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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病弱剑尊总想吃掉我》150-160(第6/14页)
你的命也留下吧!”
说完,忽然将全身力量凝聚在丹田,打算与伏衫同归于尽。
伏衫哪里会让他如意,察觉到他想自爆,立刻一剑刺入他的内丹,将丹田捣毁。随后再出一招,连神魂也一起搅碎。
昔日的伏家家主,如今就这么狼狈陨落,别说反抗,就连自爆的机会都没有。
伏衫闭着眼睛沐浴在血雨之中,静静感受大仇得报的快意。
不知过去多久,她慢慢抽出长剑,调转剑尖就指向远处的一片虚空。
“既然来了,就别躲躲藏藏了。”
说完,等了一会儿,见那人依旧装傻不动,索性直接攻去,强行将他逼了出来。
来者不是旁人,正是千竹。
他收到了伏渐鸿的求救,但却一直没有现身。
第155章 来时路 千竹这两年一直在关注伏衫,一……
千竹这两年一直在关注伏衫, 一开始只是被她的杀道吸引,想知道她究竟会不会如伏霜霜计划那般灭掉伏家。后来见她强渡天谴,依旧不死, 才对她的兴趣越来越浓。
千竹这辈子只见过两个人在天谴中活下来,其一是宫主, 其二就是伏衫。
宫主存活, 是因为他当年以人祖的身份伐天, 拿到了部分权柄,这才可以与天谴抗衡。
但伏衫呢?她凭什么对抗天谴?
难道就凭心里那份求生的执念?
千竹不信。
扶桑宫内从来不缺偏执之人, 然而每次作孽太多, 召唤太多九霄血雷,最后都会死在天谴下, 没有一个例外。
伏衫那点执念,在他眼中太过微不足道,根本不足以扛过天谴。千竹更愿意相信,她身上有其他与众不同的地方。
这感觉并非第一次出现,几年前伏衫强渡圣人劫时, 曾以一招【万剑归宗】统御万剑, 就连他的本命灵剑翠吟也不在话下, 那时千竹就察觉到了伏衫怪异。
如今再见伏衫,瞧见她利用天谴残威淬炼自身,脑中忽然生出一种既视感。
千竹感觉伏衫很想像一把兵刃。
在常人眼里必死的天谴, 对她而言就好像炽热炉火、坚硬的铁锤,只会将她锻造地越发坚硬, 越发锋利。
不畏死,不畏威,不懂得收拢锋芒, 只是血腥地杀死所有拦在她面前的人。
只攻不防,就好像……她手里那把无鞘剑。
千竹笑问:“如何,报仇雪恨的感觉是不是很爽快?”
伏衫不答,只是沉默地用剑指着他。
浓浓杀意毫不遮掩,恰好跟沾血的承影一模一样。
这气势,被说旁人,就算是千竹都心有余悸。
“喂喂喂,怎这般看着我?咱们应该也没什么仇吧?况且你不是早就发现我了吗?杀了伏渐鸿,还故意不拔剑,露出破绽想要引我出手,我这不是没出手吗?应该暂时通过了你的考验吧。”
用剑者,有时候根本不需要说话,只一个举动就能明白彼此的意思。
方才伏衫不拔剑,还闭上眼睛背对着他,就是在故意同他发出挑衅信号。
只要千竹稍有动作,她就会立刻刺过来。
但千竹没接招,所以直到现在伏衫也不曾出手。
伏衫慢慢放下剑,但手仍然没从剑柄伤挪开:“扶桑宫究竟想做什么?”
千竹扬起唇:“当然是为家主而来。”
伏衫嗤笑,“这话说出来,你自己信吗?方才伏渐鸿苦苦哀求,你明明有那么多机会救他,却始终看戏。”
千竹反问:“为何不信?我今日的确为了家主而来,但他是死是活都无所谓,只要东西拿到就好。”
“东西?”
伏衫追问,千竹却并不解释,反而拔出翠吟快速掠来。
伏衫原本已经做好殊死决斗的准备,哪知出招只是障眼法,千竹的真实目的是伏渐鸿的尸体。
伏衫不清楚他们想做什么,但知晓只要阻挠肯定没错,于是赶紧调转攻势,试图将伏渐鸿的尸体毁掉。
只可惜慢了一步,这一招仅仅将伏渐鸿的两条腿斩断,剩余的部分仍被千竹收走。
收完尸体,千竹半刻不停留,带着残余的十八座毒池扬长而去。
临走前还特意叮嘱一句:“伏衫,守好你的秘密,否则一旦被上神知晓,等待你的只有一死。我希望以后你能死在我剑下,而不是死在那位手中。”
伏衫拧眉,看着这人离开的身影,犹豫是否要追,但最后还是放弃了。
她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没功夫与扶桑宫的人浪费时间。
*
伏衫没能凑够最后一滴生命灵液。
当她来到地下血牢时,才发现这里的血奴早已不见。
当初瞧见城中空无一人时,伏衫就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感。毕竟伏武连伏家族人都杀了,又怎么可能放过这些血奴。
可让她没料到的是,伏武会做得这么绝,一个人都不留下。
她也曾想过是否要随便找个人间城池屠了,凑齐这最后一滴灵液。
但是最终还是放弃了。
伏衫是杀道成圣,却不是疯道成圣。对于那些与自己毫无牵连的弱者,不屑于举起屠刀。
从一开始她就决定要在复仇中救回小龙,如今仇人已经全都死了,却仍差一滴生命灵液,说明天命如此。
这是伏衫的命,只不过她不认。
灵液不够,那便用仙骨来凑。
伏衫的仙骨本就是金碧容用自己的功德与心头血铸造的,归还回去理所应当。
她回到了当初与小龙初识的长生林,将仙骨挖出并与生命灵液一起放在紫霄炉中炼化。
可惜过程并不顺利,仙骨力量太强,凡尘火焰难以使其融化。伏衫没办法,只能用承影剑将其切成细碎的粉末,然后再与生命灵液混合精炼。
饶是如此,也足足花费了一年时间。
期间,伏衫闲得无事,在林中漫步,竟然发现一些有趣的事情。
小龙在长生林曾渡过六道化龙劫,彼时留下了不少龙气。
这么多年过去,那些龙气被林中生灵吸收,催生出好几只强大的妖兽。
曾经的长生林金丹期就能当妖王,可如今林中的最强者已经快要突破至元婴期。
它还未化形,灵智有一点但不高。看起来像是猞猁,吸收龙气之后,四只爪子长出来龙鳞,锋利又坚硬。加上体型小,跑得快,不论遇到谁,只要一爪子下去就能令对方皮开肉绽。
林子里妖都怕它,隐隐有尊它为老大的趋势。可惜脑子不是很好使,别的小妖小兽看到伏衫身上的杀气,都会灰溜溜跑开,只有这只猞猁会在伏衫闯入地盘时挠她一爪子。
伏衫念在龙气的份上没杀它,只扣了枚鳞片以示警告。
“再有下次,爪子上的鳞片就别想要了,明白?”
伏衫提留着将它扔回林子里。
她觉得猞猁应该记住了,因为方才取鳞时小家伙疼得泪汪汪,以后定不会再靠近她。
这世上只有一只妖不长记性,数次被伏衫弄疼弄哭,最后还是会凑过来。
伏衫一开始觉得她很傻,被自己三言两句就骗得团团转,后来才明白,她只是太在乎自己,所以甘愿受气。
伏衫重新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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