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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退婚嫁给书生做夫郎后》90-100(第9/13页)
学生见到林樾已经很淡定了,停下来行了一个简单的礼才离开,沈淮之还在学堂里批作业,最近学生开始描红,每天都有作业,能描出个样子就没几个,剩下的都是歪七扭八的,沈淮之每次看都会被气到,再想起自己小时候也是这个样儿,甚至还不如这几个歪七扭八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他真是对不起他老师啊。
林樾进去的时候就看到沈淮之眉头紧锁的样子,不由开口问道:“这是怎么了,眉头皱得都能夹死蚊子了。”
沈淮之起身拉了他一把,摇头叹息,“教学生读书比我自己读书还要难十倍。”
林樾噗嗤一下笑了出来,“你教我的时候没意识到吗?”林樾也学了很长时间了,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但写字还是那个样子,一不小心还会糊成一团,就比私塾里的小萝卜头稍好一点点而已。
沈淮之一脸理所当然,“教你和教他们自然是不一样的。”林樾只是学得慢而已,但脑子很灵活,不像私塾里个别捣蛋鬼,教不听还不学好。
再者,教林樾识字这件事本身,林樾才是重点,识字是次要的,而在私塾里,他一门心思都是想让他们尽快学会写字好进行下一步,两年时间真的很短,沈淮之教书不到一个月,已经开始焦虑了。
林樾今天来得晚,林杨早不知道跑哪去了,他只能拎了个椅子坐在沈淮之对面,双手杵着下巴,“那你快些,等你忙完我们就回家,娘说今天要做好吃的。”
沈淮之笔尖顿了一下,才想起今儿应该是完工的时候了,“屋顶都翻新完了吗?”
林樾点头应了一声,回道:“嗯,工钱都付了,李窑匠估计得还挺准确,买的青瓦基本用完了,只剩几块家里之前用的瓦片。”
看着林樾的样子,沈淮之突然道:“那剩下的瓦片以后可以搭一个狗窝,我们也养条狗看家护院。”
林樾还真没想过这个,毕竟养自己就挺费劲的了,但沈淮之这么一说,他又觉得养条狗好像也挺好,等以后他们有了孩子,刚好能和小狗一起长大。
“等明后年吧,我们先学一学怎么养,之前我听说他们养狗是给狗子喂麦麸,苞谷面的,还有的是自己吃什么狗子就吃什么,等我们手里积蓄多一些再养。”
沈淮之见林樾这么认真也跟着点头了,“听你的,到时候留意一下村里养狗的,要是有合适的小狗崽子就要一条来养。”
村里养狗的人家不少,生了小狗崽一般都是送出去的,因为家里养不了那么多,去年沈姑姑家就送了几条给村里人,不过那时候沈家人没想着要养,也就没要。
两人说了会话,等沈淮之批改完作业,又把祠堂各处检查了一遍,从角落里翻出一张纸,一个帕子,还有一个荷包,一个玩具小狗和一个竹蜻蜓,他习以为常地放到学堂门口那张桌上,锁上门拉着林樾出去了。
第98章
沈淮之这几日早出晚归的, 这还是第一次仔细打量自家的新屋顶,密集整齐的青灰色瓦片,和之前再怎么整理也显得有些凌乱的茅草确实是千差万别, 难怪他们那么高兴,连他娘都想着要庆祝了。
说是庆祝, 其实宋寻春也没做什么大菜,就煮了一锅面片汤, 不过用的是纯白面, 连面汤都是纯白的, 独特的麦子清香味,无论是加糖还是加盐都很好吃, 甚至什么都不加也很好吃。
宋寻春煮了满满一大锅, 一家子都吃了个肚子溜圆, 翻修房顶虽然比不上直接盖新房, 但吃过饭,一家人还是各自回屋点了盆火暖房。
火刚点上, 林樾就溜回床上躺下了, 昏黄的火光, 木柴燃烧时发出的噼里啪啦声, 让这个冬日都变得暖和起来。
对面的书桌上,沈淮之还在伏案抄书,进了冬日,天气越发冷了, 现在多抄一些,等下雪天就能多歇几日,他抄的认真,林樾也没打扰他, 自己一个人盯着屋顶看也十分自得其乐。
今夜风急,若是之前,林樾已经在担心屋顶的茅草会不会被风刮跑了,毕竟这种事儿也不是没出现过,但今天的他,安安稳稳地躺在床上,眼睛睁得圆溜溜的看向房顶,嘴角还挂着一抹微笑,过去一刻钟还没变的那种,心里还时不时叹一声,哎呀这个青瓦片真是又厚重又漂亮。
一直持续到火光渐弱,沈淮之披着衣裳过来,林樾才翻了个身,抬手招呼道:“快过来,被子里可暖和了。”
被褥也是今儿刚换的,下午放在外头晒过太阳,还在暖洋洋的时候就抱回屋子,套上了同样暖和的被套,掀开被子一躺一盖,厚实的棉被压在身上带来一种独特的束缚感,是独属于冬日的厚重。
沈淮之过来的时候特意去火盆旁边待了一会儿,以免身上太凉冻到林樾,但还是比不了在被子里,他刚躺下就往外退了一点。
“我身上凉,你别动。”
林樾犹豫了一下,他是不太想被冻啦,但最近其实也没到最冷的时候,他悄咪咪地把脚往前探了一下,确实有些凉,但还好,下一瞬就整个人缩进了沈淮之怀里。
没等沈淮之说话,林樾先发制人,抬起手捂住了他的嘴,“快睡觉了,不许说话。”
沈淮之:“……”
不说就不说吧,他抬手拉了拉被子,把林樾捂得严严实实的,一直盖到了下巴,才伸手抱住林樾的腰,合眼睡了。
屋外的风越刮越大,早起的白霜挂满了树枝,刚开始只是有些稀碎的冰粒,慢慢的甚至能结出一层薄冰,原来是小雪到了。
十月中旬,经过一个秋日的施肥浇水,菜地再次变得绿油油的,因菜地离得近,侍候得也更好,所以菜地里的菜是长得最好的,两只手才能拿下的大白菜,半臂长的白萝卜,翠绿茂密的荠菜,角落里还有几棵叶子枯黄,根茎粗壮的芋头,眼见也是能采收了。
小雪日,收菜时,因今年买了田地,也来不及种别的,除了少数贫瘠的地方,剩下的大多都种了菜,这天傍晚,沈家人除了依旧在学堂的沈淮之,剩下的全下地了,今儿至少得收两车菜,等明天送去镇上卖了,又是一笔收入。
林樾和沈凌之原本是去拔萝卜的,比手臂还粗的大萝卜,拔出来的瞬间特别有成就感,尤其是还有些比较奇形怪状的萝卜,拔出来还不算完,两人还要互相分享点评一下,可惜,快乐总是短暂的,在连续拔断了十个萝卜之后,宋寻春实在忍不住把他俩赶走了。
“拿着镰刀去那边割白菜吧,家里今年虽然种了不少,但也禁不住你们这么霍霍。”
眼看宋寻春眉头皱得死紧,沈凌之试图嘴硬一下,“娘,这也不能怪我们啊,是这个地太硬了,我都没敢拎着叶子,是擦根拔的,哪知道还拔断了。”
林樾手里拎着半根萝卜,猛猛点头。
宋寻春张了张嘴,最后又忍回去了,“行,那我和你们爹拔这块硬地的萝卜,你们去割白菜,那个地硬也不碍事。”
沈凌之讪讪一笑,和林樾一起把所有半截的萝卜收拾到筐里,深一脚浅一脚地去了对面割白菜。
林樾唰唰唰地割了三棵菜,抬头看向沈凌之,一脸深沉,“明天就去买大骨头,明晚炖萝卜吃。”
沈凌之眼睛一亮,声音却有些犹豫,“哥哥,我们好像才刚买不久,现在又买,会不会太大手大脚了。”
好像是哦,距离上次喝骨头汤还没过去一个月,林樾也犹豫了,不过转念一想,最近都没有吃肉,骨头比肉便宜多了,一根大棒骨能煮一锅萝卜,一家人吃两顿完全没问题,还是划算的。
“这样,我们挑两根没什么肉的,那个很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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