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钢笔文学 > 青春校园 > 师叔,这是现代,请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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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逐鲲鹏,下海捞星月,每天有不重样的花样,却没有一次让夜临霜挨罚。

    夜临霜跟着师叔爬过龙巢,亲眼看着龙崽破壳而出,一双黑葡萄般的眼睛盯着夜临霜,看得人满心爱怜。

    师叔问他:龙崽可爱不可爱?

    夜临霜点头。可爱,刚出生的小动物,就是猛兽都会显得可爱。

    师叔又说:养它五百年,之后可以炖了给你补修为。大补哦!

    这可把他给吓坏了,真以为师叔要炖龙。

    谁知道师叔只是顺走了龙蛋的壳,给夜临霜做了一件法器。

    夜临霜戴着龙壳炼制的护腕,小声问:“师叔,既然已经有龙壳做法器,就不用炖小龙崽了吧?让它们阖家团圆……”

    师叔一脸不解:“啊?为什么要炖小龙崽?龙崽有什么好吃的,皮又厚肉又腥,还不如山下乞丐们做的叫花鸡。”

    夜临霜无奈,“不是师叔你说的要炖龙崽给我补修为吗?”

    师叔恣意地哈哈大笑起来,揉着夜临霜的脑袋说:“让你吃龙崽补修为,还不如跟我双修呢!”

    夜临霜的脸炸到通红,师叔说话总是半真半假,分不清楚哪一句是逗乐,哪一句是真心。

    他骗过纨绔子弟,骗过状元郎,也不知道骗了自己多少次。

    修真者的天长地久,到底有多久?

    夜临霜低着头,看着眼前粘人的小狐狸,起了坏心眼,“师叔,你换个造型吧。狐狸精我看腻了。”

    “啊,你竟然还有腻的一天。你想换什么?”

    “王八。许愿池的王八你听过吗?”

    “我不。”师叔歪过脑袋,表示拒绝,“你家也没有许愿池。”

    过了一会儿,小狐狸爪子朝天,把肚皮亮了出来,“你再摸摸我的肚子,就又会爱上狐狸了。”

    夜临霜笑了一下,我并不喜欢狐狸啊。

    只是喜欢你罢了。

    就在这个时候,夜临霜的灵台传来一阵清鸣,是飞出去的小明确定了玄尸洞主的所在之地!

    “我要出发去一趟重明山。”

    夜临霜起身,把小狐狸从自己腿上拎了下来。

    “那我跟你一起去呗。”

    “玄尸洞主可不是普通的邪修,我尚且要隐藏修为,你……”

    夜临霜说到一半,小狐狸歪了歪脑袋,“那我就这样跟你去呗。反正化形很能隐藏修为,在玄尸洞主的眼中我可能就是只得了点天地灵气的小狐狸罢了。”

    “你可想好了,万一你人前显真身……”夜临霜把他从头到脚看了一遍,顺带拎起来晃了晃那个毛茸茸的部分,“跟那么多不熟悉的人坦诚相见,他日回了九重天,你这个堂堂仙界美男子可就成了诸天仙神嗑瓜子时候的笑柄。”

    “放心,除非你想跟我坦诚相见,不然我对谁都不会坦诚的。”小狐狸不以为意地说。

    “我谢谢您嘞。”

    夜临霜给陈院长发了条信息,意思是自己要去崇明山了解当地民俗。

    陈院长立刻表示夜教授辛苦了,这是为了他们学院的前途跋山涉水啊,还很好心地表示可以报销差旅费。

    夜临霜想了想,自己飞剑在手,天下何处去不得,好像也不会产生什么差旅费。

    唉,连差旅费的报销单都没有贴过,总感觉人生缺少了点什么。

    他从衣柜里找出一件低调的灰色衣衫,往身上一换,还真有几分偏远山区支教先生的味道。

    小狐狸一副大爷的样子,直接趴在了他的肩头上,夜临霜御剑飞行,风吹得小狐狸的毛和耳朵总是掠过夜临霜的脸颊和脖子,很痒,但是心里很柔软。

    夜临霜忽然意识到,哪怕修行了几千年,自己还是很喜欢被人陪伴,特别是被师叔陪伴。

    他们在半路上落了个脚,买了一个竹子的背篓,夜临霜不客气地将小狐狸扔进去了。

    小狐狸在篓子底部仰着脑袋,模样有点可怜:“喂,我可是你的师叔。你把我扔篓子里,我连太阳都晒不到了,会掉毛的。”

    “那些老乡要是见到你,恐怕就想着剥你的皮,炖你的肉吧,师叔。”

    说到“师叔”两个字的时候,夜临霜还特地给了他一个“你想清楚”的眼神。

    小狐狸:“……”

    崇明山所在的那个省份山峦叠起,光是海拔在三千米以上的山都能数出二十几座来,在上古时期倒是出了不少大修士和飞升的上仙,清微洞玄祖巫就是其中之一。而崇明山只是个不怎么出名的小山,连结丹境界的修士都没听说过,不是什么有仙缘的地方。

    哪怕是三千年后的今天,现代化的车轮也被牢牢挡在了外面。

    山下的村子以种田还有倒卖山货为生,虽然家家户户都通了电,但是网络信号却几乎被周围的大山给挡住了,夜临霜拿出手机瞥一眼,就一格信号。

    至于玄尸洞主,就蛰伏在崇明山的深处。

    小明跟着那只红色的蛊虫爬进了山里,在土里刨啊刨,刨到深处才见到了玄尸洞主的真实情况,老实说当夜临霜和小明共感,看到真正的玄尸洞主……真是大吃一惊,刷新了夜临霜的三观。

    作者有话要说:

    夜临霜:背着师叔去游历。

    聂镜尘:我怎么感觉自己好像七老八十了?

    第44章 他喜欢你

    这家伙对自己够狠的,他为了让自己培养的蛊王比师父的蛊圣更厉害,贡献出了自己的躯体。

    那时候玄尸洞主的修为已经到了洗髓境后期,蛊虫入体之后合二为一,他的腰部以下逐渐蛊虫化,变成了长长的尾巴和六条节肢,虽然不大符合仙凡两界的审美,但他的修为原地暴涨!

    原本还需要几百年,没成想直接就进入了临天境。

    本来天道不会干涉每个人的向道之法,毕竟飞升的上仙里也是什么品种都有,九重天从来不搞外貌歧视,但至少不能伤天和。

    玄尸洞主感受到了这个捷径带来的福利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他可以操纵的蛊虫后代是以百万计算,一旦放出去不需要几个月,就能寄生好几个国家,吸收他们的生机和精气,甚至让他们奉自己为主。

    他还需要飞升吗?在人间就能为所欲为了啊。

    不少百姓出现了精神萎顿,卧床不起的情况,大家都以为这是某种瘟疫。

    好几个人间的君王都设坛祭天,清微祖巫感应到了这是自己那混蛋徒弟干的好事,随即蛊圣的血融入雨水中,一场连绵大雨之后,百姓体内的蛊虫被雨水净化了。

    玄尸洞主不甘心啊,又各种作死,控制了好几个洗髓境的修士,吸取他们的修为,逼得他师父不得不清理门户,直接取出了射蛊弓,箭矢更是仙蛊褪壳时候的蛊刺,玄尸洞主的九个化身都被击穿,而他那条瘆人的大尾巴也被狠狠钉入地下。

    眼见着清微祖巫就要发大招把他灭成渣渣,没想到邪君混沌出现了。

    本着敌人的敌人就是盟友的策略,混沌成功把玄尸洞主给挪移走了。

    重伤的玄尸洞主只能隐藏在混沌的阵法之下缓慢疗伤,不过按照小明的打探,他还是无法离开原本的阵法,因为尾巴上的伤没好全呗。

    但是这家伙能忽然开始散播蛊虫的徒子徒孙了,很可能是已经有帮手了,搞不好还是邪君混沌留给他的。

    如果夜临霜和师叔贸然出手,玄尸洞主再来个乾坤大挪移,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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