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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己这么多年娇惯出来的,除了宠着兜着还能怎么办呢?不论她下面说什么都会首肯,闭着眼睛要星星要月亮都不带打半个磕巴。

    他轻轻‘嗯’,姿态也放柔缓许多,不像刚才在楼道里堵着她,强硬地冲她凶。

    这是最好的时机,程不喜意识到这一点,小声说:“我想练车……”

    “想以后都自己开车。”

    这样不论是谁丢下她,她都能靠自己,不用傻乎乎站在原地等,多被动。

    “陆伯伯那辆送给我的车,小花银……可以吗?”

    还以为会说什么,没想到就这。大哥无言深叹一息,心脏边边像是被细针滚过。

    “好。”他边撕开止疼药,边说,“这本来就是你的东西。”

    乖乖吃完药,事已至此,程不喜还是没有勇气问他昨天晚上的事,那个接电话的女人是谁?他知道她给他打过电话吗?

    他在外面有女人,这件事伯父伯母知道吗?要是问起来,她要怎么说?

    就当做不知道吧,他好像也没有打算告诉她,也没有这个必要。

    就当做不知道吧。

    下完决心她就闭上眼,打算睡觉。

    “就这样睡?”见她只脱了双鞋就进了被窝,大哥沉沉压低了声音提醒,“听话,衣服换了。”

    太困了,她眼皮已经困得打架再也睁不开,更别提动弹了,她迷迷糊糊说:“哥我好困了…”

    没力气再折腾了,“我先睡了。”

    说完她就闭上了眼。

    睡觉这方面她天赋异禀,不招人烦心,困就是困,不困就一直有劲,可以到处跑。困了倒头就睡,除了下雨天打雷。

    陆庭洲心焦无奈,但又忍不住对她偏私纵容,平静剔透的一张脸背后是无底入骨的执念。

    她睡觉的样子很乖,睫翼卷翘,像两把墨玉色的扇子,床头小夜灯平铺在上面,眼窝处投落一圈朦胧胧的阴影。

    除了疼痛造成的失血苍白。

    漂亮的易碎品。

    ……

    暮色像一滴蓝墨水坠入清水,在天空缓缓洇开。

    白昼尚有余温,而夜晚的凉意却已无声地爬了上来。

    空气里浮荡着一种奇特的滋味,秋日的冷不像严冬的寒,像薄纱拂过皮肤,提醒着白日将尽。

    万怡手持公关策略方案,敲了两下门,无人应睬,她推门进来。

    大哥站在窗边,西装扣子拧开了,衣服两侧随意支敞着,背影说不出的萧条落寞,还有几分困兽般的倦怠。

    指间夹着一根烟,指关节因为用力而泛着不正常的白,连带着整个手背的筋络都微微凸起,略微显得狰狞。

    她脚步一停。

    这是万怡追随他以来,整整三年的时间,第二次见他抽烟。

    第一次是在特区,两年前的某个春夏之交的深夜,她受孙治业孙副总的委托,折返公司递交几份重要的文件。

    准备离开时,从门缝里瞥见他们陆总孤零零一个人坐在椅子里抽烟。

    身形高大落寞,背对着冗长的会议桌,头颅傲岸地轻抬,窗外是无垠的璀璨灯海。

    霓虹灯光漫射进来,落在他的眉额正中间,从下巴跟开始,一直到勾勒到喉结。整个人深陷在皮质的座椅里,眉眼孤悬,生出几分料峭的意味。

    当时他抽的是很那种很细的贵烟,黑色的,细细的一根被他这么叼着,有把玩,也有摸索,火光星灭。

    她匆匆一眼,从门口离开。

    再来就是此时此刻,现在。

    窗外的光打在他脸上,一半明一半暗。

    那光亮的一侧,能清晰地看到他的下眼睑浮着一层淡淡的青灰,眼袋也比平时要重很多。

    嘴角那点在面对妹妹时强撑的弧度彻底消失了,只剩下一种近乎麻木的平直。整个人的轮廓在光影里显得有些模糊,像一尊被风吹雨打失去了所有神采的泥塑,肩膀微微垮塌下去。

    单手撑腰,毫无站相可言。

    似一只精疲力竭的兽,空对着唾手可得的猎物,朝窗外呼出长长的烟雾,连呼吸都觉得累。

    万怡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他栽了。

    第44章-

    深夜, 痛经,小腹传来阵阵绞痛。

    程不喜蜷在床上,意识时而清醒, 时而像是泡在密封的罐头里。

    再醒来时,天光已经大亮。窗帘拉得很严实, 一丝光也透不进。

    屋内昏沉静谧,带点隔夜的暖意, 像覆盖着层柔软的薄纱, 令人安心。

    昨夜那折磨人的剧痛已经消失, 小腹那儿热乎乎的,也不疼了,她慢吞吞直起身, 低头看过去,果然那里贴了暖宫贴,贴片还在持续发热, 有淡淡的中药味。

    掀开薄被,打算下床,忽然间意识到什么, 手腕定住。

    眼珠仓皇转动, 有些难以置信地看向被子里,裤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换了, 衣服也是, 还有袜子。

    纯棉的浅色睡裤干爽柔软,没有任何污渍的痕迹。她心尖儿一跳, 带着一丝不确定的慌乱,手指小心翼翼地探向裤腰边缘。

    “……”

    空气这会儿都仿佛凝滞了。

    程不喜维持着这个低头查看的姿势,大脑短暂的空白。

    昨晚……她最后的记忆是自己蒙头缩在被子里, 疼得几乎无法动弹,连去卫生间的力气都没有,更别说换这个了。

    睡的意识模模糊糊,夜里似乎有人在身边时时照料,一副温热的大掌覆在她冰凉的额头上,有道低沉的声音在耳边说着什么,具体说了什么她不记得了。

    那个人是哥哥?还是万怡姐姐。

    她更倾向后者。

    一想到这么大了居然连卫生巾都要麻烦人换,唉,一头撞死算了。

    起身头发被抓得乱糟糟,有杯清水正静静摆在床头,和视线平齐。

    她注意到,刚睡醒确实有些口渴了,拿起杯子正要喝,忽然发觉枕头旁边还有个东西。

    凑近了看,是一个宝蓝色的锦囊袋,上面是漂亮的蝴蝶还有小花朵刺绣。

    “……”

    她被硬控几秒,好奇不已地拿起来,怪沉的还,里面会是什么?

    口袋很好开,轻轻一剥,两边的红绳就开了,打开后,里面居然是一枚别针。

    金子做的,半边裹着红色的编织绳,另外半边则是完全暴露的纯金。

    程不喜定定看着这枚金别针,瞳孔不可思议的瞪大。

    别针上面不止有红绳,还挂着很多东西,做得栩栩如生:有小金勺,小金碗,还有小金袄,小金钱袋,小金蝴蝶,五谷杂粮等等等等——全部由纯金打造,抓在手心里沉甸甸的,少说也有一百多克。

    一百多克,那就是七万多,还不算工费。

    养母最爱买高珠首饰,从小拿她当体模,是老铺黄金的VIC,有全套的金首饰,黄金的手工费她大概了解,能做成像手中这样精美的,必然是大师级别。

    她第一反应就是,她小时候,除了被扣住,好像也被这枚金子做的别针给牢牢地别住了,动弹不了。

    但其实,别针谐音“别惊”,寓意:衣食无忧,前途似锦。

    陆庭洲对她的偏爱,从无半点虚晃-

    正拿着金别针发呆,坐在床沿,肩膀塌着,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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