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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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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药商并非不讲理之人,明白是自己徒弟做错事在先,况他虽逐利,却也有底线,知晓这般好色禽兽连做人也不配,更何况,沈维桢愿意高价赔偿。

    此事便就此揭过,只说平沙是醉酒误事,将自己淹死了。

    至于牵牛红娘子之事,沈维桢说得分明,药商若愿将功抵过,做官府的内探、提供线索,便可免除刑罚。

    药商是聪明人,自然选择与沈维桢合作。

    临别时,药商客气地同沈维桢说:“竟不知春姑娘是知州大人的表亲,照顾不周,还请知州大人恕罪。”

    沈维桢笑:“无事,她性格如此,爱在外游历,掌柜对她已是照拂有加,沈某感激不尽——多谢你照顾沈某的未婚妻子。”

    药商万般庆幸有自知之明,没有试图撮合阿椿和他儿子。

    阿椿背好沈维桢带来的弓箭——沈维桢说以防万一,她骑射好,这一途回去,不知是否还会遭遇山匪,多几样武器自保,总是好的。

    她和药商的女儿依依惜别,临走前,注意到另一个徒弟悄悄斜眼看她。

    沈维桢也注意到了,他单独同药商说:“昨夜事恐怕并非一人所为,我知你教养徒弟不易;但当断不断,迟早会养虎为患。”

    药商抱拳:“多谢知州大人提醒。”

    沈维桢微笑,眼看阿椿背着他的弓箭上了小红马,他同药商行礼,同样上了自己的马。

    刚出了客栈,沈维桢忽然响亮地叫了一声“阿狗”。

    阿椿惊讶地左看右看——李忠玉也来了?

    并没有李忠玉,倒是有几个人同时张望,高矮胖瘦皆不一:“谁啊?”

    沈维桢忍俊不禁:“看来果真有很多人叫这个名字,不是爱称。”

    “是啊!”阿椿狠狠谴责,“我当然不会骗你啦阿猫哥!”

    雨过天晴,两人笑着出了城镇,在原野中驰骋,并肩往州府奔去。

    傍晚时分,沈府中,李至同再度登门拜访。

    李夫人依旧拒绝相见。

    听侍女回话后,李至同没什么表情,许久后,起身径直向后院走去。

    他知道时间不多了。

    沈维桢这些天越挖越深,迟早会找到他头上来。

    此人性格阴辣狠毒不弱于其父,上次未能斩草除根,实在是一祸患;那阿椿看着文文弱弱的,怎能就真救了沈维桢?

    李至同想,便是死,他也要同李夫人一起。

    探子来报,说沈维桢昨日突然启程,找了一个卖牵牛红娘子的药材商人,李至同那时便觉得不妙,疑心沈维桢发现了什么新线索。

    为防万一,他收到消息便赶来见李夫人了,希望能得到些线索,谁知李夫人避而不见,不知是不是收到什么风声。

    无论如何,今天都要见她。

    李至同不顾阻拦,大步往后院走去。

    后院之中,侍女们尖叫连连,有的阻拦,有的跑出去找护卫,但李至同视若无物,拔出剑,吓退不少人,一路到了李夫人所在的佛堂处,待见到那跪地祈祷的身影后,不由得一愣。

    他已许久未见到小姐。

    但小姐始终如初见时那般美丽动人,高不可攀。

    听到动静,李夫人转身看到他,微微皱眉。

    擅闯后院,手中还拿着剑——他这是疯了?

    难道南梧州的风水真有问题?

    一个沈士儒,一个沈维桢,来过这里后,怎么都突然不正常了?

    不等李夫人斥责,李至同缓步走近:“小姐。”

    李夫人神色不变,示意侍女们躲到自己身后去,平和:“你该称我为夫人。”

    “沈士儒早死了,”李至同口出狂言,“按照律法,小姐可以随时改嫁。那人背叛小姐,小姐为何又为他守着?”

    李夫人皱眉。

    “休得胡言乱语!”她厉声,“表兄怕是吃醉了酒,快些出去吧,莫在此处放肆。”

    “当初小姐不是答应过我?要等我建功立业后……等我有能力迎娶小姐,”李至同举起刀,盯着李夫人,状若癫狂,“我现在可以了,我现在统领效顺军,已经可以同小姐匹配了。”

    眼看李至同举止怪异,李夫人立刻往佛堂另一处门跑去,头也不回,更不屑于与他理论。

    侍卫终于赶来,眼见李至同不仅强行闯入内院,还敢在佛堂对夫人拔剑,俱大惊失色,登时扑上来,要将他拿下。

    李忠玉原是跟随李至同而来,眼见这情景,傻了眼;

    当一侍卫刺向他时,他堪堪格挡住,崩溃地说:“自己人,自己人,我乃知州大人的内探。”

    侍卫怒吼:“你可有证据?”

    李忠玉仓促亮出令牌:“此乃知州大人所予!”

    那侍卫看清令牌后,立刻调转,奔向佛堂,去阻止李至同。

    李至同连斩四人,已杀红了眼。

    他清楚,玩计谋、论脑子,绝对胜不过自小浸淫权谋术的沈家父子。更何况,沈士儒一心变法,同李至同所效忠之人政见不同;道不同不相为谋——于情于理,李至同都要杀了他。

    可李至同能下毒,一点一点地下,沈云娥一个农妇,居然能夺去小姐的夫君,小姐的夫君也是个瞎了眼的,放着贵女不爱,竟痴迷于一个不识字的农家妇人……

    李至同便将牵牛红娘子的毒,悄悄地、偷偷地下在沈云娥常买回家的糕点中。

    她傻乎乎,什么都不知道,轻而易举被蒙蔽,很容易就吃下了。

    不仅自己吃,那糕点还曾分给一个关系好的邻居吃,那邻居夫妻——也就是李忠玉的父母,贪食,命也不好,偏巧吃了南天竹叶包的米饭,当晚便毒发身亡。

    沈士儒有所觉察,但他以为是沈云娥下的毒,也心甘情愿地服下。

    李至同想笑,老天爷都在助他惩罚这背信弃义之人。

    一家子蠢货。

    哦,还有那个叫阿椿的女孩。

    可惜她运气好,体质也好,没死就算了,居然也没落下什么病根。

    李至同恨沈士儒,也恨他爱的这对“妻女”。

    只是沈云娥中毒深,又有病,若接着对付她,实在太明显,只怕会查到他身上。

    一个重病的寡妇,一个才十三岁的女孩,也不需要刻意去陷害,只要将她们手中有金钱铺面、却无依无靠的消息放出去,多的是害她们的人。

    没了钱财,谅她们活不了多久。

    没想到,沈维桢杀了个回马枪,赶来南梧州为父收尸,居然连亲爹的遗体都要解剖;请仵作将沈士儒的尸体检验,查出牵牛红娘子的毒素。

    更没想到,他会在三年后,接了沈云娥母女上京。

    李至同那时坚定了杀沈维桢的念头。

    这个小姐的孩子,本该为小姐赴汤蹈火,为何会想着为那背信弃义的父亲复仇?

    更何况,若沈维桢死了,小姐虽伤心欲绝,也没了在沈府留下的理由,大可改嫁——

    沈维桢该杀。

    只是太难杀。

    南梧州里,若无知州,便是他李至同的天下。

    上任知州一开始还是李至同的傀儡,后面竟渐渐不听话了,还想告御状,李至同迫不得已,只好杀了他;

    谁知沈维桢竟自请前来,还一点点搞掉了李至同安插的大大小小官员,还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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