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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于家赘婿》120-130(第4/13页)
掉赶到城里去。
“是啊,你这是要去卖鹿?”林烬把一点白身上的东西拉了拉,再把车厢安上。
“对呀,不知这鹿何时踩着陷阱的,不趁着它活着将它卖了,等它死后价格便会落下许多。”宋英义脚下步子飞快,没几步就走到林烬面前,“可否劳烦林兄弟捎我一程?”
“你且等会,舟眠他们还没好。”林烬说。
“行啊。”宋英义想也没想便答应了。
从林烬这儿直接坐着牛车出发,比到村中心等村里牛车来快多了。
黄宝闻着血腥味从院子里出来,对着鹿便汪汪喊着,把林泽喊了出来。
林泽抱走黄宝,看着宋英义两手抓着的鹿,惊讶道:“呀!英义哥你打着鹿了!”
“哪儿有鹿?”于舟眠刚从屋内出来,他听着有鹿便拉着红雀赶出来看,没想着却看见一只双腿血淋淋的鹿,当即就把脸儿挪向另一侧去了。
瞧着两位哥儿的模样,宋英义才发觉自个儿思虑不周,他个猎户看血腥场面看惯了,没想着考虑别人能不能接受,他问林烬有没有没用的破布先借他遮一遮,后头他卖了鹿,再把破布的钱出了。
没想着搭棚子剩下的旧布还能有这般用处,林烬随便扯了点来,遮住了鹿的下半身,如此既遮起了血腥画面,又不会把林烬的牛车车厢弄脏。
五个人坐上牛车,于舟眠和红雀坐在离宋英义最远的位置,他知道猎野物是宋英义的工作,但对于受了伤的鹿,他还是有些于心不忍。
索性坐得远些,眼不看心不烦。
过了一个时辰,牛车入了城,宋英义要卖鹿也得在集市卖,所以大伙儿的目的地是一样的。
不过宋英义没有摊子,他只能在没人摆摊的位儿借着摆鹿,所以他一瞧着有位儿了,就叫林烬放他下来。
“等会也在这处接你?”林烬道。
宋英义摆摆手,跟林烬说不用,“我卖只鹿用不了多少时间,你们只管玩去,我自个儿能回。”
林家不收他牛车钱,他就已经过意不去了,再叫他们还要接他回去,那就真的是得寸进尺,宋英义一个老实人,做不出这般事儿来。
到了集市门口,林烬找了个寄放牲畜的位儿,把一点白栓好,四人一道儿进了集市。
蕉城算是南边比较大的城镇,里头的集市也会比别儿个的大一些,四人刚走进集市,便被集市里的吵闹热浪烫着,摊贩吆喝着,铺子里的员工也站在路边拉客。
于舟眠想着要给红雀买首饰,目标明确,只瞧首饰铺子。他拉着红雀走在前头,林烬和林泽跟在他们身后。
“哥,哥嫂要买什么?”一连错过两个吃食摊,林泽没忍住转头问了林烬一句。
他就爱个吃,别的什么兴趣也没有。
“你想买东西就去买,他们会等你的。”林烬说。
有林烬这句话,林泽便放开自我,他先是买了四串羊肉串,而后又买了碗鱼丸汤。
春日还有些凉意,一碗热乎乎的鱼丸汤下肚,叫人整个身子都暖了起来。
正巧于舟眠和红雀也寻到了个首饰摊子,他俩看首饰,林烬和林泽就坐在鱼丸铺子里,一口鱼丸一口汤慢慢品着。
“这个好不好看?”于舟眠从摊子上拿起个红色小耳坠,耳坠很小,就是一根弯着的铜线下挂着一颗鲜红的水滴状宝石。
红雀想也没想便摇了头,“不配哥儿,颜色有些艳。”
在他心中,哥儿就是青竹,配得上他的颜色怎么也得是青色、绿色、蓝色那般淡雅的颜色,这红太艳,容易一下夺走别人的视线,不适合他家哥儿。
“我是要买给你的。”于舟眠道,“不过经你一说,是有些艳过了头,我再挑挑。”
“买给我?为何?”红雀不解。
“我瞧着你之前戴的那个祥云红坠挺好看的,现下见你耳朵空空,不大适应。”于舟眠把红坠耳环放下,给红雀挑别的耳环,“不过现在条件有限,买不了很贵的耳环,就只能摊子上挑挑看看了。”
祥云红坠是红雀最喜欢的耳饰,他在于家时几乎天天戴,但自进了流放队伍后,身上什么东西也带不得,祥云红坠便这般丢了。
“不用了哥儿,我现在不喜欢戴饰品了。”红雀轻轻拉了两下于舟眠的衣袖。
“不成。”于舟眠说:“别儿个我不知道,你定是喜欢饰品的。”
于舟眠又挑中一个红色耳环,这个耳环的红色度比上一个浅不少,隐隐有些粉红的意思,为了衬托这个颜色,耳饰纹样打成了桃花模样,显得俏皮可爱,正合适年轻的哥儿、姑娘戴。
“于家被抄家一时,我阻拦不了,但我希望你能从那场变故里走出来,成为以前那个活泼灵怪的红雀。”于舟眠说。
一事成长是好事,却也不尽是好事,与年纪不符合的深沉,只会让于舟眠心疼。
“哥儿……”红雀一抹止不住落下来的眼泪,往前走了一步,把脸靠在于舟眠的肩上。
林泽刚被一个鱼丸里头的热汤烫着,探着个舌头哈哈吐气跟狗一般模样时,瞧着红雀靠在于舟眠的肩膀上,像是在哭,他当即就忘了舌尖上的热辣感,直接扭过头跟林烬道:“哥!红雀哥怎么哭了!是不是有人欺负哥嫂和红雀哥了!”
说还不止,他一个拍桌就想起身,那些个人也真是的,总找着哥儿欺负,他和哥哥坐在这头,怎的没人来欺负他们?!
“行了你别激动。”林烬一把按下林泽,“他们没事,你安心吃你的鱼丸。”
林泽跟鱼丸奋斗良久不知事情始末,林烬可是时时注视着于舟眠那侧。
“是、是吗?”林泽有些疑惑地重新做回位儿上,不过哥哥都这么说了,那他就冷静冷静。
第124章 第一百二十四章 杂蜜。
等着林泽吃完了鱼丸,那头于舟眠和红雀买好了首饰走过来,粉红色的宝石在阳光下一闪一闪,亮得耀眼。
林烬跟于舟眠对视了眼,于舟眠朝他眨了一眼,看来是事情解决了。
哥儿的心思就是细腻。
林烬看了眼林泽,林泽双手端着碗猛猛喝汤,让林烬完全想不着他敏感的模样,如果真有那天,大概买两样好吃的便能哄好了。
红雀戴了耳饰之后,好似整个人都自信起来,他总时不时抬手抚一下耳环,指尖碰着粉红色宝石,嘴角就忍不住上扬。
他家哥儿真的对他很好,连他很久没戴首饰的事儿都注意到了。
红雀拢紧于舟眠的手臂,只觉今日阳光当真合适,照得他的心里都暖乎乎的。
“这不是红雀哥儿?”忽的一个男声插进来,“哟,还有于老板和林老板。”
林烬往边上一看,云锦实竟坐在一摊子里,他面前摊着纸,边上还支个牌子,写着帮人抄书、作画。
“你在这儿摆摊?”林烬问。
云家家底殷实,云锦实竟在这儿摆摊,怎么想都觉着有些奇怪。
“体验生活。”云锦实道。
林烬实在有些不理解云锦实的脑回路,他跟风一样,想一出是一出,完全不受束缚。
林烬羡慕这样的人,可如今他有了挂念的家人们,注定成不了这样的人。
云锦实坐在摊子上,觉着被什么闪了眼,他定睛仔细一瞧,“红雀哥儿戴了个红耳环?这耳环还挺好看的呀。”
于舟眠刚买给他的耳环就被人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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