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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半世欢》60-70(第4/22页)
奉靳霍加都是和王大虎一起追随了陆平生多年,有着过命的交情,王大虎这人虽说冲动鲁莽,憨劲十足,但重情重义没得说。
所以当他找来,跪地相求时,连一向公事公办的奉靳都毫不犹豫答应了。
抗命、擅作主张,无论哪条都够他们死上百次的,他们拿这么多年的忠心加上大虎的一条命,去赌殿下是否会放人一条生路,只为成全大虎的心愿。
敢赌,起码还有一半的机会可以赢。
王小虎的脸色慢慢发白,声音带着微不可闻的颤抖:“他……”
“他就在院中等你。”
从屋内走到院子里,只有短短几步之遥,王小虎却像走过了一生。
说起来也奇怪,这一母同胞的兄弟打小就不合,哥哥不让弟弟,弟弟不敬哥哥,为了个吃食都能争的头破血流,最后直接一拍两散各奔东西,跟的主子也都视彼此为死对头。
陆平生和明镜山,但凡死一个,兄弟俩当中也必有一个命丧黄泉。许是老天垂怜,见他们争锋相对了多年,临到最后,终于施舍,让其中一个有好结局了。
王大虎这些年在陆平生手底下过得很不错,殿下虽狠,但对身边的人不差。反观明镜山,手下于他而言,不过就是可有可无的棋子罢了。
所以大虎把生的机会给了弟弟,身为兄长,并没有好好照顾他,希望后半生,弟弟能活得舒坦些,也算是一种弥补。
王小虎在距离哥哥半臂的距离处停下。
兄弟俩这回破天荒没有斗气。
小虎想问他为什么,可看着哥哥宽阔的肩膀,高大魁梧的身影,好像忽然明白了。
兄长就像一棵参天大树,静静地守护着他,或许并不沉稳,也不够睿智,却在生死关头,用最笨的方法,将生的机会给了自己。
“哥……”深沉的哽咽即将透出喉咙时,又被他给压住了,这声微不可闻的“哥”散在风里,也不知道有没有吹到哥哥的耳中。
大虎什么都没有说,千言万语只化成了指尖的万千力道,重重拍上了他的肩头,似乎在告诉他,一定好好活下去。
或许还有别的法子,王小虎背叛明镜山,将他那些底都兜出来,换一条生路。
可是兄弟俩谁都没有说。
不去冒险,不是不敢,而是不能。
前方迷雾重重,失一步万丈深渊。
他们没有惊世之才,却有一腔赤胆忠心,如果连这份忠心都失了,真是枉为男儿。
能无愧于心的死去,王大虎不后悔。
只是他到死都没能再听到弟弟叫他一声:哥哥。
弥留之际,眼前光影散开,似乎又回到了很久很久之前。
那时,他也不过是个少年,弟弟在身边,一声一声叫着哥哥,带着恨,带着怨,似乎在怪他,父母离世后,为什么不把他照顾好?为什么别人都是人上人,他们却连温饱都难?他默不作声任由弟弟发怒,心中愧疚万分,却也无力改变这一切,最后所有的愤懑都化作了脾气,吐出的话也变得字字伤人,句句戳心,最终一拍两散。
大虎的思绪就停留在兄弟俩各奔东西的那年,带着遗憾闭了眼。
他没能听到,弟弟王小虎抱着他,一声声叫着哥哥,直到哽咽着再难言语。
奉靳动的手,他剑法一流,大虎走的没有痛苦,只是动完手,奉靳无法面对昔日兄弟的尸体,纵身跃上房梁,再不见了踪影。
霍加将他遗落的剑拾起,擦去血迹后重新收入剑鞘中,靠在了檐下立柱上,转身对小虎说:“屋里备好了大虎的衣裳行头,你换上走吧。”
小虎纹丝不动,抱着已经冷却的尸体,仿若僵化。
“大虎走的没痛苦,也不后悔,他的尸体我还要带去给王爷,外面备好了快马盘缠,此地不便久留,趁天黑离去吧。”
小虎终于抬头:“你们还要对他做什么?”
“虽然你们是血亲,但他跟我们更亲,不是兄弟胜似兄弟,他的后事我会处理好。”
霍加说完,就将人从地上拽起来往门外撵,“日后的路怎么走,你心里应该有数。别辜负了他一番苦心,让他白死。”
王小虎三步一回头,被迫行至门口,不舍地收回目光,眼神空洞,神情茫然,眸底像是有恨,有怒。霍加以为他心有不甘,要在这里跟自己动手,警惕地握紧剑,可他只是再看了哥哥的尸体两眼,撩袍跪在了地上。
“多谢。”
仅此二字,便迅速起身,头也不回离开了这里。
…… ……
王小虎走了,霍加的任务算是完成了一半。殿下那里先要复命的不是小虎的事,应当是夫人。这个时候,夫人也该收拾得差不多了,霍加站在原地思了一刻后,提步朝前方走去。
嘉言要走的心思早就动了,上回误会陆平生就是杀了满村人的时候就收拾过一次东西,只不过路上遇到了山匪,又被明镜山拦住,好多值钱的都不见了,还好陆平生这里还有。以后一个人生活到处要用钱,她也没客气,包裹里塞得满满当当,值钱的都顺走了。
东西收好了,又去给二哥上了香,顺便取走了亲人的牌位。
出来的时候,霍加就在门口等她。
嘉言见到他,有点意外。
霍加说:“要走了么?我送你。”
看样子不是陆平生让她来的,嘉言松了口气,“谢谢霍加。”
“谢什么,我们是朋友。”他帮她提东西,两个足有她半人大的包袱,他轻轻一提就拎起来了,“打算去哪?”
第63章
“我打算找个安静村子住下。”虽然知道霍加效忠于陆平生, 但她没打算瞒着。
她没什么朋友,霍加算是一个,相处这么久, 她也信,霍加也是真心把她当朋友的。
既然是朋友, 就不会把她的事随便告诉别人。
“我听说在在东朝的南边, 有个幽居边陲的小镇子, 民风淳朴,却极是开放,男女幽会的事屡见不鲜, 我很喜欢。”
霍加:“……”
“你认识吗,霍加?”
霍加:“
你, 没别的地方可去了吗?”
“我觉得那里甚好。”
“你要与人幽会?”他提醒道, “你和王爷还是夫妻, 和离书王爷没签过字。”
“他既放我走,我便不再是王府中人, 一纸和离书, 签不签都不重要。”
霍加:“……”
好吧, 女孩子说什么就是什么,跟她们永远也说不赢的。
嘉言说的那个地方,是个名叫云舟的小镇,离江城很远很远,快则也要十天才能抵达。不过这样也好, 那儿既不邻北朝,又不靠林胡,远离是非,无论是明镜山还是陆长生, 想把手伸到那里,都要经过殿下的眼,比起其他地方,还算安全。
“如果你想去的话,我送你。”
“真的吗?”嘉言瞬间开心起来,“霍加你真好!”
霍加笑了下:“应该的。”
他没有劝嘉言不要走,也没替陆平生说任何话,只做了一个朋友该做的事——护送她离开,保护她最后一程。
说走就走,霍加立马让人备了马车,把嘉言那些东西放上去,出门时,忽然问了句:“后悔吗?”
嘉言落下车帘前最后看了眼开阔的苍穹,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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