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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串儿坐在板车上,瞧见鸨母要回去,想喊又不敢喊。

    鸨母瞥见她一直盯着这边,主动走过来,摘下脖子上的围脖,把金串儿的小脸包得严严实实。

    她叹口气,已经起皱生斑的手慢慢抹掉金串儿脸上的泪珠:“别怪阿姆心狠,实在留不得。以后你自己一个人,要勤快些,嘴甜些,若是受了委屈,就忍一忍,再苦也没有比这儿更苦的日子了。”

    说罢,她隔着围脖摸着金串儿后脑:“走吧,走得远远的,永远别回来。”

    金串儿最终也没说出一个字,她沉默地跟随陌生的章婆婆,离开了这座本应是她故乡的城镇。

    外面的床是木板和草席,外面的饭是黍子面和凉水,金串儿脚上磨起水泡,头上生了虱子,也不曾抱怨一句。

    不知走了多远,章婆婆把她交给一个矮胖的大胡子男人。

    那个男人不满地嚷着:“人到我手,你管我往哪儿送。”

    “你若应下,往后有得是买卖做,你不应,别的地方我不敢说,只扬州这边你别想再淘换到好货色。”章婆婆一点不惧,心平气和地威胁他。

    矮胖男子撇嘴,他是个跑两头的,比不得地头蛇,章婆婆要不松口,往后扬州城的好生意怕是轮不到他。

    章婆婆见他还是不甘心,又劝道:“你瞧瞧这丫头的模样,好好调教几年,往高门里一送,百八十两银子都好说,不比楼子里给的多?你做这行也有些年头了,眼光放长些,别总盯着花楼里那仨瓜俩枣。”

    矮胖男子一拍大腿:“你这一说,我还真知道个去处。”

    他把契书胡乱塞进怀里,看也不看,就去拉金串儿。

    金串儿就这样再一次被转卖,没有人问过她的意思,她被塞进一辆破旧的驴车,去往未知的方向。

    当金串儿踏上平整的长街,她的腿针扎般的疼,只能一小步一小步地挪动。

    小小的驴车里挤着十多个像金串儿一样等待被贩卖的人,金串儿连翻身的空间都没有,蜷成一团,被死死压在摇摇欲坠的车壁上。

    矮胖男人将其他人都赶进一间小屋子,唯独留下金串儿。他环顾一圈,从窗沿下抓起一块看不清原本颜色的破布,沾着缸里剩的一点水底,在金串儿脸上擦几下。

    看着金串儿抹干净的小脸,他满意地点点头,虽然比原来瘦了些,不过底子还在。

    京里的胡老板是远近闻名的主儿,凡是经他手调教出来的,无论样貌身段还是诗乐礼仪,样样都是一顶一得好。京里的高门大户想买个婢子收个丫头,胡老板是头一个选择。

    矮胖男子不是没往胡老板这儿送过人,可是胡老板眼光高,嫌他收的丫头们不够体面。

    “您看看。”矮胖男人捏着金串儿的下巴让她半仰起头,“不是我吹,就这脸盘,一年里也不见得能遇上一个。”

    胡老板正焦头烂额忙着,有贵人打招呼要来挑小丫头,胡老板眼毒,只一眼就知道来的人不是常人。能用上这种奴仆的人家可不是他能开罪的,因此他连忙把手头年纪合适的女孩仔仔细细选一遍。只不巧他前些日子刚给两处送了批调教过新人,现下手头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胡老板挑来挑去,总觉得差些意思,怕是入不了贵人的眼。

    心头烦,他本不想搭理矮胖男人,听那人絮絮叨叨赖着不走,胡老板不耐烦地瞥一眼,只一眼,顿时又惊又喜。

    他弓着腰走近,仔细打量一番,歪着头问来人:“哪来儿的?”

    矮胖男人随口胡扯:“南边收的,生下来没人要,一家破落户捡了做童养媳,这不手头紧,又给卖了。”

    胡老板似笑非笑,这个丫头脸上白嫩,手上干净,谁家童养媳不是打小做活的,哪会养得这般精细。

    要说容貌,胡老板经手过不少更娇艳的,只这丫头瞧着娴静乖巧,很是讨喜:“会说话吗?叫什么名字?”

    金串儿怯生生地行礼:“我叫金串儿。”

    胡老板眉头一挑,懂规矩,还会说官话,倒是能让他省下不少功夫。

    “想要多少钱?”他直起腰,问来人。

    矮胖男人伸手比了个数。

    胡老板斜眼一扫,摇摇头。

    矮胖男人有些急,他是第一次跟胡老板做生意,一时摸不准价,只能试探道:“真不多,我一路从南方带来,胡老板总得让我赚点辛苦费。”

    “籍契拿来我瞧瞧。”胡老板轻飘飘地说。

    说到籍契,矮胖男人心里没底,这孩子的身世是他编的,与章婆婆给他那张粗制滥造的籍契完全对不上。

    胡老板见他犹豫,心下明了,伸出指头:“知道你们来回跑不容易,我也不打谎,这个数,成就成,不成就算了。”

    胡老板一下压掉两成价,矮胖男人有些肉疼,但就算压价,也比他在楼子里赚得多。

    金串儿站在一旁看胡老板给矮胖男人点钱,她第一次见那么多钱,阿娘攒一年的钱也没有这么多。

    原来自己这样值钱,金串儿偷偷想着,随即她又想到阿姆塞给章婆婆的银子,不知道这些钱与那些钱,哪些更多一点。

    金串儿并没有在胡老板处停留很久,当她被领到房间时,她已经能够坦然地接受自己又一次被贩卖的命运,这一次的买主会是什么样的人呢?

    是一个漂亮的男人。

    金串儿学的字不算多,她匮乏地词汇里找不到别的词可以来形容面前的男子。他的皮肤比女子还要细腻柔白,他的眼睛比烟雨还要朦胧可怜。

    那人浅浅扫一眼屋内,缓缓坐下,既不动桌上点心,也不喝胡老板特意沏好的茶水。

    胡老板陪着笑,把早备好的女孩子一个个叫上前。

    轮到金串儿时,她恭敬谨慎地行礼。阿姆教过她,在外要勤快、要恭顺、少说话多做事,她都记得。

    “叫什么名字?”

    金串儿听到那人问。

    “奴婢名为金串儿。”她低着头答。

    “官话不错。”漂亮的男子不咸不淡地夸一句,“哪里人?”

    胡老板抢着说道:“南边来的,家里没别人了,您也知道,这两年光景不好。”

    男子没出声,只从眼尾瞄向胡老板。

    花楼最是鱼龙混杂,金串儿长居其中,也懂得看人脸色,来人这是不满胡老板插嘴,看来不是好脾气的主儿。

    “去倒碗水来。”男子吩咐她。

    桌上有一盏茶水,原是胡老板斟的,男子连手都没伸,胡老板只能不尴不尬放在桌上。

    不过金串儿不会多想,叫她做什么,做就是了。她重新捡一只杯子,注入大半盏茶水,连杯带托,稳稳当当地举到男子面前。

    男子不接,金串儿不能像胡老板一样自作主张放下,只好一直举着,幸而水不烫,又有茶托相隔,不然不等胳膊酸,手指先要烫得端不住。

    也不知过了多久,金串儿手上一松。男子接下茶水,搁在手边桌上:“就她吧。”

    说罢,男子起身便走。胡老板急忙跟上,满脸堆笑地送男子出门,金串儿这才能抬起头来,空荡荡的椅子上冰凉凉的,没有残存的热意,也没有弥漫的熏香,桌上两杯茶水并排摆着,一口未动。

    金串儿在很久后才知晓,买下她的是郡主府,那位漂亮的男子是内侍。她跟一名叫豆苗的姐姐学了很长时间的规矩,行止坐卧、言谈礼仪,细致到洗手的水该是什么温度、盖茶壶时怎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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