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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用,因为跟他没关系。

    “我希望你能迷途知返。”林梦之指着乌珩,比之前还要严肃地说道。

    乌珩不理睬他,“你之前不也对柳宁产生过好感?”

    “那能一样吗?我那是被柳宁骗了,我后来知道他是男的之后,我当即就快刀斩乱麻……”

    “没看出来。”乌珩淡漠道。

    林梦之恨自己说不过乌珩,他撇下对方,掉头冲进厨房,和那头熊说:“你别想了,他有男朋友,你也别想撬墙角,他男朋友一拳能把你打成熊肉丸子。”

    周杉听了,竟也没太失望,而是端起一个不锈钢饭盆,“你这么一说,我觉得晚饭还可以加一道手打鱼丸。”

    “……”-

    在周杉忙活他的“满汉全席”的时间里,乌珩吃够了蜂蜜,走到门外。

    他走进院子里,看着那些周杉口中的灯台莲,他将手指伸过去,几面宽阔的叶子竟主动凑近。

    只是指尖刚碰上,它便借助木系异能者的能量开始生长。

    院内,本来都差不多大的灯台莲丛林中,出现了一棵高度超过屋子的,把屋子的半面光线都挡了不少。

    乌珩看了一眼屋内,没人发现,他步伐轻松地走出了院子。

    神见地物种丰富,他一路挑挑拣拣,拾了不少植物进空间,木系能量简直就是虞美人的能量供给源,空间比之前更广阔更高深,里面植物生长的势头也更好。

    他走在不断滴水的林间,眺望山下,河道里的水白晃晃的扎眼,丛林昏天暗地地排布,他感受着脚下涌动的能量,能量的爆发期后,势必会迎来枯竭。

    他忽然想,这是不是人类命途的最后一次昙花一现?

    天色渐晚,回到那几间小木屋,周杉正在骂骂咧咧。

    “怎么了?”他在门口跺了剁鞋底上的泥,问了一句。

    沈平安说:“他说灯台莲长得太快了,等会就去把它砍了。”

    乌珩没做声,只是将手臂抬起,手掌朝下,于是那株窜天的灯台莲便被压了回去,回到了一开始的样子。

    周杉闭上嘴了,只是看乌珩的眼神忘打开防沉迷功能,引得本来就很不爽的林梦之又跳了一次脚。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乌珩承认他跟谢崇宜的关系之后,林梦之现在看哪个男的都不对劲。

    “鱼丸汤,汤里的绿叶菜是我们这儿的野菜。”

    “清蒸鱼,我还放了姜丝和葱丝,几颗辣椒段,用热油一泼,我自己都好久没这么吃了。”周杉说着说着,先狠狠咽了一道口水。

    “有了鱼丸汤,我就没做鱼汤了,我做了一道水煮鱼,但辣椒不多,所以我放了不少花椒,后山好几棵花椒树不要命地结,吃不完吃不完。”

    “这是烤鱼饼。”

    “这是我酱的鸟儿肉,一群群的喜鹊来咬我,死了一地,丢了又可惜,我就拿来做腌肉了,味道竟然很好,是甜咸口的。”

    “我还炒了几个时蔬,这是笋片,这是野萝卜干,还有凉拌野菜,快吃快吃。”

    另外,周杉还端了两大碗清蒸鱼丸出来,放在了X和蜀葵面前,“你们也吃。”

    他这么热情,让众人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在周杉也坐下后,乌珩才捏起筷子,他先尝了一个鱼丸,馨香弹牙,没有一点腥气,比末世以前的鱼丸还要好吃。

    现在没有设备,这鱼丸多半是周杉自己手打的,乌珩朝周杉看去,这么大的块头,打起鱼丸来估计也比其他人省功夫,这鱼丸,阮丝莲和林梦之肯定打不出来。

    清蒸鱼自不必说,吃的就是本土的鲜甜味道,甚至还能吃到山泉的醇厚感。

    周杉力荐的腌肉也不错,甜而不腻,为了解腻存在的咸味也恰到好处,乌珩一口气吃了两大盘,烤鱼饼也吃了一大盘。

    乌珩的食量甚至赶超了周杉。

    其他人已经习以为常,周杉是第一次见比自己还能吃的,又是在自己很欣赏对方的前提下,于是他把厨房还没盛出来的都端上了桌,推到乌珩面前。

    “能吃是福。”他扭捏道。

    林梦之在一旁麻木地“哇”了一声,“贤惠,可惜没机会。”

    其他人不知道他在干什么,阮丝莲比较担心,“梦之,你没事吧?”

    周杉及时将话题岔开,“你们今晚在这里过一夜,明天再赶路,怎么样?”

    沈平安看向乌珩,乌珩迟疑着点了点头,最后指着面前那一盘腌肉说:“这个可以给我们一些带走吗?我们可以付钱,用能量核。”

    阮丝莲在后面跟着说:“今天的饭菜我们也付钱。”

    现在的食物太来之不易了,他们这一顿起码吃了普通一家三口一个月的口粮。

    周杉连连说不用不用,“腌肉我送你们几坛就是,神见地吃喝多的是,比以前还要多,这些不算什么。”

    他不愿谈钱,便再次岔开话题,“你们之前说准备去耀州?那过去还有好长一段路,要穿过神见地的深处,那深处我跟我爸妈都没去过,我爷爷那一辈倒是有人去过,去了之后,回来就大病一场,打死也不说在里面看见了什么。”

    “野人呗。”

    “也说不定是什么猛兽,比如几百米长的巨蚺,或者水猴子。”

    “你们聊吧,我出去尿一泡。”林梦之把众人撇下,离开了屋子。

    男生这泡尿起码尿了一个多小时,他气喘吁吁地回来,头发都湿透了,他甩掉脸上的水,一脸凝重地找到在书房里看书的乌珩,在看见对方的时候,他有一瞬间的恍惚。

    小时候,或者说末世以前,每回他去乌珩家找他,乌珩经常都是靠在床头和墙壁的角落里,膝盖上放一本书,有时候是似水年华这种又臭又长又看不懂的书,有时候是草根男主一拳打死皇帝的升级流,但不管看什么书,乌珩都是同一种死气沉沉的表情。

    他走过去,小声说:“我没找到乌芷,她没在附近。”

    “没找到就算了。”

    “你在看什么?”

    伸着脑袋过去的林梦之,看见的封面是一本《如何吸引男人之108式》?

    “什么破书?”林梦之嫌弃非常,把书抢走塞进了书柜,仔细挑了挑,挑中一本看起来很严肃的书丢给乌珩,“看这个。”

    乌珩翻过来看了一眼封面:《孽子》

    之前那本书乌珩压根没看进去,他在发呆,想现下,想以后,想谢崇宜。

    换了一本之后,他反而看进去了,一个字都没漏下。

    林梦之松了口气。

    将书看完后,时间已至深夜。

    周杉给众人都安排了房间,乌珩和林梦之便就睡在书房,不用挪动,所以当乌珩从书房出来时,外面静悄一片——大家都已歇息了。

    他还不困,穿过挨挨挤挤的灯台莲叶,来到院外的泥泞路边,他左右看了看,蹲下来,他在身前放了一只白瓷碗,拿出了一些周杉的腌肉,有鸟腹肉还有鸟大腿肉。

    他移栽了两棵灯台莲,分别位于白瓷碗的左右,回屋内的时候,灯台莲看起来就像两名卫兵。

    天蒙蒙亮时,神见地雨雾缭绕,濛濛细雨像给群山蒙上了一层颜色温柔的白纱。

    乌珩披着风衣从屋内走出来,他没走出去,站在原地也能看得远——昨天晚上放在路边的白瓷碗里的肉没有被动过的痕迹,只淋上了一层透亮的雨水,蜂蜜估计也早就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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