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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叫郑柏。

    郑柏寒门出身,原先在卫国公手下还算受重视,但自从卫国公跟钱家搭上线,引来诸多世家子弟的支持和投奔,他就逐渐被边缘化。

    那些世家子弟之间并不和睦,但他们会一起排斥寒门出身的人。

    郑柏此自然是不甘的,却无可奈何。

    他已经许久无事可做。这次来幽州的差事,若非路途遥远又有些危险,那些世家出身的人不愿意来,他也轮不上。

    郑柏看了看那些店铺前挤着的胡人,对卫璋道:“公子,镇北军一直在收买民心,这些胡人,想来也已经对镇北军归心。”

    “竟连胡人,都对镇北军归心了?”卫璋有些吃惊。

    郑柏道:“具体如何属下也不清楚,公子,我们不如去打听一番?”

    他们这次过来,是装成了商人的。

    郑柏是管事,卫璋则改名张卫,成了张家二公子。

    两人带着亲兵,找到负责维持秩序的镇北军士兵,跟他们打听此地情况。

    郑柏对跟普通百姓打交道一事很擅长,很快就打听出来许多消息,也知道今日这些胡人这么高兴,是因为晋砚秋多给了工钱。

    而晋砚秋多给工钱,则是因为今日过年。

    卫璋听到这话一愣。

    他竟忘了过年的事情。

    郑柏又从那镇北军士兵口中,得知了哪里有住的地方,哪里可以进货。

    卫璋跟着郑柏来到住处,发现是跟他们之前住的驿站一模一样的房子。

    房间不大,但有炕,非常暖和。

    一行人要了三间房安顿下来,卫璋还多加钱,让店家晚上给他们添点柴火。

    一进屋,卫璋就来到炕上盘腿坐下:“郑先生,这炕真不错!”

    “镇北军手上有不少好东西。”郑柏感叹,想了想又道:“公子,这镇北军藏得很深,他们能拿出那么多粮食,不容小觑。”

    卫国公早就派探子来查探过了,那些探子送回去很多消息。

    来之前,郑柏看了那些消息,但并不当回事,觉得都是假的。

    可等他来到渔阳郡,却发现渔阳郡的情况,比探子说的更加夸张。

    镇北军不仅挨个分粮,分的竟还是细粮!镇北军还为百姓盖房,低价销售布匹炭火……

    现如今,上谷渔阳两郡的百姓都对镇北军感恩戴德,将镇北军当成再生父母。

    哪些百姓对镇北军的推崇,让郑柏心中不自觉生出恐惧。

    卫璋也觉得不安——若他父亲跟镇北军对上,这两郡百姓,怕是都会成为他们的对手。

    他想了想叹气:“也不知道镇北军的粮食和盐都是从何处得来的……”

    郑柏道:“如今唯一值得庆幸的,便是这镇北军的装备,应当是不足的,我们一路行来见到的镇北军,都没有铠甲武器。”

    卫璋赞同地点头。

    那些镇北军别说铠甲了,连武器都没有。

    镇北军虽富裕,但不足为惧。

    他们却不知道,他们遇到的镇北军没有武器,是因为那些人平日里干的,都是服务百姓的事情。

    他们就算有武器也不带在身上。

    不过卫璋和郑柏此时不知道,第二日就知道了。

    第二日一早,他们见到了一支他们以前从未见过的,强悍而又装备精良的军队!

    那支军队,他们只远远看到,便觉得胆寒。

    第72章 强大的军队 卫璋知道自己父亲有野心,……

    昨日虽是过年, 但并未闹太晚,天一黑,镇北军将士便都睡下了。

    包括晋明堂在内的几个镇北军将领酒量不好, 甚至没到天黑,便已经趴下。

    晋砚秋算是睡得晚的。昨日宴会结束后,她找来沐光, 与沐光说了许多草原上作战需要注意的事情,两人一直聊到晚上九点多才停下。

    在现代, 晚上九点挺早的, 但在这个时代已经很晚。

    尤其是现在是冬天,下午五点多,太阳便已经落山。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百姓, 那都是晚上六点便睡下的。

    早上五点多, 晋砚秋准时醒来时,天空还漆黑一片。

    不过外面传来各种声音——即将出征的镇北军将士已经起床,开始做各种准备。

    太阳一直到七点多才升起, 也是这时候, 晋砚秋给已经吃过早餐的镇北军将士,做了战前讲话。

    “诸位将士,胡人犯边, 杀我百姓, 我等身为齐人, 定要为大齐百姓报仇!”

    “此次出征, 听号令,守军纪,有功必赏,有罪必罚。”

    “杀贼靖边, 保家卫国!”

    晋砚秋每说一句,她身边的人都会大声重复,确保那五千将士可以听清。

    最后那句话,更是所有人都跟着重复:“杀贼靖边,保家卫国!”

    “出发!”沐光喊了一声,带着这五千人马,在新年的第一天离开镇北军大营。

    从镇北军中千挑万选选出的五千骑兵,都身材高大孔武有力。

    毕竟选骑兵的要求之一,便是能双手各拎着一百斤的石锁,往前走几步。

    因为晋砚秋定下的规定,这些将士还非常注重个人卫生,手脸衣服全都干干净净,而他们的铠甲武器,也都是新的。

    尤其是那铠甲。

    不管是铁制铠甲还是用木头制作的铠甲,外面都裹了铝合金。

    那用来制作啤酒罐的铝合金别的不说,瞧着当真是闪闪发光。

    五千个高大的士兵穿着银色铠甲,骑在精挑细选的骏马之上,跟着沐光走出军营,竟是将周围的百姓,惊得说不出话来。

    破野一大早起来,正要去做工,便瞧见了这支军队。

    那些马一看就是好马,骑士的铠甲在阳光下折射出耀眼光芒。

    那些士兵的脸上更是透着凛冽的杀气,一看便知道,他们并非花架子。

    破野并未见过法沙,但他见过草原上某些大部落的军队。

    他觉得,草原上没有哪支军队比得上眼前这一支!

    破野的眼睛猛然睁大,忍不住拜倒在地。

    这是对强者的拜服。

    而他身边,那些被法沙劫掠过的人,此刻更是热泪盈眶,激动万分。

    他们之前还担心镇北军不能为他们报仇,如今却再不担心。

    镇北军看起来太强了!

    而最震撼的,无疑是卫璋。

    昨日,卫璋和郑柏住一间屋,八个亲兵住另外两间屋。

    早上起来后,卫璋点了灯,便跟着郑柏读书。

    读着读着,听到从远处传来的呼喊声,他们便穿衣出门看热闹。

    然后,他们看到了一支全副武装的骑兵。

    这支骑兵走得飞快,但队列丝毫不乱,马蹄踏过之处,尘土飞扬。

    卫璋被扑面而来的尘土呛住,眼睛里也进了沙子,但却舍不得眨眼睛,更舍不得躲开。

    等这支五千人的军队从他的视野中消失,卫璋已经眼睛红肿。

    他看了一眼郑柏,两人一起回到房间中。

    到了屋内,卫璋声音发颤:“郑先生,你觉得这支军队有多少人?”

    郑柏道:“至少有四千人,应当是五千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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