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钢笔文学 > 青春校园 > 白眼狼的亲妈不干了[九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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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没名没份,我也愿意跟着你,我想好了,就算你爸不同意我进你们家的门,我也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我自己一个人养,一定也能养得活他!我不像三妹,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要,我心里喜欢你,也就舍不得我们的孩子,那可是你的骨肉。”

    石大富简直不要太感动。

    他就知道,林美华那是真迷恋他,真把他当成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男人。

    林美华和莫小春两人还合作上了,林美华哄着石大富去结婚,莫小春上午和她离,下午看着两人结。

    反正一千八的彩礼,他是怎么都不怕人赖了。

    等到证拿了,石大富人也“清醒”了,想到回家要面对他爸,他就犯怵,他感觉这回比离婚那回严重。

    于是,石大富跑了,没敢回家,随便找了个狐朋狗友家去住了两天。

    林美华本来还想着把石大富推到前面去顶着石海的怒气,结果一转头男人就不见了人影。

    但她都和石大富领证了,也不可能再住莫小春家,于是,她心一横,把自己的东西打了一包,趁着天快黑的时候,直接搬去了石家。

    石海看到那张红色的结婚证,直接气得人都昏厥过去。

    莫阿妹听到动静,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赶紧踉踉跄跄出去隔壁叫人,好不容易掐着人中把石海给救醒了。

    林美华和石大富领证的事也瞒不住了。

    所有人都知道了,也都全傻眼了。

    林美华又是什么时候离的婚?

    什么时候又和石大富结的婚?

    都是同一个生产小队的,都是邻里邻居的,他们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不过看样子石海这个当爸的好像也不知情?

    莫阿妹那个当婆婆的已经开始骂上了,不要脸的贱人,没脸皮的骚-货,什么难听骂什么,但人家林美华可不是蒲香,压根儿不在意,一个白眼翻到天上去,自己拿着包袱上楼,找了石大富的房间,把自己安顿了。

    她美美地想,等石大富回来,她得赶紧和人再多睡几次,保证肚子里赶紧揣上一个。

    不过就是揣不上也没事,她这婚都结了,这家人能拿她怎么办。

    第40章 偶遇

    石文雅一回村, 自然就吃到了这个瓜,她本来要在家里住一晚的,但是这一激动,在家都待不住, 看了一眼儿子, 吃过晚饭就迫不及待回来和蒲香分享。

    太精彩了, 真的太精彩了!

    比起石大富和林美华两个的事,蒲香离婚根本不算什么,就是周小柔离婚,临走再偷个东西都是小巫见大巫了。

    林美华说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是石大富的, 村里人没一个真相信的。

    这人前一天还是莫小春的媳妇, 隔一天就是石大富的媳妇了, 这孩子她说是谁的就是谁的?

    蒲香虽然觉得林美华那不要脸不要皮的人,肯定会想要做点什么, 让自己嫁进石家, 但她怎么也没想到, 她是个这么有“本事”的。

    而且,还这么有行动力。

    蒲香预想中的鸡飞狗跳全都没有发生,林美华就达成了目的。

    再看石大富对她,也算得上是真爱了。

    这辈子两人如愿结成了夫妻,蒲香是真想看看他们会把日子过成什么样。

    石文雅脸上充满了惊叹:“我婆婆说, 石海叔都快要被气死了,林美华搬进石家后, 他就在床上躺着, 没再起来过。”

    这可就是快要被气死了么,换了谁家都受不了啊,更别说石家条件好, 石海又是特别要面子的人。

    儿子要真喜欢个二婚的,不是自己村的,不是大概知根知底的情况,那也就算了。

    可现在是,不止同一个村,还是同一个生产小队,更夸张的前一天这人还是别人家儿媳妇,过了一天就从自己家的了。

    别人家娶媳妇,都是从娘家娶过来的,他家倒好,直接从前婆家娶过来。

    不,没娶,自己打了个包袱上门来的。

    说出去简直笑死人。

    蒲香一辈子在石家受的气真不少,但是她这个人就是要脸,做不来这种撒泼打滚的事。

    现在石家换了个儿媳妇,石海那个当公公的还想原来那一套做派,明着是明理,实际宠儿子纵儿子,不把儿媳妇当人看,只当成干活的牛马,看还行得通吗?

    石文雅看到蒲香竟然在笑,立即指着她:“你竟然还笑得出来,看来是真的不在意这个事。”

    蒲香说:“我挺在意的啊,我非常希望林美华嫁给石大富,现在我已经如愿以偿了,以后就轮到林美华感受自己男人不断在外面搭姘头的感觉。”

    别说什么石大富会改,对林美华是真爱,她只知道,这人就是狗改不了吃屎。

    除了林美华,他搭过的人两只手都数不过来。

    蒲香笑得更开心了:“今天晚上我们收工后,去吃个宵夜庆祝一下吧,我请客。”

    虽然在县城已经住了一段时间了,但是蒲香基本上就没怎么在外面吃过饭。

    隔壁家的面除外。

    说起“宵夜”这个词,石文雅听着就觉得很时髦,立即很感兴趣地点头。

    “好啊好啊,我们去吃什么?我看到车站路那边晚上卖吃的最多。”

    两人

    讨论了半天,最后决定去车站路那边一家卖卤香猪蹄的店。

    卤好的猪蹄肉切片,那香味,闻着都能香死个人。

    来店里的女客人多,熟悉了之后,聊天就免不了会提到这些吃穿用的店之类。

    等到打烊,蒲香和石文雅迫不及待就骑着自行车去了。

    晚上人竟然也不少,男女都有。

    果然这个世界上什么时候不缺有钱的人。

    蒲香和石文雅进了店里,点了一盘子的卤肉,又拿了两瓶汽水。

    虽然蒲香有点想要来点小酒庆祝一下,但是考虑到她们两个女人,这又不是后世,还是收敛了一些。

    整个店里全是卤猪蹄的香味,蒲香和石文雅等的时候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等到猪蹄上桌,两人半点不客气,一人一筷子直接下手。

    猪蹄软烂,简直是入口即化。

    连着吃了三块,两人那股馋劲才勉强被压下去一点。

    “真好吃!下次回家,我要买一点带回去!”

    这么好吃的东西,石文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给家里人尝尝。

    她现在已经挣钱了,这点吃食她还是舍得买的,再说也不是天天买。

    蒲香听她这么说,心里也闪过类似的念头,可惜她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亲近到让她能吃到什么好吃的就能想到带一份回去的人了。

    儿子和前夫就算了,娘家人也就嫂子和侄子侄女了,但他们三个,也得回娘家才能见到,还是算了吧,剩下就莫阳和莫晶晶?

    这两人才是她现在名义上最亲近的家人。

    丈夫、继女。

    蒲香很快就不再去想这些,自己也才填饱肚子,有些东西倒也不需要这么着急思考。

    一个人不也挺好的。

    “小玲,你等会儿一个人回去怎么行,我送你吧,不然你这么走夜路我不放心。”

    男人示好的声音从蒲香身后响起,这店里人来人往的,她本来也没有注意身边的人,但是这话一出,听着就像是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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