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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晏同殊和金宝坐在二楼,要了一壶酒,一碟猪耳朵,一盘花生米。

    待小二将酒端上来,金宝眼疾手快一把抢走,抱进怀里:“少爷,不许喝。”

    第109章 黑市 朕的神威军,今夜归你了。

    晏同殊:“……”

    她还是能喝一点点的, 只要不贪杯,不会醉。

    她在皇宫宴会那次不就没喝醉吗?

    晏同殊辩解道:“那两次是意外。”

    金宝犹豫了, 他一张圆脸皱成一团,看了看晏同殊,又看了看怀里的酒坛子:“真的?”

    晏同殊竖起三根手指:“我保证不贪杯。”

    金宝还是很怀疑。

    晏同殊加注道:“你可以监督我。”

    金宝态度终于松了下来,他刚要将酒坛放回桌上,孟铮的声音在旁边响起:“别信她。”

    金宝立刻将酒坛子抱紧。

    晏同殊气鼓鼓地瞪向孟铮:“你不厚道。”

    他今日穿的是便装,薄蓝细布便袍,腰间未悬刀剑,只腕上松松绕着一串深褐佛珠。但虽然孟铮没有刻意往武人风格打扮,依然能从他的步伐动作上看出他是习武多年的军人。

    晏同殊圆溜溜的眼睛一直瞪着孟铮,直到他落座。

    孟铮被瞪得莫名有些心慌, 心脏扑通扑通地乱跳,他就纳闷了,他心虚什么啊?

    心虚的不该是晏同殊吗?

    晏同殊抓了一把花生米, 继续用眼神“追杀”孟铮。

    孟铮投降, 伸出一根手指:“一杯。只许一杯。”

    晏同殊这才收回能杀人的视线, 哼了一声。

    金宝给晏同殊倒了浅浅地一杯, 晏同殊尝了一口, 脸木了。

    算了, 不好喝。

    孟铮偷笑:“粗人喝的烧刀子,粮食酿的,烈而呛喉,不是晏大人这样的读书人爱的风雅清酿。”

    晏同殊又瞪了他一眼,赤祼祼地推卸责任:“都是你不早点提醒我。”

    孟铮眼底掠过一丝笑意:“合着还是我的错了?晏大人,你这可不厚道。”

    晏同殊笑了一下,一边瞄着楼下进来的那群神武军, 一边将手里的花生米递给孟铮,随口问道:“你怎么在这?”

    “巧了。”孟铮接过花生米,信手将一粒抛得老高,仰头张嘴,稳稳接住,“我今儿个啊骑马路过,远远地瞧着晏大人往这偏僻地来,过来凑一凑热闹。”

    孟铮笑问:“案子有线索了?”

    晏同殊唉声叹气:“没证据。”

    孟铮也随着晏同殊的目光看过去。

    刚才进来了七名神武军,被人群簇拥在中间的那人,他认识。

    严奇褚,明亲王的儿子。

    先皇在世时,曾主导过一次禁军的改制,彼时神武军司指挥使乃汴京显赫一时的司空家族掌舵人司空堂进。

    那时明亲王还没做大,甚至要靠依附于司空家族来躲过其他派系的倾轧。

    也正因司空家势盛,先皇的改制推行至神武军便戛然而止。

    于是,哪怕后来,明亲王权势日隆,司空家族没落,神武军还是保持着旧制,内部仍被划分为上三军和下三军。

    司指挥使总统领神卫军,步军,骑兵两军。

    都指挥使分四人,分管步军,骑兵。

    他曾经担任的神卫军都指挥使,全称为神卫军正五品东步兵都指挥使。

    这中间还有许多职位。

    但神武军建制与其他禁军不同,上三军下三军皆有都指挥使,其下不设营使、都卫,唯每军置都虞候,再下细分都头等职。

    严奇褚是上三军,中军虞候,从五品。

    对比起明亲王的权势,严奇褚这个官位算低的了。

    孟铮简略说了一下严奇褚的情况,晏同殊追问:“为什么这么低?”

    孟铮拿起筷子,夹了一片猪耳朵:“能力不行,没有功勋。”

    晏同殊挑眉:“他会缺功勋?”

    以明亲王的权势,偷别人功勋,或者找个机会,将严奇褚塞进功劳簿里不就行了?

    孟铮给晏同殊夹了一块猪耳朵:“因为他犯过错。一个大错。四年前,北边叛乱,司空堂进派其孙司空明华与严奇褚一同绕道后方,支援运城、聊城一带,剿击叛军。

    结果所带三千士兵,几近全军覆没,仅有他二人带着三五个残兵逃回京城。当时严奇褚和司空明华各执一词,都指责是对方的指挥失误,导致三千士兵全部折损。

    事情真相如何,不得而知。但最后责任均归在严奇褚一人身上,至此,有这个大错压着,他的仕途,再无大进的可能。也正是因为这次大败,严奇褚意志消沉,性格大变,变得阴郁寡言。而他的两个弟弟,渐渐长大,已经超越了他这个兄长,并身居要职。如今他虽名为中军虞候,掌管的却是后勤杂务,形同架空。”

    “他管的是后勤物资?”晏同殊敏锐地抓住关键字。

    孟铮颔首。

    晏同殊咀嚼着花生米,眸光渐深。

    后勤物资里肯定包含那些报废的弓箭。

    而且,最扎眼的一点是——

    进门的这七个人,包含严奇褚在内,全部在那十九人的名单上。

    那如瘦猴一样的男人于有禁就是去年神武军中最后一个断腿痊愈之人。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很难说这仅仅只是巧合。

    七个人坐下,于有禁单脚踩在凳子上,手搭在严奇褚的肩膀上,大喊:“老板,老规矩,好酒好菜只管上!”

    “对!”兵部尚书的外甥楚锦城跟着高声起哄,“今儿咱们严大少赢了足足一千两,请兄弟们乐呵!把鸳鸯姑娘叫出来——咱们就要看她的勾魂舞!”

    一提到鸳鸯姑娘,一众兄弟们顿时拍桌喝彩,喧腾如沸。

    这酒馆来的基本都是军汉,谁不认识严大少爷,谁没看过鸳鸯姑娘那摄人心魄的舞?

    一听那位歇了好些时日的鸳鸯姑娘又要登场,四下里拍桌的、敲碗的、吼叫的轰然而起,气氛霎时炸开了锅。

    老板赶紧出来陪笑周旋:“哎呀,严大少赢钱来咱们这儿消遣,是小店的福分。但是,严大少爷,您有所不知,鸳鸯姑娘今天不舒服,小日子到了,不方便表演。您看让红袖姑娘代跳一曲可好?”

    “呸!”楚锦城一把将老板推开:“红袖跟鸳鸯能是一回事吗?我们要女儿红,你端竹叶青,糊弄鬼呢?老子告诉你,今儿严大少就要看鸳鸯跳勾魂舞!她若不跳——”

    他狞笑一声,“老子砸了你这破店!”

    “对,砸了!”

    于有禁当即拿起桌上的碗,狠狠地砸地上。

    啪的一声,楚锦城这帮兄弟也着砸。

    那周围看热闹的神武军的人也跟上。

    噼里啪啦的砸碗声,宛如鞭炮一般。

    二十来个男人你怂恿我、我鼓动你,仿佛正在进行一场‘伟大’的冲锋,一场‘神圣’的战斗。

    “这这这……”老板急得满头大汗,他见严奇褚没说话,讨好地看向严奇褚:“严大少,您看?”

    “怎么?”严奇褚那双阴鸷的眼缓缓眯起,“本大少的话……不管用了?”

    啪!

    严奇褚手中的酒碗砸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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