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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概是清晨五更左右,古扉便已经醒了,不为了别的,还是昨天那事,怕夜长梦多,丞相想出别的法子解决,索性让人连夜将覃樟运到菜市场门口,五更问斩。

    已经快五更了,现在他们估计早就准备好了吧,只等一声令下。

    古扉招手让元吉过来,低头在他耳边吩咐几句话,大意是不用等了,提前动手。

    既然他起来早了,那就早点杀掉得了,留着心里始终不得劲。

    古扉让人去打来水,他要泡脚,水位高一些,用桶装。

    【大清早泡脚?你发什么神经?】

    以前从来没有过。

    古扉没说话,水打上来,撸起腿裤将一双白皙修长的玉足塞进去,水位到小腿位置,他有些不满意,泼了水上来,一直洗到膝盖,反复揉搓。

    器灵明白了,【又想起那事了?】

    它和古扉不一样,想起了另一件事,在原文里,古扉被猥亵之后不举的事。

    他又被猥亵了,会不会……

    【你还能举得起来吗?】

    古扉已经到年龄了,本来该遇到这个年纪比较尴尬的事,比如说晨起,但是跟他五感共享,器灵发现并没有。

    一般有两种现象,第一,他不举。第二,他心思纯洁,根本没有多余的想法。

    古扉应该偏向后者,因为他很小的时候就被花溪带了。

    花溪自然不会教他这些,只教了他对女孩子好,对媳妇好之类的话,后来他升成了皇上,那时候它已经在了,每次有小官想教他那事,都被他找借口婉拒,后来索性发了怒,那群人才打消念头。

    一开始老是往他床上扔人,身边的宫女也是换了一批又一批,一批比一批好看,都被他赶走了,还逮着人骂了一个多时辰。

    反正就不喜欢有人动他的床,有人在屋里转悠都觉得不舒服,个人**不允许任何人触摸,是底线。

    也因此,对于那事一问三不知,只偶尔晓得一些只言片语,还是从它这里得到的。

    它的记忆都不全,隐约记得自己也是母胎单身来着,怎么教他?

    话虽如此,还是担心他是前者,心里太脆弱,不能接受这种事,然后就不举了,毕竟这么多年没晨起过,不太正常。

    古扉翻了个白眼,“作甚问这个?”

    【怕你太脆弱,接受不了。】器灵实话实说。

    古扉无语,“你还当我是小孩吗?我字只是想起了别的。 ”

    【什么?】器灵不解问。

    “我记得小时候,明生脖间和身上,时常有吻痕。”像是要把他吞进肚子里一样,都吻出了血迹,久久不散,偶尔还会咬破他的唇。

    “我只是被亲了膝盖便这般恶心,明生该有多难受?”

    怕是难受的快要死掉了,他就像一颗外面完好,里面烂掉的果子,早已千疮百孔,但是你看他,表面还是那般乐观美好,其实都是假的。

    他就剩下一层皮,一旦里面烂完,外面就会垮掉。

    “我很后悔,现在才发现。”

    器灵叹息,【你那时候还小,别给自己太大压力。】

    那时候古扉才六七岁,六七岁不添乱已经很好了,哪里能帮得上别的?

    【好在你现在长大了,已经可以保护他们了。】

    古扉点头,“是啊,我长大了,可以保护他们了。”

    他望向窗外,神情恍惚,“不晓得他们知道吗?”

    像是喃喃自语一样道。

    “我能保护你们了。”

    *

    清晨是菜市场人正多的时候,明生和余欢也在其中,本来打算龟缩在家里几天不出门,因为古扉提醒过他们,最近小心点,但是菜快吃完了,如果分开的话,另一个人可能会遇到危险。

    比如余欢去买菜,他缩在家里,如果有人要对付他,他就嗝屁了,虽然古扉找了人保护他,但是怎么看怎么没有余欢靠谱。

    毕竟跟他无亲无故的,余欢不一样啊,大家睡一张床小两年了,如果加上在皇宫的时候,最少五年起步。

    这样的情况下,余欢好意思不救他吗?

    “人也太多了。”小命有太多人惦记着,而他年纪轻轻根本不想死,怎么办呢?

    离余欢近一点,站在他三步之内,如此方便余欢救他,人多把他俩冲散了,吓他一跳,连忙回头去拉余欢。

    余欢注意力在四周,人多也意味着如果有人藏在其中,不容易发现。

    他一只手捏着腰间的短剑,一只手去拿菜农放在架子上的菜,刚挑了两个土豆,被明生打了一下,“你会不会过日子啊?”

    顾及着菜农,没大声宣言,在余欢耳边说,“土豆都发芽了,发芽的不能吃。”

    他让余欢在一边等着,自己挑,其实自己也不会,但是多少比余欢强一点,余欢是能活着就好,菜新鲜的还是烂的,他不管,只要能吃,再难以下咽的食物他都能吃得下去。

    以前也是皇子,怎么要求就这么低呢?

    很多东西他都吃不下,比如说麦饼,有一次买了尝尝,咬了两口发现太难吃,丢给余欢,余欢面无表情就啃完了,问他好吃吗?他点头。

    其实根本不在意吃什么,有得吃就行。

    他不介意,他介意,所以买菜做饭,或是去外头吃,这些都交给他。

    虽然累了点,但是好处是不管去哪,余欢都没意见,听他的,坏处是他吃胖了。

    一般人可能会发愁,他非但不愁,还乐在其中,胖点好啊,胖点就丑了,没人惦记了。

    他没人惦记了,余欢反而开始了,他以前开个棺材铺,也不经常出门,没人见过他,一旦出来,登时吸引去大把大把的目光,有二流子刚要朝他吹口哨,便被他冷冷瞪了过去,“滚!”

    那二流子还没见过这么凶的,想教训他,脸上刚露出不满的神情,余欢拔剑了。

    大拇指顶在剑柄上,露出锋芒的剑锋来,闪瞎那二流子的狗眼,吓得他怂怂的咽咽口水,假装若无其事的朝其它地方去了。

    “你这样这辈子都别想交到朋友。”明生已经买好了,提着包成油纸包的土豆去找余欢。

    边试图教育他,边想起了从前。

    他好心给余欢收衣裳,还被余欢冷冷瞪了一眼,说他多管闲事。

    余欢被人打了,他过去拦,也被骂过滥好人,不用他管之类的话。

    可伤人了。

    得亏他锲而不舍,坚持觉得余欢是值得结交的人,事实证明他眼光确实不错。

    “买好了,走吧。”

    余欢一言不发的跟了过来。

    明生手上不知道在哪蹭了点泥,今儿衣裳新换的,不舍得用来擦手,擦在了——余欢身上。

    ☆、第154章 摄政王爷

    余欢这身衣裳已经穿了两天,到了要洗的时候, 只低头瞧了一眼便将视线转回四周。

    他大概也习惯了, 不是第一次用他的衣裳擦手, 他喜欢穿黑色的衣裳,除非白色的面粉,否则根本瞧不见脏。

    手上的泥大概是捡土豆的时候弄的,土豆只简单清洗一下, 水一干,上面还留下很多泥。

    明生又在他身上擦了擦, 一次不在意, 两次就过分了, 余欢刚要有什么表示,明生拉着他的袖子, 把他拽到另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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