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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综英美]哥谭,但是音乐剧》100-110(第5/17页)
“收到你的短信我就回来了。”他说着,递给她一杯咖啡,“我听说你最近搬回来住了。你会爱上这里的,维奥拉。”
维奥拉接过咖啡,说了声谢谢。迪克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直到她有些不解地露出一个困惑的微笑。
下一秒,迪克将椅子向后一推,灵活地翻身踩在椅子扶手上,右手搭在胸前,唱道:
[我的幼时伙伴,她似乎很紧张]
[为什么?因为我已经变了模样? ]
[这可不对,毕竟我从小就大大方方]
[她一定是暂时忘记,把我抛在一旁! ]
他轻轻松松踮着脚跴在扶手,像站在平衡木上的体操运动员,甚至故意跳了一下,又平稳落回扶手,整个过程如履平地。
维奥拉震惊地欣赏他惊人的平衡力。
一曲唱毕,迪克坐下,侧过身看着她,一本正经地开口,像第一次自我介绍:“你大概很久没有见过我了?我是理查德·格雷森,布鲁斯的养子。你还记得我吗,维奥拉?”
维奥拉:“?”
他怎么会问出这样的问题?她当然记得。
维奥拉点点头。
迪克得到想要的答案,wink一下:“我以为你已经把我遗忘了。毕竟刚才你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位陌生人——噢,当然是很帅的陌生人。”
维奥拉还没做出反应,他就先身体向后一仰,又开始唱歌:
[迪克·格雷森,绝不会被遗忘]
[他又帅又酷,肩上还担着重量]
[当他朝你wink,你最好快点说“你真棒”]
[为什么?因为我就是迪克·格雷森,我值得这份赞扬! ]
说完,他再次朝她眨眨眼睛。
维奥拉:“ Woah……”
多么酣畅淋漓的一场音乐盛宴呀。
“你笑了,”迪克伸手,没有真正碰到她,礼貌地隔空戳戳她的脸颊,“ Hooray ,看来我没那么容易被遗忘,对吧?”
“当然,”维奥拉也放松下来,“没有人会忘记一位笑容满面的男孩。”
“那么,既然你还记得我,为什么会认为我不记得你了呢?”迪克模仿她昨晚短信里的句子,“你的短信真可爱,‘噢,对了,以防你不记得,我是维奥拉·缪特,布鲁斯的远亲’。”
维奥拉:“……”
杰森在桌对面发出了疑似“E的嫌弃声音。
迪克挑眉,看向旁边的杰森:“杰森,今天你有空吗?愿意和我一起出去逛逛吗?”
杰森猛地抬起头,飞速回答:“有!”
又觉得自己表现得太急切,他立即住口,有些懊恼地说:“我的意思是,我刚好完成了作业,也没有别的安排,所以我……”
“ Bravo !那就这么定了。”迪克温和地打断他,看向两人,“我带你们出去玩,怎么样?”
杰森缓慢地眨眨眼睛,似乎还在消化这句话。
维奥拉举手:“在哪里?”
“唔,真是个好问题,维奥拉。”迪克嘴角翘得高高的,“哥谭你们大概已经不感兴趣了,布鲁德海文并不适宜周末闲逛,那么,我们还有一个去处……”
维奥拉和杰森都全神贯注盯着他。
“大都会!”迪克打了个响指,笑容灿烂,“我们去大都会,怎么样?”
杰森和维奥拉互相看看对方。
“我还没去过,所以,我同意。”维奥拉说。
“我去过,但是,我同意。”杰森说。
迪克站起来,一左一右按在两人毛茸茸的脑袋上:“那就吃掉你们的早餐,我们立刻出发,kids!”
大都会一日游,导游:迪克·格雷森,立刻启动!——
第104章
Summary :说话押韵的大都会,随时随地唱音乐剧的哥谭…… Fine ,这很正常。
——
维奥拉有时候会微妙地觉得哥谭人也许对蝙蝠侠有些过于偏爱了,以至于他们对这座城市出现的任何别的义警都嗤之以鼻。
罗宾?蝙蝠侠跟班罢了!
夜翼?隔壁过来多管闲事的罢了!
蝙蝠女?女装蝙蝠侠(?)罢了!
蝙蝠女孩?小号女装蝙蝠侠罢了!
……
维奥拉一直敬畏地欣赏哥谭市民的精神状态,直到她来到了——
大都会。
现在,她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路上随处可见超人巨幅海报,走两步就有一家超人周边店,公园里矗立着超人雕像,随便一个路人小孩走过来都穿着超人文化衫,咖啡店甚至用超人马克杯,美妆店还在卖超人同色系美瞳!
维奥拉:“???”
大都会人你们个个都是超人的狂热粉丝吗?
“怎么样?”迪克拍拍她的肩膀,问,“和哥谭有什么不同?”
“太不同了……”维奥拉喃喃道,“回去之后我想开一家蝙蝠侠周边店。”
然后印上“ Because I am Batman”的周边短袖,店内摆满蝙蝠镖纪念品,做蝙蝠侠的玩偶,定制蝙蝠侠印象香水,最后,还要在路边摆一排蝙蝠侠等身立牌招揽生意。
——当然维奥拉十分忧虑这些立牌会被阿卡姆疯人院潜逃的病人们尖叫着抢走。
迪克笑起来:“那你会拥有很多忠实的顾客。”
他为维奥拉和杰森一人买了一个超人三原色配色的甜筒,自己买了一杯超人气泡水,悠闲惬意地走在路上。
“这里和哥谭的氛围不一样,”迪克尽职地解说, “但到了这里,我们就应该尊重他们的习俗。”
维奥拉摸摸脑袋, 以为他的意思是尊重超人, 点头:“当然,当然,我一直很尊……”
一旁走过一个路人, 对他们热情打招呼:“今天天气真好,愿你们睡了个好觉!”
维奥拉还没有回应,迪克迅速回道:“谢谢你的问好,我们确实没什么烦恼!”
维奥拉觉得哪里不对。
“你们看起来不是本地青年,”那人笑容洋溢,“来大都会周末消遣?”
迪克表现得相当从容:“说得没错,我们在这里度过周末!”
维奥拉总算发现哪里不对了。
“噢,祝你们在大都会玩得开心!”男人告别他们,“有事就呼叫超人寻求安心!”
“我们知道了,先生!”迪克和他招手,“意外不会发生!”
没错,他们的对话一直在押韵。
这就是大都会的习俗?
迪克停下来,对她点头:“就像我们的哥谭拥有音乐剧,大都会的人说话都喜欢押韵。”
维奥拉:“嗯?”
下一秒,迪克已经跳到街沿,做了个舞台谢幕的动作,抓住路灯灯杆,浪漫地转了一圈,毫无预兆地开口唱:
[这里的人,他们时刻押韵! ]
[正如我们,在音乐里欢庆! ]
[可怜的大都会人,他们没见过音乐剧盛景]
[而我们哥谭人,却天生会押大都会的韵! ]
遗憾的是,可能由于这里并非哥谭,因此迪克身边没有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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