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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你家老太太都赶过去了。是不是魏家人干的?”

    宋柏没答,只是沉声道:“和魏家相关的生意,都断干净。”

    说完,他抽回手臂,径直走向停在院外的黑色迈巴赫。车门关闭,浓郁的酒气裹着车内的冷气散开,坐在副驾的许莫言拧开一瓶矿泉水,递到后座:“老板。”

    后座的人没接,靠在座椅上,闭了闭眼:“她人呢?”

    许莫言垂了垂眼帘,低声回道:“沈小姐住进了华悦的大平层。”顿了两秒,他试探着问:“老板,要过去看看吗?”

    宋柏缓缓睁开眼,眼底翻涌着复杂的情绪,最终只化作冷冰冰的一句:“去公司。”

    第45章 事不过三

    黑色车融入黑夜, 城的另一头,纤细身影正蜷缩在昏暗中。

    沈荞坐在落地窗前,双腿抱膝,静静望着窗外的夜景。她的身侧, 散落着数个拆开的纸箱, 旁边堆着一本本产权证和一叠叠文件。视线越过对面与周遭高楼格格不入的老小区, 眺望着小区后方中医院亮着的霓虹灯牌, 她的脑中反复回响着那句话:“沈小姐, 您名下在京城只有一套房子。”

    而这唯一的一套房子,恰好就在她姐姐家的对面。

    她不信这是巧合。

    珠宝、房产、车子、股份、现金……从一开始, 他口中所谓的退路,其实就是为她准备的。

    沈荞该怒, 该气,该哭。可刚吃了药的她, 身体沉重,连扯动嘴角的力气都没有。

    正出神时,放在身侧的两部手机中, 有一部突然亮了一下。沈荞垂眸看去, 是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信息,号码陌生, 信息内容的语气却熟悉。

    【沈小姐,你吃晚饭了吗?药要记得按时吃。今天又到了好几个你的快递, 你现在住在哪里,我去给你送过去。】

    是何婶。

    沈荞瞥了一眼, 收回视线,既没点开也没回复,转身躺回床上, 整个人蜷缩进被子里,缓缓闭上了眼。

    *

    八月,正值欧洲多数国家的休假季,哥伦比亚的卡塔赫纳涌进了大批游客。下了飞机直接上车的沈荞坐在车后

    座,驶出机场时,随处可见背着大背包的欧美游客。

    她收回目光,车队驶出不远,一片蔚蓝的大海便映入眼帘。

    沙滩、大海,还有燥热的风……

    原来已经过去一年了。

    十九岁生日,她选择了离开他,

    二十岁生日,她选择来寻找他。

    “沈小姐,到了。”

    再次来到卡塔赫纳,沈荞没有住进海边别墅或是豪华庄园,而是选了一处大隐隐于市的普通民居。普通到车辆都无法驶入,必须步行才能抵达。

    而这也是自伦敦圣诞夜后,她第一次主动走进人群。

    一张张陌生的人脸,一道道穿梭的身影,还有此起彼伏的嘈杂声音,在沈荞下车的瞬间,齐齐向她涌来。她刚走几步,脸色便发白,指尖也不受控制地发颤。紧紧护在一侧的保镖立刻察觉出异样,关切地询问,沈荞只是摇摇头,低声说“没事”。

    如果连在人群中行走都做不到,她又该怎么找到他?

    好不容易走到民居,提前抵达的陆阳已经检查好屋里的一切。沈荞进门的第一件事,便是拿出药吃下。

    离开宋柏和何婶两天,这药盒都是陆阳随餐送来的。她也没问过这些药还剩多少,送过来便乖乖吃下。

    陆阳对她而言是彻头彻尾的陌生人,可她似乎完全不担心他会在药里做手脚。

    毕竟,她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值得顾虑的。

    离她的生日还有半个月,沈荞没有出门,也极少说话,只是坐在露台,看着下方人潮来来往往,喧嚣的声音灌进耳中,不管是心理还是身体她都格外难受,可她还是强压着,逼着自己适应。

    与此同时,她的手机每天都会准时响起,是何婶的短信。每天雷打不动问她吃没吃饭、吃没吃药,即便她从未回复,何婶也不曾间断。

    就在沈荞逼迫自己适应人群时,陆阳送来了一份文件,一份搜救记录文件。

    沈荞清醒后,闷在被子里,凭着记忆给新加坡家办拨通电话,开口的第一句话并非让他们来接自己,而是问:“找到傅英了吗?”

    那边的回复是:“沈小姐,抱歉,还是没有找到。”

    半年了,不管是人,还是尸体,都杳无音讯。

    既然没有结果,这份文件她看了又有什么意义?

    沈荞接过文件,看都没看一眼,便随手丢进了垃圾桶。

    在露台生生坐了五天,对于每顿随餐送来的药,沈荞只吃晚上那顿。白天的两餐药她都停了。因为她需要要保持清醒,清醒去找傅英。

    抵达卡塔赫纳的第六天,沈荞开始出门。她脱下睡衣,换上一身素净的白裙,走入人群,漫无目的游走在卡塔赫纳的街头。

    从清晨到中午,再到傍晚,沈荞从天微亮走到天彻底变黑。许久没有做过大幅度运动的她,走到双脚磨出血泡,第二天双腿酸痛得几乎无法站立,可她神色依旧平静,起床后迈着酸痛的腿,继续自虐般游走在卡塔赫纳的大街小巷。

    古城的石板路、错落的民居、辽阔的大海,她从一处走到另一处。许久没有在太阳下长时间行走的她,顶着烈日走了一整天,直接中了暑。头晕、呕吐、恶心,种种不适让她连饭都吃不下,可她依旧没有停下脚步。

    日复一日的行走中,她渐渐习惯了拥挤的人潮,习惯了嘈杂的人声。她用自己的双脚,踏过卡塔赫纳的每一寸土地。

    可是,别说傅英了,整个卡塔赫纳甚至没见到几张东方面孔。

    但沈荞并不在意,也不曾气馁。

    就这样走了近十天,随行的保镖们都察觉出了沈荞的不对劲。他们看向陆阳,陆阳只是皱了皱眉,转身给雇佣他的人拨通了电话。

    电话那头的回复很简单,只要她不伤害自己,都随她。

    握着手机,陆阳一时难以定义,这种每天自虐般的行走,究竟算不算伤害自己。

    第二天,陆阳早早安排好了随行的保镖,可到了平时的时间,沈荞却迟迟没有下楼。陆阳只好上楼,轻轻敲了敲房门。

    门被打开,门后的沈荞依旧穿着白裙,长发披肩。但陆阳看着她,总觉得有哪里不一样了。

    不清楚具体变化,陆阳也没有多看,只是垂眸轻声说:“沈小姐,早餐准备好了,可以下楼吃了。”

    一行保镖只负责安全护卫,并不负责做饭,所以沈荞的一日三餐,都是保镖从附近的餐厅订购的。

    沈荞坐在餐桌前,喝着牛奶,吃着面包时,陆阳又偷偷瞥了她一眼。

    这一眼,也让他终于发现沈荞哪里不同了。

    和前些天的沉寂相比,今天的沈荞眼里格外有光。

    正思忖间,沈荞擦了擦嘴角,起身说道:“走吧。”

    抵达卡塔赫纳的半个月里,沈荞沉默寡言,是他们遇到过最安静的雇主。而“走吧”这两个字,是她为数不多主动开口的时候。

    从民居出发,向下穿过纵横交错的街巷,便来到了相对繁华的游客聚集区。

    换上便装的陆阳带着两名保镖,不远不近跟在后面。他们跟着沈荞穿过热闹的集市,走过满目的商铺,眼看临近中午,太阳越发灼人,陆阳上前劝道:“沈小姐,找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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