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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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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凛之当即沉下脸,毫不留情地否决道:“你真是自作多情,我怎么会在一两天内喜欢上你?”

    温可微微一怔,却没有退缩,反而轻声问道:“那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呢?我哥哥就是因为喜欢我,才把我带回家的。不然的话,我现在只能当乞丐去了,然后早早死掉了。”

    江凛之冷笑一声,目光扫过她苍白的脸道:“那你该感谢你哥哥。没了他那叫卖一百两的豪气,吸引我的注意,我都不会买你这个赔钱货回来,还得倒贴几十两给你看病吃药。我只是不想亏本罢了。”

    他顿了顿,语气愈发疏离道:“父亲过两年就会回来,到时候自然要娶门当户对的小姐。你何去何从,自己心里要有数。

    若是你能生下一儿半女,兴许还能留在府里做个姨娘。若是不能,你就走吧。毕竟娶新妇进门,有你在跟前,实在碍事。”

    温可垂下眼睫,浅浅一笑道:“原来如此,那是自然,这个道理,我都懂。不过还是谢谢公子。”

    她嘴上说着谢,心里却又将哥哥感激了一遍,若不是哥哥心善,把她带回家,危难之际,又寻了这么一户人家,她恐怕早就饿死了。

    江凛之看着她唇边那抹浅淡的笑,莫名觉得心里像被什么轻轻扎了一下,但很快他便移开了目光,转身离去。

    温可对自己的定位向来清晰。在这偌大的江府里,她不过是个任人宰割的奴婢,生死荣辱全仰仗江凛之这样的主子。他对她越好,她越觉得是哥哥眼光好,把她卖到了一个好人家。

    至于情爱,她只对沈铭有情,对他念念不忘。

    接下来的日子里,两人相安无事。温可每日按时喝药、吃东西,从不叫人为难。

    每日清晨,丫鬟都会端来一海碗浓黑苦涩的药汤,江凛之记得自己小时候,每回生病喝药,都是娘亲哄上半天,他才泪眼朦胧地抿上一口。那一小盅药汤,总要混上两勺蜂蜜才能勉强下肚,甜味盖过苦味,才不至于吐出来。

    温可喝药,却完全是另一番光景。她端起那海碗,眉头都不皱一下,仰起脖子便往嘴里灌。药汁顺着碗沿淌下来,她也浑然不顾,咕咚咕咚几大口,一碗苦药很快便见了底。那模样活脱脱像山村野夫大口喝酒一般,粗犷、豪迈,甚至有些好笑。

    最后嘴角沾着药渍,她也只是随意用袖子一抹,便该做什么做什么去了。

    江凛之站在一旁看着,心里莫名生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敬佩,甚至有次不信邪,自己偷偷先喝了一口,苦得他眉头紧锁,强忍着不适咽下。

    他真会暗中庆幸,自己捡到宝了,这一百两银子花得太值了。

    平日里她就做些端茶倒水、磨墨铺纸的轻省活儿,从不越雷池半步。江凛之看书习字时,她便安静地站在一旁。

    每天早上也是不管刮风下雨,无论生不生病,都要去老太太屋子里,哪怕没有她要做的事情,她也会在老太太屋内站一会儿再走。

    哪天老太太见她不来,都不习惯了。

    转眼一个月过去。江府里张罗着摆了几桌酒席,虽然是家丁仆人管家们凑在一起吃了一顿,不算十分隆重,却也热热闹闹。阖府上下都认了这个温姨娘。

    众人虽不说,但是都门清,少爷喜欢这姨娘喜欢得紧,每日从衙门监府回来,就是跟温姨娘待在一处。

    相安无处相处了大半年,温可的身体也渐渐养好了,双颊生肉,头发乌黑,唇色樱红,江凛之肉眼可见把她养得很好。

    至于每日安歇时,两个人如同寻常百姓夫妻一样,夜夜共睡一处,同房的次数也很频繁。

    温可很有自知之明,从不拒绝江凛之的求欢。

    她虽然嘴上讨好,身体上顺从江凛之,但依旧忍不住拿他与自己夫君比较。最后比来比去,不过是江凛之这个人比较有钱罢了。

    这天夜晚,又是欢好之后。空气里弥漫着暧昧的气息。温可拖着疲倦的身躯,强打着精神,下床用备好在一旁的湿帕子递给他擦洗。她的动作熟练而机械,不带任何多余的情感。两个人清理过后,温可也完成了一天的任务。

    然后她就钻进被子里,直挺挺地躺在一旁睡觉,这些日子里,温可的习惯也不是没有一些改变,比如睡觉也渐渐放松身体,仰面躺平,不会蜷缩在一起。因为这样的姿势,方便公子早上起来继续玩弄她。

    她每次都是这样,完事之后从不有任何眷恋温存,从不撒娇,从不腻歪,甚至连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这让精力旺盛的江凛之感到备受冷落与烦闷。他躺在床上,听着她平稳的呼吸声,心里像是堵了一样难受。

    同僚不是都说女人黏人得很吗?怎么他身边的这个女人一点不黏人。于是等到半夜,他故意翻了个身,半个身体压在她身上。

    果然没一会儿,温可就被男人压不舒服了,她迷迷糊糊期间,小忍了一会儿,然后轻声喊道:“公子,你压着我了。”

    江凛之听到了,但是不为所动,假装睡着,等着温可抬起臂膀努力把他推开时,他才假意翻动身体,但又顺势把她搂到怀里。

    他这样的小心机,在温可眼里就是大少爷难伺候,要知道从前跟哥哥睡觉,都是她睡在哥哥身上的。

    比如哥哥把她卖掉的前一天晚上,在阴湿的砖泥地上,她就是坐在哥哥大腿上,窝在他怀里睡了半宿。

    江凛之很喜欢搂着她睡觉,特别是最近,她丰腴了些,这让他很满足,很有成就感。

    次日恰逢江凛之休沐,不用去衙门点卯。

    他在当地任职都水使者,主管监修河道堤口一事,是个实打实的肥差。他能得到这个职位,也是因为祖父和父亲都是水利方面的能臣干吏。

    他子承父业罢了,不过但话虽如此,他本人也并非吃白饭的纨绔子弟。有他坐镇,至少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勾当是绝不可能发生的。

    说起来,当年若不是他爷爷修河堤、改水路有功,造福了一方百姓,受了万民恩泽,就凭祖母那落败皇室之女的身份,他们一家根本等不到南逃,早就被鲜卑人砍死在半路上了。

    这份家业,是靠治水保住的,江凛之虽嘴上不说什么,心里却比谁都清楚,自己肩上的担子不轻。不过休沐在家,他尚年轻,自然沉迷在女人香里面。

    清晨的光透过窗棂洒进来,他又抱着温可温存了一番,餍足之后,声音里带着慵懒问道:“温可,你这几天是不是要来月事了?”

    温可懒懒地应了一声道:“是呀,算日子,已经晚了四五天了。”

    “怎么会晚?”他微微蹙眉,语气里多了一丝认真道

    “不知道,但是晚几天也正常呀。”温可对这件小事,并不在意,甚至觉得他有些小题大做。

    江凛之沉默了片刻,忽然低声说了一句道:“难道是怀孕了吗?”

    温可闻言轻轻摇了摇头无奈一笑道:“怎么可能呢?我月事才正常了两个月。而且女大夫不是说了嘛,我身体不好,很难怀孕的。”不过她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心里觉得怀孕也挺好的,毕竟怀孕了,她就稍微有了底气。

    可是她又不想这么快怀孕,因为自己跟了哥哥两年,都没有给他生个孩子,怎能偏偏跟了外人,七八个月一过,这么快怀孕了。她有些不甘心。

    所以对怀孕这件事,她有些抗拒,又有些期待。

    之后的夜里,温可能明显感觉到他的动作比之前轻柔了很多,到了关键时期,也不是激烈的大开大合,是耳鬓厮磨,流水潺潺的温柔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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