊摊手,示意自己手里没有武器。

    她手里确实没有武器,沈厌身上有,他身上装了各种暗器,还带了毒粉,十几个人都不一定能近他的身,这也是他们敢过来搭话的底气。

    老者名叫乌达,是这小部落的首领,他见闻笙三人两个女人一个男人,男人看起来还很瘦弱,就稍稍放心,“你们是中原人?”他问。

    “是。”

    “那怎么到这里来了?”他们这地方可偏僻,一般草原人都不来,中原人怎么来的。

    这点闻笙已经想好了说词,她指着沈厌说:“他是个大夫,我们要找一种十分罕见的药材,只能来这里碰碰运气。”

    草原上有很多珍惜药材,如藏红花、冬虫夏草、雪莲花等等,她这个理由很充分。

    那些人听说沈厌是大夫,立刻议论起来,尤其一个健壮的男人,立刻紧张地问沈厌:“你是大夫?”

    沈厌点头。

    男人立刻两眼冒光,对乌达说:“族长,你听见了吗,他是大夫。”

    乌达听见了,也知道他妻子病了,一直想找个大夫瞧瞧,可一直找不到,现在天降一个大夫到他们部落门口,这可不是长生天保佑?

    不过他还是比较谨慎的,又问沈厌:“你真是大夫?”

    沈厌从怀里拿出一个布包打开,里面是闪亮的银针。

    乌达听说过,中原的大夫是会用神奇的银针治病的,见到银针,他立刻相信沈厌是大夫了,赶紧收起弯刀,对三人热情道:“欢迎你们来我们的部落。远道而来,饿了吧,快,进帐篷里坐。”

    那个健壮的男人也迎了上来,问三人:“你们要找什么药材,我可以帮你们去找。”只要他们帮他妻子治病。

    他们这态度可谓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全因为沈厌是大夫,可见一个大夫在这种地方多珍贵。

    闻笙笑着看了看沈厌,她今天可沾他的光了。

    沈厌还是那副要死不活的模样,他医术精湛,在大邺朝的时候也是各种人求着他治病,跟这里也没什么区别。

    乌达把三人请进帐篷,不一时,有人端进来食物,三盘煮羊肉,一盘青稞饼,这是今天部落里最好的食物了。

    那个健壮的男人作陪,他叫莫格。

    煮羊肉真就是水煮羊肉,什么调料都没加,只加了盐,幸好这里的羊肉肉质好,没太大异味,还可以入口。那个青稞饼是真的扎嗓子,让吃惯了粳米的闻笙有些难以下咽。

    不过她却没有表现出来,照常吃着肉跟饼子,这时候能有口热乎东西吃,就不错了。

    沈厌却满脸嫌弃,看得乌达跟莫格有些尴尬,他们这部落确实没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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