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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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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才我楼里的姑娘说,隔壁的棺材铺老板可凶了,又瞪人家又骂人家,一点不懂的怜香惜玉,这不是挺好的吗?还知道喝醉的人要用热毛巾擦脸……呜呜。”

    那热毛巾糊在他脸上,明生懒得动,又呜呜了几声,毛巾被人拿了下来,然后粗鲁的顺着他的脸往下擦。

    脖间一热,热毛巾伸进里头,绕着他脖颈擦了一圈。

    啪!

    毛巾被人丢进桶里,过了一遍水,拧干之后给他擦手,然后脱了他的鞋子,动到他腿的时候,明生缩了缩。

    余欢是练武的人,敏锐的感觉到了不对劲,“怎么弄的?”

    “摔的。”明生双手一摊,“喝多了没站稳,啪的一下就摔了。”

    如果是摔的,应该疼在膝盖上,但是他掀开明生的裤腿,膝盖上什么都没有,所以肯定不是摔的。

    明生不说,他也不问,继续折起明生的裤腿,把他一双足放进桶里。

    明生经常喝醉,他一开始把人丢在床上,后来知道了怎么处理,用热水泡泡脚对他有好处。

    突然想起来忘记给他擦耳朵,毛巾再度丢进水里,然后拧干,给他擦耳后。

    明生怒骂,“你个混蛋!”

    用洗脚水给他擦耳朵!

    “反正是你自己的。”余欢一点不以为然,擦完把毛巾折好,敷在他脑门上。

    “混蛋!”明生摇了摇脑袋,好不容易把毛巾摇了下来,又被余欢盖上去,他再摇,余欢再盖,锲而不舍。

    明生没劲了,只用眼神挖他,他平时有劲的时候尚且斗不过余欢,现在没劲就像砧板上的鱼一般,任人宰割。

    余欢瞧他泡的差不多了,拽下他额头上的毛巾,放进洗脚盆里过一遍,拧干后给他擦脚,擦完放在盆上。

    明生才留神这盆是上次给他洗脸的,磕破了一个角,他记忆犹新。

    “你这个龟孙!”

    一个盆一条毛巾又给他洗脚又给他洗脸,上次还给他擦澡了。

    明明给他买了好几个盆,特意分开了,这王八蛋还用一个,还是那个破的。

    用了不知道多少年,破了补,补了破,就是不舍得扔。

    上次被他扔了,又被余欢捡了回来,继续给他用,怎么会有这么无耻的人?

    余欢只当没听见,将洗脚盆踢远,在他身前蹲下,拉起他两条胳膊架在背上,背着上了阁楼。

    他这个地方是双层的,下面开店,上面住人,不大,不过他就一个人住,够了,当然如果明生不来挤更好。

    青楼这行业就是销金窟,摇钱树,太赚钱了,很多人盯着,他自己有个宅子,像个窟窿似的,在里头遇到过好几次刺杀,吓的这厮再也不敢睡在那边,每天晚上跟他挤。

    楼上小,住两个人真的有点挤,但是也凑合吧。

    余欢把人扔在床上,自个儿下楼收拾,门锁起来,灯吹了,洗脚盆和明生的鞋袜拿到楼上,小门一关,打算睡了。

    明生一个人霸占了他的床,打开窗户,瞧着外头黑乎乎的街上。

    他的床和以前一样,还靠着窗户,别人视这个地方如猛虎野兽,避之不及,也只有他觉得靠窗好。

    比如说如果有人来抓他,他可以第一瞬间跳窗离开,亦或是窗外有什么动静,他能第一时间听到。

    他是个杀手,保持警惕是他应有的本领。

    “换一下衣服。”

    某人得寸进尺,让他伺候伺候习惯了,这话说的一点不带不好意思。

    “在左边第一个衣柜。”

    余欢去拿,打开衣柜发现里头自己的衣裳都很少,塞满了明生的衣裳。

    明生是青楼东家,经常招待这个招待那个,见那些贵客自然要打扮一番,今儿拿一套来,明儿拿一套来,不知不觉大半全都是他的。

    余欢回头看了一眼,可不止是衣柜里,床上,床下,角角落落摆满了他穿过的鞋子和带来的各种东西,把不大的屋子装的满满的,像垃圾房一样。

    难怪越来越挤了,开始还以为是错觉,今儿才陡然发现,不是挤了,是因为里面放的东西太多了,而且还不是他的,是某个累赘的。

    累赘四仰八叉的躺在他床上,催促他,“快点,冻死了,顺便把窗户关上。”

    只有开窗的力气,没有关窗的,况且余欢在,不使唤他,干嘛要自己来?

    余欢脱了鞋上床,先把窗户关了,之后过来给明生换衣裳,明生瞧见了他手里的中衣,抗拒道,“不是中衣,是亵衣。”

    谁管他的意见,腰带一解,衣裳一扒,无视他挣扎的小手,强逼着给他换上中衣。

    明生抱怨,“认识你我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屁股上一疼,余欢换完衣裳,一脚把他踹进床里,依着墙趴着。

    明生将脑袋转过来,还想再抱怨两声,瞧见余欢在给自己换衣裳才禁声,把头埋进枕头里,声音闷闷的,“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都已经是十几家铺子的主子,怎么每次还是这么狼狈?

    有时候他就在想,还不如跟余欢一起卖棺材呢,好歹不用担心旁的。

    其实他现在钱也赚够了,想全身而退了,但是没有路子给他全身而退,只能拼命的往上爬,认识更多的贵人,织成一张大网,这是他当初许诺扶月公主的,所以扶月公主才会拿出所有的积蓄成全他。

    现在开始了,才走在半路上,不可能让他抽身离开。

    做人可真难啊。

    “你不想,随时可以停下来,过别的日子。”余欢衣裳换好了,躺在他身侧。

    余欢翻了个白眼,“你的脑子是一根筋吗?哪有那么简单?”

    就像当初还在宫里时一样,余欢也理解不了他做的,在他看来很简单,是很简单,一刀杀了,然后浪迹天涯,再找机会刺杀皇上?

    他的脑子就是一根筋,不会拐弯的。

    他想报仇,就全心全意在这个上面,从来没有旁的烦恼,只有复仇,现在仇报了,开了个不赚钱还光赔钱的店,就一心一意赔钱。

    这要是别人,早就被钱逼死了,他就不在一般人的范围内。

    他是个杀手,接任务的那种,过惯了刀尖上舔伤口的日子,已经没办法像正常人一样了,开棺材铺只是他的掩盖罢了。

    他是天字第一号的杀手,专门杀一些他觉得可以杀的人,会有人出钱,然后他接。

    一些棘手的任务千金,万金都有人肯出,根本不差钱,单纯是因为闲不下来。

    如果停下来,他会迷茫,不知道他生来何用?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从他母妃和姥爷一家死后,他的人生就完全改变了,是为了某个目的活着,不是为了自己。

    很可悲,但就是有这样的人。

    “你想走的话,我可以带你走。”

    果然,他的脑子就是一根筋。

    “我不能走,我走了,那些姑娘们没人依靠,会被人欺负,而且我可以走,我的爹娘肯定不愿意,我不能连累他们。”

    他不像余欢一样,是孤家寡人,所以余欢理解不了他。

    “滥好人。”

    又来了。

    明生气不过,踹了他一脚,“冷血鬼。”

    “滥好人。”

    “冷血鬼。”

    互相骂了几声,双方都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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