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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圣灵血魄真正作用发挥后的功效。

    舒延昱虽然是她的专属替身傀儡,但只要夏琰没有遭受致死的伤害,也没有命令他去死,他哪怕大半个身体都没入了鬼门关,也绝对死不了。

    舒延昱摇了摇头,淡薄的唇依维持着微微上扬的弧度:

    “这片区域本就是替你夏氏守的,你如今既已清醒,自然也该拿回去。”

    “清醒?王叔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她以往荒一淫一残一暴不作为的状态,被他视为不清醒?夏琰敏锐抓住他话语里的异样。

    “就是和你小时候一样的意思”,舒延昱说着,似回想起了什么有意思的事,唇角的弧度微微升高了些。

    夏琰盯着他脸上微变的神态,心底再次不着痕迹的翻找起这具身体以往的回忆。

    可以往支配着这具身体的灵魂,从来都是荒一淫一残一暴的,哪怕在最早的模糊记忆里,对舒延昱这个王叔也只有浓厚的惧怕。两人之间连面都没怎么见过,更别提有什么亲近愉快的相处经历。后来舒延昱率军北上,留给这具身体的印象更是全停留在了恐惧上

    但舒延昱这个表情,怎么像是想起了什么不错的回忆?

    “王叔,侄女有好几个问题不懂,王叔可愿解惑?”

    心底疑惑太多,夏琰放下茶杯,也不再掩饰。

    舒延昱清隽的瞳眸看向她,“你说。”

    “王叔当初,到底为什么要忽然率军北上?”

    “王叔与我之间的契约,又到底是何时定下?因何定下?”

    以及王叔,你到底想要什么。

    最后一个问题夏琰没有问出,她盯着舒延昱淡色的唇,等着他回话。

    可舒延昱却不答反问的回视着她,淡笑道:“陛下可还记得,您五岁时,饮我半碗心头血续命之事?”

    夏天握着茶杯的手一紧,什么?

    舒延昱视线从她指尖扫过,唇角弧度又浓郁了一丝:

    “还有,您七岁之前,也都是由我亲手养大的您,您可还记得分毫?”

    第228章 【舒延昱—番外】注意!这章是插播的……

    七岁那年,随着家族的流放,他几次三番差点死在路上。

    脚下沉重的粗链在长达大半年的流放途路里,几乎深深嵌入了他的脚踝。

    可他不能哭喊,不能说痛,更不能喊饿说渴,因为能吃的他们早就已经吃完了,四周途路上能啃的野菜草皮,也早被扒光啃完。

    祖父和祖母在流放的前两个月,就因年事已高又心气郁结,导致旧疾复发支撑不住的死了。最疼爱他和母亲的父亲更是在三月前就被腰斩。

    舅舅带着他们整个家族流放远迁,从锦衣玉食人人跪拜之境,一夕落入人人可欺衣不蔽体的地步,巨大的落差对整体族人都冲击巨

    大。

    他那时,七岁的年纪已不算太小,太傅要他背记的书本他早已熟读于心,还能清晰挑出其中的利弊之处,再加以运用。

    所以哪怕母亲和族人们都不对他说,他也早早明白了自己和家族的处境,知道想要活下去,迁徙流放的这道难关,不管如何都必须挺过!

    可长达几万公里的迁徙流放之路,还是太长太长了。

    这条仿佛无穷无尽的恶途,吞噬了他一个又一个的族人,把他从小熟悉的亲人们一个个变成路边枯腐的尸体。

    连押送他们的官兵在换了几十轮后,渐渐只剩下几个。

    最终,舅舅和母亲也倒下了。

    倒下前,母亲割开了自己的手腕,用树叶盛住了她腕部流出的血,递到他唇边让他喝下去,然后又拿出了一把防身的小刀,让他在她死了后,割下她身上的肉来裹腹。

    他没喝,更没有割食自己母亲的血肉。

    只用一双手,在路边一个勉强能遮住雨的地方,一点一点用了三天的时间挖了两个小土坑,把母亲和舅舅的尸体埋了进去。

    整个族氏的人,到此只剩下他一个。

    押送他们的官兵早已不知所踪。

    他没有给母亲和舅舅立碑。

    把最后一把土撒在母亲坟墓上后,他去路边摘了一朵好看的小花,轻轻放在了母亲的小土包上。

    做完这一切,浓重的饥饿侵蚀了他全身,他晕死在了母亲墓前。

    再醒过来时,他手脚都被套上了新的绳索。

    四周还有其他十几个同样大小的少年,都和他一起被关在小小的笼子里。

    笼子外面,一个拿着鞭子的女人正指挥着手下,对人来人往的街道吆喝着。

    这里是一处不太繁华的城镇,而他成了一个任人买卖的奴隶。

    接下来的一年,他因为容貌的出众,被买入了一户大户人家,然后遭受了许多他以往想都从未想过的事。

    等他终于逃出那座大宅时,他甚至已不觉得自己是个人。

    他放下了从小被祖父和父亲教养的礼仪廉耻,在街边与野狗抢食,躲避着那座大宅搜寻的猎犬,并且用小小、却已布满厚茧的手,学会了杀人与报复。

    父亲和祖父曾经教导他的那些计谋知识,成了他手里最好的杀人利器。

    若是父亲和祖父地下有知,说不定会气的大骂他,把他吊起来打。

    他有些好笑得想着,然后用了接下来三个月的时间,让那座大宅里折磨他最深的主子们,死的不明不白凄惨至极。

    可等到报完了仇,他却依旧丝毫没有感受到舒爽。

    父母亲人们都不在了,世上已无人在意他,也无他在意的人,他过的好与不好又有何区别。

    他早慧千识,博通经籍,可再聪明再有能耐,却也都被那块奴隶印迹死死压盖住。

    在这个世界,一旦被打上奴隶印迹,一辈子就只能活在最底端,连畜生都不如。

    他那时还没到十岁,却就有了看透生死的淡然无波。

    报完仇后,一种莫名的倦怠感让他每天连进食都变得可有可无。

    又一次昏死过去后,他被一群野狼拖入了山边草丛。

    它们围着他正要下嘴,一支箭却从旁射来,射穿了已经在他脖颈处张开獠牙的狼头。

    救下他的,是一个衣着奢华,穿金戴甲,看着就身份不凡的女人。

    女人武力很强,看上去英姿飒爽,一身气势竟硬生生把她周边的护卫们都比了下去。

    而如此利落强势的女人,怀里却小心仔细的抱着一个小小的、穿着毛绒绒白狐裘的小女孩。

    小女孩长得粉雕玉琢,像一只小小的团子,看着就可爱漂亮到令人忍不住心生柔软。

    小女孩睁着一双大大如黑葡萄般的眼睛,从女人怀里远远的望着他。

    救了他的女人招了招手,侍卫们便上来捞起他的身体,提到了女人面前。

    女人一开始打量着他时,还算满意,但等看到他被穿透的锁骨与锁骨下印刻的奴隶印迹后,立刻皱眉厌弃道:

    “原来是个奴隶,算了,扔了吧。”

    提着他的侍卫就要把他扔到一边,女人怀里的小女孩却忽然咿咿呀呀的叫了起来,一只小小的粉嫩嫩的小手忽然抓住了他的手,又因为实在太小了,只能抓住他的一只手指。

    抱着小女孩的女人一顿,把女孩抱正在怀里,看着她的眼睛:

    “小琰琰,你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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