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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男癌来说,“在大庭广众之下承认自己被用强”这件事,这真是个终身难忘的奇耻大辱。

    自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二皇子别说不能人道了,就连正常的吃饭喝水都成问题,要不是他府上的太医发现得快,他恐怕早就投江自尽,了却残生。

    ——而二皇子在晕过去的最后一句证言,也成为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大燕国的男人们看来,寻花问柳之事再正常不过了,谁还没有个“家里红旗飘飘外面彩旗不倒”的梦想呢?

    甚至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成功地将这个梦想变成了现实,真的是身体力行的追梦人;就算被捉奸也不算什么,没准还能获称一声“风流多情”。

    但这一切,都得建立在另一方是个女人的基础上。

    很明显,朝云国二皇子完全不符合这个条件。

    厉无殇深知自己不仅丢脸丢到了国外、很快就要举国或天下皆知,更有可能被爱子心切的朝云老皇帝投入天牢问罪,于是他当场崩溃了。

    这位《亡国公主:下堂将军妃》里的原男主,狗比程度比起上一个世界里的顾城而言有过之而无不及,古早味道浓重到要窜出屏幕:

    他秉持着“爱你就要误会你”的原则虐死了原主,还要大言不惭地说这是重视她;同时贯彻着“不听话的女人打一顿就好了”的家暴男原则,和燕飞尘从头打到尾,打不过燕飞尘就去打原主;再加上年纪轻轻便大权在握,从直男癌的角度看,的确是个体面人,直到他遇到了施莺莺。

    他带着“这个世界上竟然真的有能拒绝我的魅力的女人”的难以置信的神色,从地上踉踉跄跄地挣扎起来,颤巍巍地伸出根手指指着施莺莺,怒道:

    “永平长公主,你好狠的心啊!你——”

    他和半路厥过去的朝云二皇子一样,没能说完这句对施莺莺的血泪控诉,就倒了下去,正好将最后的舞台留给了施莺莺。

    于是她对着两人衣衫不整堆叠在一起的身体,投过去了夹杂嫌弃、惋惜和同情等各种情绪的微妙目光,手把手将这口绿油油的黑锅给他们戴在了头顶:

    “我早就说过了,纵欲过度终归不是什么好事。”

    说完之后,她头也不回地下楼去,只不过在临走之前,她那双暗蓝色的桃花眼在这个小包厢的梁顶轻轻巧巧地打了个转,随即就像是发现了什么特别有趣的东西一样,微微地笑了起来。

    系统不解道:“你发现什么好东西了,这么开心?”

    施莺莺:“哎呀,你没有发现吗?我的护卫两人一前一后地在房梁上撞见了。刚刚厉无殇莫名其妙地晕了过去,就是他们齐齐下的手。”

    系统感动道:“真是忠心护主……不对,你好歹记一下卫楚的名字啊!人家九死一生地从二皇子那里跳槽到你这儿,这些年来又给你挡了多少次来自旧主的暗杀和试探,记一下卫楚的名字又能怎样!不能因为记不住卫楚的名字,就把谢北辰也一起浓缩成了‘护卫’好吗?!”

    施莺莺:“诶嘿。”

    她下得楼去,便望见了刚从京兆尹处赶回来的周明德。

    他一看到施莺莺独身从二楼下来、背后也没有跟着累赘,便知道今日的将计就计之局已经成功了十之八九,便快步走到施莺莺身边,对她叮嘱道:

    “京兆尹处已经有回复了,圣上龙颜大怒,正要急令御林军来捉人,殿下且小心着些。”

    施莺莺也微一点头:“辛苦了。”

    “为殿下办事,哪里有‘辛苦’之说。”周明德低声道:“幸好这里是全都城里最大的酒楼,消息一出来,封都封不住。”

    “哎呀。”施莺莺用手帕象征性地挡了一下脸,言笑晏晏道:

    “我可能听错了什么,周先生刚刚说的是‘幸好’吧?”

    在外人看来,就是素有贤名,人人交口称赞她“有仁爱之心”,才干与美貌都一等一超群的永平长公主,正在为自家不争气的弟弟难过呢:

    年纪轻轻的,怎么就有了这么个毛病?

    要是真的好这一口其实也没什么,别祸害别人就行,可二皇子近来正为了从施莺莺手中夺权,而挨家挨户地求娶贵女呢,这……这不是糟蹋人吗?!畜生啊!狗东西!

    只有站在施莺莺身边的周明德,才能听见她声音里藏着的一抹柔和的笑意,于是他的唇角也几不可查地勾了一下:

    “朝云国不能有这样的太子。”

    “如果不是永平长公主心细如发,当机立断,现在受害的就是殿下了。既然殿下平安无事,那自然是万幸中的万幸。”

    施莺莺又问道:“我去湔山治水前嘱咐你安排的阵法,军中可秘密操练好了?”

    “自然。”周明德应道:“那阵法精妙得很,似乎生来就适合水边作战,如果真有一日要与大燕国开战,必能建立奇功。”

    周明德话音刚落,看起来还想再跟施莺莺多说几句呢,结果谢北辰就突然从两人背后探出头来了,是真真的神出鬼没。

    他就像是在大草原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打洞的土拨鼠一样,硬生生在这君臣相合的氛围里打出了一个洞,把自己妥协地安置了进去,对周明德道:

    “有我在,莺莺就不会出事。”

    周明德当场就卡顿了一下,不知道是在纳闷“大燕二皇子你为什么这么不会看气氛”,还是在纠结“在里面的是你们大燕国的将军,你一个二皇子这么向着朝云国真的不是立场不对吗”,总之最后千言万语凝聚成两个字:

    “……甚好。”

    “可这样一来,我就难做了,哎。”谢北辰最擅长的就是顺杆子往上爬,于是他立刻就可怜巴巴地黏在了施莺莺身边,对施莺莺道:

    “莺莺也知道我没读过多少书,在朝云国更容易闹笑话,本想拜托莺莺帮我写一封请罪的信递交给礼部的,但这位礼部侍郎好像有话要跟你说的样子?算了,莺莺如果另有要事,就先去忙吧,我一个人写也可以。”

    施莺莺很无奈地叹了口气,对周明德一拱手:“周先生,事有轻重缓急,我们日后再会罢。”

    眼睁睁地看着“请永平长公主去府上喝酒压惊顺便推杯换盏交心”的剧本离自己越来越远的周明德:……这位大燕二皇子有点不对劲,但至于哪里不对劲,我也说不上来。

    这就是太端着君子风度的周明德和谢北辰的第一次交锋,也从此奠定了他永远都没能赢得过谢北辰的一辈子。

    如果他再晚生个几百年,就会知道后世有个词语,是专门创造出来形容谢北辰这种人的:

    又茶又狗。

    有个谢北辰在旁边虎视眈眈地看着,周明德哪怕有一肚子的话也说不出来了,只能在离开之前提点了施莺莺最后一句:

    “殿下,防人之心不可无,还是小心着些罢。他毕竟是大燕国的二皇子,和我们不是一路人。”

    施莺莺拢着袖子笑了笑:“我当然知道。”

    她笑起来的时候又秀美又温柔,尤其是当那双脉脉含情的暗蓝色桃花眼,在说话的时候认真地注视着眼前人的时候,就会让人感觉万丈软红扑面而来,三千世界尽是风月;可一旦配上她的这番话语,便有种过分冷静的残酷感了:

    “要不我当年为什么要千里迢迢地把他带回朝云国,还要对他以礼相待?”

    “周先生,我这是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呢。”——

    作者有话说:下章原男主就要没了,大家快记住他的名字!莺莺都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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