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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摸个够,摸到心满意足,满身狗毛洗一洗再把他接回去。

    婚礼结束后天彻底黑了。

    岬角上的灯亮起来,一串一串沿着步道蜿蜒而下,像一条落在地上的银河。

    海面上倒映着灯光和月光,被波浪揉碎了又重新拼起来。

    远处的乐队开始演奏一支舒缓的曲子,小提琴的声音被海风送过来,若断若续。

    念誓词的时候,江冉仰着头,手抖得跟帕金森一样,眼眶很红要哭不哭,对面的苏木比他还紧张。

    完美的婚礼,所有人都团聚了,认识的不认识的,举杯,拥抱,亲吻。

    贺昂霄手里端着一杯香槟,碰了碰迟萝禧的说他这兄弟,据说是眼泪过敏,为了不闹出笑话,提前就吃了过敏药上阵。

    迟萝禧还是头一回听说有这种病。那要是哭了会怎样?脸上起疹子吗?他问贺昂霄,贺昂霄想了想说,会红肿,上镜会丑,他这个兄弟偶像包袱很重的。

    贺昂霄:“宝贝,你觉得这个婚礼怎么样?”

    迟萝禧诚恳道:“还可以,风景优美,气候宜人,就是蚊子太多了。”

    贺昂霄也觉得,这岛上的蚊子大概是把整片热带雨林的亲戚都叫来了,一到傍晚就倾巢出动,除了这个,还真没什么缺点了。

    “我们办的时候,就得找个没有蚊子的地方。”贺昂霄想了想,忽然眼睛一亮,“雪屋怎么样。”

    贺昂霄很喜欢滑雪,每年都要去瑞士。之前他去瑞士滑雪的时候,还顺路带迟萝禧去拜访了他的母亲。

    贺昂霄的母亲姓严,单名一个玖字。她现在住在苏黎世郊外的一栋小房子里,比迟萝禧想象中要年轻,也要温和。

    严女士还是挺热情地接待了他们,煮了咖啡,她的新丈夫是个艺术家,他把自己的画挂满了他们家整面走廊的墙壁,看得出严女士生活得很幸福。

    她和贺昂霄的关系不算亲密,但也不算生疏。

    不过蚊子大概是真的不爱吸萝卜的血。在海岛上的这几天,迟萝禧和贺昂霄并排站在那里,蚊子们总是绕过迟萝禧,朝贺昂而去。

    贺昂霄喷了花露水,还戴了和小鹤同款色防蚊手环,这几天下来贺昂霄连短袖都不敢穿了。其他宾客都是短袖短裤人字拖,只有他长衣长裤的。

    他们要回去的前一晚,贺昂霄和迟萝禧疯了一下,疯得有些过了,两个人都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胡乱地抱在一起沉沉地睡了过去。

    贺昂霄这个暴露狂没穿裤子,没穿裤子就睡了,被子又只盖了半边,于是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被虫子咬了。

    迟萝禧弯着腰仔细地研究了那个不明生物的咬痕之后,给出的判断是虫子。更麻烦的是咬的部位比较尴尬,不是那种可以大大方方亮出来给别人看的地方。

    贺昂霄脸上的表情很复杂,迟萝禧给他买了药膏给他抹。

    大概海岛的虫子真的是有毒的。药膏涂上去之后,非但没有立刻好转,反而开始红肿热痛。

    贺昂霄欲哭无泪地开口,说他有个很严肃的问题。

    迟萝禧抬起头,看着他问什么。

    贺昂霄沉痛万分:“宝宝,你说这该不会伤到我的能力吧?”

    迟萝禧也不敢确定啊,他又不是医生,他去拉贺昂霄的胳膊:“老公,你还是别要面子了,我们去医院吧,万一真有个什么好歹,可怎么得了。”

    这当然还是得挂男科,别的科室都不对口。

    候诊区的椅子上坐着一排男人,彼此心照不宣地隔着一个空位,低头看手机,谁也不看谁。

    贺昂霄这辈子进过无数个会议室,在几百人的会场里发言都不曾怵过,此刻却恨不得把人藏在迟萝禧身后。

    医生是个五十来岁的老头,他检查了一下,说别捂着了,回去在家挂空挡几天,开了两天的输液单。

    贺昂霄已经够鬼鬼祟祟的了,口罩也没摘过。可是江州太小了,有名的医院就那么两家,有名的大夫也就那么几个。

    他有个死对头名叫隆乐之,家里是搞房地产起家的,恰巧也在这家医院。

    隆乐之确实是来治那方面的,纵//欲过度,不知节制,年纪轻轻就有些障碍了,之前喝了一阵子中药,效果不佳又辗转来挂西医。

    这两个人的过节,倒不是私仇,是生意上的。

    贺昂霄收购了他之前经营的一家公司,价格压得很狠,隆乐之自此便记恨在心,逢人便说贺昂霄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

    隆乐之看见贺昂霄的时候,贺昂霄没看见他。

    隆乐之大喜,可算让他找到机会了!

    看着贺昂霄进的科室,隆乐之掏出手机,就是一顿狠拍,贺昂霄缩着肩膀,低着头半张脸藏在口罩后面,躲在一个漂亮男孩的肩后,正从男科诊室里走出来。

    那个姿态,环境和语境,不需要任何一个字就足够让人浮想联翩了。

    隆乐之把照片发到了一个群里:在医院遇到贺总了。[邪笑]

    这平时里的为人到了这种时候就显出差别了。

    大多数人都是管他真的假的,先笑了贺昂霄再说。

    那些平日里在生意场上被贺昂霄压过一头的单纯只是看不惯他那个做派的,消息从一个小群传到另一个小群。

    这边贺昂霄的病终于好了。红肿消退了,热痛也没有了,他在家里挂了两天空挡,又输了两天液,总算不用再躲躲藏藏地往医院跑了。

    正准备神清气爽准备去上班。

    江冉发来一条消息,啪地一张照片甩过来:隆乐之到处跟人说你去男科医院看病,不是,兄弟,真的有那方面的问题啊?

    贺昂霄:…………

    贺昂霄:滚蛋!要不是参加你的婚礼我被虫子咬了至于这样吗?

    他说自己被虫咬才去医院的,丝毫没有提是自己没穿裤子才被咬这件事。

    江冉正义感爆棚:……这太过分了,哥们,我马上替你去澄清。

    于是乎江冉去帮贺昂霄澄清说他兄弟明明强得能够日穿宇宙,不要再乱传谣言了。

    其他人说越没有什么才要越要强调什么。

    贺昂霄活了将近三十年,攒下的一世英名,在短短的几天之内被毁得干干净净。

    “我一定要告隆乐之那个王八蛋!居然到处说我不行,我要杀了他!”

    贺昂霄这辈子还没受过这种窝囊气。

    迟萝禧安抚:“老公,你可是名人,你一告的话,岂不是闹得更大了,到时候更多人知道了。”

    “而且我们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不再在意他们。”

    贺昂霄觉得这话怎么这么耳熟。

    贺昂霄心想,也是,隆乐之那货确实奸诈。他不说你有病,不说你不行,什么都不说,就发了一张照片配了一句轻飘飘的在医院遇到贺总了,告都没法告。

    迟萝禧看着贺昂霄郁闷趴在自己大腿上扭曲的脸,摸了摸自家老公的头,心想这隆总也真是个人物,显然连自己的名声都不顾了也要把贺昂霄拖下水。

    ——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恨啊。

    贺昂霄沮丧地握着迟萝禧的手,委屈道:“宝宝,我听你的吧,不过你是知道的,我是很行的。”

    迟萝禧点头,嗯,很行。

    出乎迟萝禧意料的是这种八卦的传播方式完全是以指数性质大爆炸的,而且传播到了某一个节点之后,故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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